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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2 有仙桑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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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想起坐骑重明鸟于几百年前离家出走了,无奈之下我只好出了帝丘去寻她。

    游至东海,东海之外有片梧桐林,突想起似乎有一万多年没见过挚友桑芷了。今日既然途经此处,便非得去她的洞府拜访拜访。

    桑芷是巨神开天辟地以来,于洪荒中孕育诞生的第一只火凤凰,亦是凤族创世始祖,居于东海之南的南禺山。

    南禺空灵谷与东海两厢相隔不远,却也不见两家亲近热络。倒也不是那东海龙神不想,而是不敢。

    当年不知有多少奔着瞻仰尊神真容而来的傻仙,可是皆被桑芷拒之门外,那时年少时,我曾想,若不是桑芷好性子地顾及颜面,只怕那些人就不是好好的站着回去,而是一律被一脚踢飞了回去罢。

    就这样吃了几百年的闭门羹,那些傻了吧唧的小仙大抵也悟了:只道那位尊神只可敬仰远观,却不可亲近亵渎。

    之后,桑芷的空灵谷便又恢复了沉寂,桑芷对此事发表的唯一看法便是长叹一声,便宜他们了!

    桑芷告诉我,若不是那些小仙觉悟的早,她就要一脚踹飞一个,送他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我说:“有小仙仰慕不好么?别人求都求不来。”

    桑芷却是怒不可遏,“仰慕个毛,拿我当猴子吗?”

    闻言,我默了。

    猴子?有这么彪悍的猴子吗?

    不过若是被那些小仙知晓被仰慕的偶像如此嫌弃,心要碎一地了。

    若是他们又知道自己憧憬的偶像竟如此暴力,恐怕心都要碎成渣渣了。

    梧桐林深处,生有一棵巨大的梧桐树,枝繁叶茂,遮天蔽日,直冲云霄,此树于天地初开生长在南禺之巅几万年,可偏被桑芷看上了,硬生生地连根崛起,给载到了自己的仙府前,随后梧桐树在此处又生长了三千年,因着她洞府汇聚的仙气,竟幻化成形,随即桑芷将五百年前于紫竹林砍的紫竹送给他做安家之用,他又砍了一些普通的竹子,连着紫竹在梧桐树下盖了一间竹屋,便和桑芷成了邻居。

    梧桐树幻化的人形是个有着长长胡须的老人,仙风道骨,慈眉善目。

    刚至梧桐林,梧桐古树便现身,同我打了招呼,“殿下许久不来,尊神可是寂寞的很。”

    我朝他挥手道,“今日只是途经此地,便来探望探望老朋友。”

    桑芷的洞府原本是在地上的,几百年前突然心血来潮,便将自己的洞府移到了那棵巨大的梧桐树上,看着眼前的几百人粗的古树,我一阵咋舌,被这么折腾,竟也不见梧桐树灵叫屈,大抵也是不敢?

    飞身上了梧桐树,进了扶桑树枝搭成的树屋,当初桑芷为了搭建洞府可是煞费苦心,先是于南海普陀山,砍了慈航真人紫竹林的竹子,而后又觉得不甚合乎心意,随手给丢在杂物堆里了,之后又相中了大荒汤谷之中,三足金乌栖息的扶桑树,于是乎汤谷内唯一一棵扶桑树也没逃过劫难,生生让她给砍了,连根搬来,随意搭建了个窝,其行为实在强盗的很,可谁让她是远古大神,便是连天帝亦忍让她几分,这番不好招惹,三足金乌便也只能缩着脖子,生生憋下了这口气。

