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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看我忏悔得真诚,自己反而有点歉意,认为把话说重了。
不过看他那架势,该说的还是要说,倒不如趁这个机会好好的给我上一课。
“万物皆有道,神仙有神仙的道,凡人有凡人的道,那些鬼怪,也有做鬼之道,但凡违背道法自然的,无论身神仙鬼怪,五界之内皆有报应,所以你要记好!”
我不觉得浑身一凛,其实刚刚的忏悔并不真诚,也是有私心的。我是不是违背了做人之道?
我的本意,的确是想好好的和三公学本事;但是我学本事的目的并不单纯,目前当然是为了吃好喝好,在人前像个人样,在人后……得像个神!
比如三公,他出现的人们面前的时候,人们对他毕恭毕敬,在他没出现的时候,也没人敢说他半句不是,出来大事,人们第一个人想起的是他。
新店镇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是掌坛师,少说也有三家,但是三公的生意就是那么好。很难说他的威望,不是遵循道法自然得来的。年纪轻轻,老人小孩都叫他三公,这个“三公”里的“公”字,包含着多少信任和尊敬?
不过这些都是目前无奈的理想,至于以后……我的目标很远大。
我再次跪倒在三公的面前,眼泪真诚地流了出来。
“师父,我的确偷看了那些书籍,但是我不觉得是**,我的目的除了好奇之外,还想成为您这样有威望的端公!”
三公点点头,看我的眼神多了很多温暖。
“起来吧,我都说了,到你看得的时候自然会给你看……”
我还是跪着不起。
“师父,您刚刚说了,我老爹不要我是有目的的,我很想知道是什么原因……”
“呵呵……”
三公没有任何意义轻笑了一下:“你老爹的目的啊,就是要你成为像我一样的端公啊……呵呵!好了好了,起来起来,地上冰得很。”
我站起身来,对他的话将信将疑。
三公把桌子上的红包拿起来,打开一看,果然是三块钱。然后又把钱塞进红包,朝我面前一推,又从荷包里掏出二十块钱,放在红包上,说:“慧茅,我们既然有师徒缘分,就应该情同父子,不不不,应该比父子关系还要进一步……”
三公估计想到了我和我父亲的关系太僵,所以补了后面一句话,特别强调一下试图关系比父子关系还要亲近。
父子关系,放之天下都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唯有我和我父亲,稍微有点区别。
“你把这钱拿去,明天去街上买一件绒夹克,买一双棉鞋,这个冬天特别的冷,特别是晚上,我们做端公的,都是吃熬夜的饭。”
冬天人死得多,端公的生意好。
二十三块钱,普通点的衣服裤子鞋子,六七块钱就能买一样,完全可以换一身新衣服了。
我眼窝一热,泪水差点就流了下来。
我终究没有流泪,不过三公给我上的这一课,的确很扎实。倘若我的父亲也用这种方式和我沟通,我也不至于和他形同路人。
对了,昨天他怎么出现在王家的?而且在那么关键的时候?虽然并不需要他出手相救。
第二天是星期五,我没去街上,再过两天就赶场,我想赶场天去买衣服,选择的余地大一些。
星期天,天气好转了,不过风还是很冷。这样的天气会延续到三月结束,我还是要买棉衣棉鞋。
赶场天会见到很多同学,但是自从我当上端公之后,原来关系还算一般的同学,见到我也不怎么搭理了,仿佛我的身上浸染了阴气,会害死他们一样。
我选了一身新衣服,棉夹克还是棉的,不过没有毛领,棉鞋也是棉鞋,不过鞋帮不算太高。其实按照三公计算是价格,二十三块钱买一身衣服,足够,还是中上等的那种。
可是我买的都是中下等的,节约三块钱,
我就这个命。
命再不好,虚荣心还是很强烈,有了新衣服就想立即穿上。我跑进电影院旁边的公共厕所,躲在最边上的蹲位上就换了衣裤,把旧的塞进大挎包里,鼓鼓胀胀的,生怕别人看见笑话。
我毕竟才是个不到十七岁的……小青年。
钻出厕所,就碰见刚刚从厕所里钻出来的王筱雪。
她也来赶场了。
在这个地方打招呼不太合适,我就跟着她的身后,走到了电影院的门口。
她似乎故意放慢脚步等着我,我也识趣地加快脚步跟上。
王筱雪今天穿着绿色的毛呢二马驹,刚好盖过膝盖。读初中的时候,她的打扮就一直很时尚,和镇上父母有工作的学生没多大区别。以前的时候我以为她家很有钱,但是前两天去过她家之后我就很疑惑了,一个农民家,房子那么矮小破旧,咋还舍得把钱花在一个女娃身上?
“闵得权,那事不怪你。”
我感激地点点头,突然说:“我现在的名字叫闵慧茅,已经不叫闵得权了。”
王筱雪想笑,忍了忍没笑。
她的父亲才入土三天,悲伤的气氛还很重,她就算想笑也不合时宜,只是捋着衣角,埋头看着脚尖,轻轻地晃着身子。
一时无语,我就找点话来说。
“你……赶场买了些什么?”
“没买!”
王筱雪抬起头来,看着我,耿直地说:“我其实是来找你的。”
有几个十五六岁小崽从身边经过,正好听见王筱雪的话,一脸猥琐yin邪的笑。
他们都是街上的“摸包儿”,偶尔也顺便调戏一下良家女子。
我很想找机会收拾一下这几个混混,可惜他们不给我机会,可惜我对我的父亲,还是有所忌惮。
这一次,三个小崽算是落在我的手里了。
“看哪样鸡ba,小厮儿些!”
我巴不得三个小崽接嘴,我就可以狠狠地揍他们一顿。街上打架只要不见血,派出所也懒得管。
不料三个混混还是不给我机会,我一米八六的个头,在他们面前完全是大哥的架势了。
于是三人嗤嗤笑着,一溜烟跑了。
“你怎么变成这样?”
王筱雪噘起嘴巴,不高兴了。
哦,我刚刚说脏话了。
心里一阵悲凉,就破罐子破摔:“我还能怎样?莫非你以为我还在写诗吗?”
王筱雪像看怪物一样地看着我,纳闷地说:“你为什么不写诗,你以前写给我的那些诗,其实都很不错啊……”
哼哼,亏你还记得。
不觉心里一喜:原来那些情书,她都认真读了的。
但是现在,王筱雪考上了高中,接下来就去读大学,而我……说白了还是一个农民。
“写什么诗?又当不了饭吃,我现在就是一个农民,这是命。”
我在和谁赌气呢?
“谁说的?”
王筱雪杏眼圆睁,很认真地说:“我告诉你哈,古今中外,自学成才的作家多得很,像欧阳修,你该知道吧,还有外国的卢梭、狄更斯、高尔基外等等,很多人都是出生贫寒,自学成才的。”
我的心微微一颤,似乎看到了遥远的曙光。
不过就只是那么一瞬间而已。
“算了,贫富贵贱都是命中注定的,人有做人之道,鬼有做鬼之道,生死由天,贵贱由命……”
王筱雪恶狠狠地一跺脚,哼了一声,转身离去。
远远的抛下一句话:“我看你是当端公当憨了。”
我抬头看着王筱雪好看的身影,却见她的屁股扭得有些不正常。定睛一看,当即大吃一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