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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此人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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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才十六岁,严格说来就是一个小崽,更多的人虽然对元婆持模棱两可的态度,但还是选择相信了王大明。

    “这个端公太嫩了,要是真的有脏东西,恐怕也是降不动的。要是三公来就好了……”

    “看这样子,倒也和回喜神没多大关系,估计这个不干净的东西,一直就躲在主家,不过是趁这个热闹钻住来了。”

    “王队长还真藏得深呢,居然也会捉鬼……”

    “嘘……会捉鬼的是元婆,想当年……”

    村民们议论纷纷。

    也许是碍于三公的面子,也许是出于良心说公道话,倒是没有人把事情归于回喜神。

    “闵得权,你就不要管了,出了啥事我家都不怪你!”

    说话的是王筱雪,她似乎记起了元婆早年的传闻,相信她是神仙下凡、阴师降世了。

    “好!痛快!”

    我像一口气喝完一坛子烈酒那样,豪爽而壮烈地走出堂屋,看着王筱雪说:“凭你这句话,我闵……慧茅也不给可能甩手不管,对了,我已经有了法名,叫做慧茅。我再说一句,倘真他们没有办法了,你再来看看我的本事。”

    说完,我咬牙切齿地环顾了一下众人,那一瞬,我觉得我真的长大了。

    元婆突然“飘”到我的面前,定定地看着,足足半分钟时间,死人的表情吓得我忘记了曾经把她看成是一个美人。

    “小子,你!有魄力!我元无双就让你长长见识!”

    很小声,但是很有力量!

    我不觉又悄悄打了一个冷颤。

    的确很冷!

    雪,下得更大了,把刚刚人们留下脚印瞬间掩埋。

    元无双?是元婆的名字?

    元婆说完,倏然飘进堂屋。

    我对王筱雪说:“那只公鸡先不要放走,不防一万防万一!”

    然后急忙跟进了堂屋。

    既然你元婆把话说的这么有底气,我倒也不妨长长见识。

    我这个人,该狂妄的时候狂妄,该谦虚的时候,还是很谦虚的。

    再说,我刚刚也放出了狂话,万一元婆收拾不住那个欢喜鬼,还是得有我出手,我自信有这个本事。

    现在是上午十一点左右,午时,正是太阳快当顶的时候,现在杀不杀鸡都无所谓,要是太阳在强烈一点,我就分分钟将那只欢喜鬼驱离。

    我的怀里穿着一面小铜镜,这是小时候父亲给我的。三公看过,说这面镜子非同一般,不仅是一块具有凸透功能的镜子,而且北面隐形的图案就是八卦图。

    虽然深冬季节很难见到热烈的阳光,但是现在下着雪,要用镜子凝聚灵光也不是难事。因为雪花在形成的过程中,也是吸纳了天地之灵气,我只需用带头凸透功能的镜子,将雪花的灵光聚成焦点,照射到新娘的鞋帮上,小鬼自然就会逃离了。

    只是雪花的光不能形成沸点,给不了这只小鬼一些教训,只怕以后还会来捣乱。

    倘若用鸡血来化解鸡血,小鬼多少会被灼伤。虽无大碍,教训小鬼的目的自然是达到了。

    我倒要看看元婆采用什么驱鬼方法,万一和三公教的不同,我回去还有一个炫耀是资本。

    却见元婆掀开棉袄的一觉,变戏法似的从裤腰上掏出了一个红布袋子,突然罩住新娘的左脚,一把扯下那只红色高跟鞋。

    跪着傻笑的新娘,突然身子一软,歪歪斜斜的就要倒下,王华急忙上前扶住。

    元婆迅速将红布口袋扎进,走到院坝下面的三岔路口,叫人挖了一个坑,将口袋埋了,并在上面插上三炷香,然后神神叨叨的挽着诀法,嘴唇快速地张翕,念叨什么没人听懂。

    忙完这一切,回头对王筱雪说:“三天之后再刨开,鞋子还是好的。”

    一双高跟皮鞋,怎么说也要十多二十块钱,真皮的、高档一点的要二三十,的确舍不得丢掉。

    再回到堂屋来看新娘子,已经换了另外的新鞋。还是皮的,不过是灰色的,没带跟。

    新娘云里雾里地看着新郎,看样子的确恢复正常了。我不由得佩服元婆,只是不知道他的这招,用的是哪个门派的驱鬼法术。

    回去和三公有得摆的了。

    新娘的确好了,羞怯地看着王华,等着当司仪的老婆婆喊“一拜天地”,双双就朝神龛跪下。

    这个流程不是端公做的,我懒得管。老婆婆继续喊“二拜高堂”,王永福的老伴立即又扯着呆呆站在一边的王永福,跑到神龛面前的长条板凳上做好,一对新人急忙跪下。

    这个时候我突然一惊,这王永福,动作僵硬不说,他的脸怎么比之前更黑了。

    仔细一看,我三魂就吓掉了二魂。

    王永福的眼珠,居然不会动了。

    元婆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端倪。

    新人磕了三个头,然后夫妻对拜进入洞房之后,王永福还在呆眉呆眼的坐在板凳上。

    人们被劫后余生的喜悦感染了,都涌进新房里去和新娘“说四句”,没有人去理会王永福。

    洋洋喜气,差点冲翻了王家房子的草顶。

    我暂时松了一口气。

    新房就是堂屋左侧的厢房,里面人很多,一个小孩挤不进去,就依着门框,脆生生地说着“四句”:

    脚踏新人房

    手巴新人床

    喊声新嫂嫂

    拿点葵花尝

    人们就咯咯咯的笑……

    然后是一个顽皮的年轻小伙子,大概是王华堂弟之类的人,说着带着荤味的“四句”:

    天上乌云摞乌云

    地上灰尘摞灰尘

    媳妇洗碗碗摞碗

    睡到半夜人摞人

    人们又发出一阵放肆的哈哈声。

    王筱雪不敢听这些所谓的“四句”,十六岁的女孩,就像一朵含苞的花儿,正是羞涩的季节。

    我喜欢听,更是喜欢一边听着,一边用目光透视王筱雪的身体,幻想着无数可能。

    站在堂屋门边的王筱雪,不去听四句,缘于女孩的羞怯。但是人性的本能,还是让她有点想听,于是就稍微站远一点,既又听到了,也不会被人笑话。

    突然间发现我邪恶的目光,脸上顿时闪出两朵红晕,怯怯的掉头走开。

    不过也没有走远,就站在院坝旁边,似乎等着送我离开。

    我顿时伤感起来。

    王筱雪,我已经不是诗人,更当不了你期望的作家。初中时候名噪校园的闵得权,此人一死。

    我现在叫慧茅。

    “此人一死!”

    身后突然传来元婆阴阴的声音,气声一般,但是我听见了。

    一回头,元婆正贴着王大明的耳朵,小声地说话:“果不其然,忧伤煞在他的身上,现在已经摄走了他的魂魄。”

    我顺着两人的目光看去,王永福的脸已经黑透,像一根木炭独孤地杵在板凳上,身子直挺挺地靠着神龛下面的墙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