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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杨梅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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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羽带着这一小篮紫黑紫黑的杨梅回家,按着姐姐们的吃法,她用水略略冲洗一下,就给她们送去了一大碗。江羽自己则吃没洗过的,洗过的杨梅颜色也变淡了,口味也变差了。

    江羽用竹编小淘箩装了一些杨梅,摇了摇,让杨梅在箩底上滚了了几圈,直到淘箩上出现了点点杨梅汁才停下来。然后靠在椅子上,捧着淘箩,坐没坐相地就开吃了。

    这些上等杨梅这边叫“挑头”,都是长在树梢尖尖上的,特别难摘。杨梅树是特别脆,手指头粗细的树枝,你用手指头轻轻一勾就断了,手臂粗细的树枝,用脚一揣也就断了。

    何况杨梅季节都是正缝梅雨季,树干上又湿又滑,时有青苔,再加上那些脆脆的枝干根本就用不上力,所以上树特别艰难。

    另外,杨梅这种果子,只能用手指轻轻摘下,不能击打,掉地上就没用了。

    更何况保鲜期特别短,上午摘下,如果没有冰箱,最多只能放到傍晚,不能过夜。运输也特别不容易,只能肩挑手提或者船载去,不能经受任何颠簸。

    再加上果期都是集中在十天之内……

    真是玻璃心果子,不知还有没有其他比它更娇气的水果。

    说起玻璃心,江羽看了看衣服上那块杨梅渍。刚才脑子短路,竟然会捧着淘箩吃,结果杨梅汁漏下来,衣服上晕开了桃红色的一块。

    对于这种渍,江羽倒是不担心,直到杨杨梅季节完全结束,它也自然会消失,虽然神奇,江羽也说不出这原理,但也是见怪不怪了。

    但是这块椭圆的鹅蛋大小的桃红色杨梅渍,染在江羽月白色的衣裳上,触目惊心,不让人引起注意都不行,太像楼文清脸上那块斑了!

    不行!忍不住了,一定得问问。

    这天,趁楼文清做晚饭的时候,江羽帮宁云一同去收晒在院子里的衣服。

    院子里林林总总地晒了很多衣服,连日地下雨,好不容易天晴一下,能晒多少是多少。

    “姐姐,虽然似乎有点失礼,但是还是想知道文清姐姐她脸上的斑是怎么回事。是打小从胎里带来的呢还是后来受伤留下的?”

    “这不是胎记,至于后来怎么会出现的,姐姐也不清楚,不过也就这两年的事情,以前却是没有的。”宁云说道,她似乎对于那块斑也耿耿于怀,“以前的文清的脸,山川之灵秀,泉水之精华都不足以形容。”

    不足以形容!那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子!

    江羽故作顽皮地问道:“那比起姐姐你又如何?”

    “你就别取笑姐姐我了。”宁云嗔怪地说后,又一脸正色地跟江羽说道:“不要在意这种眼睛能看得见的东西。”

    后面那句说了什么,江羽倒是没听清楚,但是只听了上半句——你就别取笑你姐姐了。

    江羽看着眼前的宁云——一个典型的江南女子,穿着青竹色的褙子,下穿素白的百褶裙,袅袅婷婷,体纤如竹,灵秀婉约。

    二十的年纪,在这个时代,作为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虽说已经不算年轻,但是却给她增添了一种成熟、优雅、端庄的气质。

    那么“你别取笑姐姐我了”这是什么意思?这句话像是单曲循环似的,一直播放在江羽脑中。

    不过,有了好东西吃,还有什么不能忘的。第二天一早,萍儿又来找她了。

    毕竟翁忠桂是个男的,跟江羽再怎么熟悉,也不方便常出入他家里,她家里可是还有两个未出阁的姑娘呢。

    于是萍儿就身兼快递员和联络员等数职。

    “钱叔,要不要上我家去看看,我爹爹得了好东西。”萍儿很神秘地眨眨眼说道。

    “是什么?是吃的吗?”江羽问道,她马上记起了翁忠桂昨天跟她说的那句“如果不出意外,大哥明天就能请你吃好东西。”

    “这你都能猜到啊,好厉害啊。”萍儿感叹道,她是不了解一个吃货的直觉。

    ……………………

    “羽哥儿,来啦,你看这个。”翁忠桂从地上拎起一只兔子般大小全身灰色毛皮的动物。

    “就是昨天野竹丛里的?”江羽问道,见翁忠桂笑着点点头,于是追问道,“你是怎么捉到的?”