    回忆起往事,我只感叹自己当初真是年少无知,偏交了如此厚颜无耻的朋友。

    说起来,我和桑芷的相识也着实有点戏剧性。

    两万年前,我因为贪玩,溜进花始重地通今阁,还不小心打碎了父君珍藏数万年的心爱之物——一只琉莲玉盏。

    琉莲玉盏乃是洪荒四神之一莲神的法器,共有四盏,每盏皆具有毁天灭地之能。

    我出生的时候,世间已经没有了四位始神的神迹。

    父君说,四位始神早于一百万年前,消匿无踪了。

    而据说之一的莲神消失之后,她的法器便下落不明,直到十万年前,意外为父君所得,便一直收于通今阁,谁料想被我一个调皮粗鲁的丫头给打碎了。

    我自觉无甚大不了,谁想父君竟勃然大怒。

    罚了我进蛮荒,斩杀十只洪荒妖兽,取得妖兽内丹和十株谪仙草作为惩罚,我惊愕,就我这点破修为去砍蛮荒妖兽,不是我砍杀它们,而是它们反过来砍杀我吧!

    谁知我就是撒泼打滚,卖萌撒娇,全是不顶用,父君这回儿算是铁了心了,非给我点惩罚不可。

    于是乎,我伤心落泪,悲愤欲绝,使了个不甚熟练的腾云术,颤颤巍巍地驾了朵不甚大的黑云,慢吞吞地奔了蛮荒。

    刚至蛮荒,便遇见了风尘仆仆,模样甚为狼狈的桑芷,彼时我尚年幼,修为尚浅,便不知她是神界地位崇高,最为古老的凤凰,以为是洪荒妖兽,便出手准备降伏她,这初生牛犊不怕虎,结果是想当然,自是万分凄惨。

    想想当时自己那凄惨的模样,我还尚有些心有余悸。幸而桑芷当时却是没下了重手的,不然我也不会有命活到今天,当时我反应过来,知道踢到硬铁板了,吓得脸色煞白煞白的,随后转动脑筋,想了个对策,打呢自然是打不过,无奈只好嘿嘿笑笑,神色很不自然地打哈哈,“那个,今天天气可真好,适合散散步,散……散步……”

    记得当时桑芷绝色的脸可劲抽搐了几下,也没理我,大概是懒得同我这个小辈计较。

    于是我俩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之后便有了神交,后来才知她原来是为了躲避龙族少主的纠缠,才无奈之下躲入了蛮荒这不毛之地。

    踏入木屋,桑芷一袭红衣,慵懒地躺在床榻上,眉间一点赤红朱砂,像是凤凰的模样,越发地妩媚妖娆。也难怪龙族少主对她死缠烂打,穷追不舍了。

    她的面容似十**岁的少女,任谁也想不到青葱如华,会是活了百万年的老凤凰。

    说道她的年龄,年岁大的恐怕连她自己都不晓得自己究竟有多少岁,追根究底,如果以我的年龄来算得话,那她至少应该是我的老祖宗的老祖宗的老祖宗了。不过桑芷可是不会承认自己老的,总还以为自己还年轻着呢。整日里总是为老不尊,没有丝毫长辈的风范,时常与一些小辈打打闹闹,她最爱在火中嬉戏。

    不过真正能形容她的只有一个字——

    懒。

    不同与别的懒,她可谓真是天地间仅有的懒神了,便是连她的小窝,也是将就着搭建而成的,这懒惰程度便是连我也甘拜下风,真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桑芷也可算是天地初始的唯一一朵奇葩了。

    她似乎是感觉到了我的气息,睁开眼,纤长的桃花眼迷离地看着我,因为刚睡醒,她浑身透着一股慵懒之气,却是越发美了。

    她见是我,陡然一笑,“花始女君今儿个怎么得空来我这逛逛?”

    我摊开手,一副无奈的样子,“没办法,谁让我的坐骑重明鸟近日离家出走了,此番出来是来寻她的。”

    “我道是何事?原来是你家那小白鸟出走了,你是虐待她了么?好好的,她怎会突然离家出走!”

    我由然叹息,“我岂会虐待她,给她吃好的,穿好的,就连住的都是极好的,谁知道这没良心的,就是这般报答我的,这回叫我寻到,非得好好治治她不可。”

    桑芷挑眉,揶揄道:“你这花始女君日理万机,竟有时间和精力去寻你那坐骑?”