    问起这个,翁忠桂似乎很乐意分享地说道:“昨天我见竹子一截一截变短,就知道底下洞里有这东西在啃。同你去村口买了杨梅后,我回家就做了个小套索。再次去那里,寻到了洞口,在洞口安置了那个套索布好陷阱。本来也没有多大胜算,谁知今天随意去看看,竟然套住了一只,是算运气好。”

    “爹爹,这是什么呀,好像以前你也拿回家来过。”萍儿不解地问道。为什么爹爹和钱叔两人说了半天,却都没有提起这个东西的名字。

    “它叫——”

    “叫灰兔!”当翁忠桂要说出名字的时候,江羽忙打断接过话去。

    翁忠桂咧嘴笑了,他以为江羽是担心萍儿,怕他说出这东西的名字后,萍儿就不敢吃了。

    村里的孩子,吃东西怎么可能挑呢,更何况这可是肉,有肉吃欢喜还来不及,怎么会嫌东嫌西呢。但是羽哥儿还真是个好孩子,这么护着萍儿,更难得的是还这么细心。

    其实,江羽心里半点都没有想到萍儿,她想到的是另外两个人。

    “灰兔也是兔子吧?为什么它的耳朵是这么小,一点也不像阿诚哥哥家养的兔子?”

    “因为它是灰兔啊,你看它耳朵小,毛色灰,跟白兔比起来,哪个好看?”江羽循循善诱。

    “当然是白兔好看多了,它好难看,长得很像大肥老鼠。”萍儿认真回答道。

    妹子,你也许快接近真相了。

    但是江羽还是继续哄骗道:“对啊,白兔长得好看,大家都喜欢,所以阿诚家养着剪兔毛卖。这灰兔难看,没人爱,就只好进山当野兔了。”

    “钱叔,你说我长得好看吗?我可不想进山当野兔躲在洞里,我如果不好看怎么办?”萍儿眼圈一红,眼泪竟然滚了下来。

    哦,作孽哦。为了另外两位女子,她胡编乱造说瞎话,最后竟然吓到人家这么小的小姑娘,江羽心里无比自责。

    不过萍儿那丰富的联想能力也真是惊到江羽了,小孩子果然都是带特殊属性的。

    “怎么可能,萍儿你这么好看,怎么说都是个白兔,怎么可能进山住洞里呢,萍儿以后可要住漂亮的大房子的。”江羽只好继续哄下去。

    “真的?以后我不会住山洞,还能住漂亮的大房子吗?”萍儿转悲为喜地问道。

    江羽用力点点头。

    “那有钱书你家的房子那么漂亮吗?”萍儿好奇地追问。

    “比那个更漂亮!”江羽心虚地胡说着,自己的命运尚且不知道呢,更何况是人家的。

    “翁大哥,这个皮毛可以给萍儿做个帽子呢,冬天带着暖和又舒服。”江羽摸着那小兽绒厚柔软的毛皮说道。

    “我不要,还是给小毛头做帽子吧。”萍儿推却道,也不知道她是学孔融让梨呢,还是因为那是难看的“灰兔”的皮毛。

    翁大哥还是呵呵笑着说道:“好了,现在我要剖了。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萍儿,你带着钱叔进屋去吧。”

    江羽差点都要忘记了,翁忠桂也是读过书的,后来难道是家贫读不起了?

    “钱叔,我们去看小毛头吧,这几日又长大了些,软软地好可爱。”萍儿轻轻地推着江羽的背,往产妇的房间去。

    虽然顶着“叔”的头衔,但是毕竟还是孩子,比萍儿大不了多少,这年纪似乎能做翁忠桂夫妇的儿子了。所以,并没有什么防不防的。

    何况,乡村里女子都要干各种活的,都得抛头露面,如果太讲究些穷规矩,那日子还过不过啊。

    江羽尽管是女扮男装着,但是她的内芯中央处理器就是女性,现在的身体也是个小姑娘,所以,对于进产房这种事情也完全没有想到太多。

    江羽跟着萍儿进了房间,翁大嫂笑着说到:“呀,是叔叔来了呢。来,小毛头,给你叔看看。”说着,就把躺在身边的小婴儿两手托着递给江羽看。

    只是坐在一旁的翁小妹露出惊讶又不悦的神色。

    小婴儿包在襁褓里,就露出个头,轻轻地扭动着脖子,砸着嘴巴,确实可爱至极。

    “叔叔要抱抱小毛头吗?”翁大嫂问道。

    “不了不了,我怕抱不动,等他长大些我再抱吧。嫂嫂你赶紧把他抱回去吧。”江羽连连罢手道。

    虽然她也很想抱抱这个小婴儿,可是,那可是像最珍贵的瓷器一样的存在。这么软软小小,换成以前的她都不敢抱,更何况现在长着十岁的身体,那是更没有把握了。

    “真有趣,你叔说现在他抱不动你,等你长大些才抱得动,你长得快些吧。”翁大嫂轻轻拍着襁褓笑道。

    呃,我这说的都是什么颠倒逻辑的话呀,看来今天我的黄历上肯定是写着不宜开口,江羽心里哀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