    我挠挠头,十分不好意思地说:“寻找我那坐骑确是真的,不过我却是借着这次寻她的机会,忙里偷个闲。”

    她了然一笑,却也没说什么。

    随后,在桑芷的梧桐林待了几天,便又出发继续寻那坐骑。临走时,还顺带搬了几坛果酒,桑芷有两个喜好,一个是火海,还有一个便是酿制果酒,她酿的酒在三界都极是有名,不过却从来没人敢向其讨要,这三界怕也就只有我这厚脸皮的,有这个胆儿,敢在凤凰身上拔毛。

    虽然桑芷酷爱酿酒,但她自己却从来不喝,她只喝浓烈的酒,所以也就便宜了我,我天生便不能喝酒,一喝便醉,却唯独喜爱喝这果酒,口味酸甜,入口甘醇,不易醉人,这果酒是桑芷采制万年雪山融化的雪水,加之青梅、蟠桃等百种仙果,并了多味药材酿制而成,并藏在地下埋了至少一万年的时间才酝酿出来的,既费时又费力,便是桑芷也没存下多少。

    现下,又被我着手搬走不少,桑芷那更是没剩多少了。

    不过她却什么都没说,由着我可着劲搬,甚至于眉头都没挑一下,我就纳闷了,这是怎么了?怎么今日这般大方,桑芷虽说不喝果酒,但对于自己酿制的酒却是十分吝啬,以往我搬走一两坛,就跟剜她的肉一样,小气的不行。怎的今日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竟大方起来了,我思忖着,这是打的什么主意?

    临走之时,她甩给我两壶子酒说,“这是两壶五万年的百果酿,前些日子天界派人送了庚帖,说是过些日子便是天后的一万年一次的寿诞,你也知道,我一向不喜这些觥筹交错的宴会,你稍后便帮我把这两壶酒送去吧!”

    天后寿诞这事儿我是知晓的。这天界一万年一次的大事儿,天界将帖子撒的满天飞,搞得三界人尽皆知,纵使我不怎么出门却也是知道的。

    我爽快地接过,拎着两壶果酿,欢喜地应承下来,却暗地打着小主意,想着怎么着也得偷喝一壶才算够本。

    五万年的百果酿,可不是寻常仙人能喝到的,尤其桑芷这个小气神仙,从不舍得将好东西拿出来,这下子却是舍得拿出来了,还一拿便是两壶,我盯着手中的两壶果酿,不多大的玉制小壶,酒香味儿正透过玉壶撩拨着我的感官,瞬间我的口水泛滥成灾,一万年不曾尝过桑芷酿的酒滋味了,感觉肚子里沉睡的酒虫都被唤醒了。

    我抹抹嘴角,便摆手告辞。

    桑芷却是想起了一件事,嘱咐我下次再来的时候给她带几坛花酿过来,我瞬间悟了,果然,大方也是有代价的。

    原来这桑芷这么大方,是打的这个主意,于是嘻笑道:“你桑芷上神要喝酒随处都可以任意搬,何必还惦记我小小花始的花酿?”

    桑芷挑眉说:“你花始女君搬了我不少果酒,礼尚往来,我当然得向你讨些花酿,不然岂不亏大发了。”

    我瘪瘪嘴,“你还真是小气。”

    她却像摸小猫小狗一般,摸摸我的头,“彼此彼此,礼尚往来,乖,下回儿给我带些过来。”

    我顿时有种苦笑不得之感,话不多说,逃跑似的溜走了。

    想着,下回儿可不来这儿了。

    笑话,我要是应了桑芷几坛好酒,那回头三哥岂不是要追杀我到天涯海角。

    要知道我那三哥可是号称,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谁若是动了他的宝贝,三哥非得记恨个千八百年不可。

    为了小命着想,果断溜之大吉才是明智之举。(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