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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离得近;把她看得慌张。
几乎从来没见过这个男人的眼神如此认真,毫无遮挡的锋芒;只是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她,似乎洞悉一切。
孟苡蝶恍忽之中,甚至有一种错觉;从他锐利清明的眼神中解读出的错觉,是不是他已经知道了那件事?是不是他已经知道了他的父亲也正是她的生父?可不敢相信;更加不敢问出口。
试探着询问他的眼睛,那眼神似乎读懂了她心中的疑问,竟然渐渐收敛起了凌厉、变得平缓而宽容。孟苡蝶心下一惊,不知道为什么,她隐隐约约地觉得,他知道了;他知道她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是谁告诉的他?!
带着不可置信的惊惧、掺杂着脆弱全部涌现在她的眼底;林天翔只觉得愈加怜惜起来。两个人,隔着一个鼻尖的距离,谁都没有说话;可又似在这一刹那交换了千言万语。
男人眼中的光芒变得桀骜而坚定,只看得孟苡蝶默默心惊;寂静的狭窄空间里,她知道他下了决心,他坚如磐石的目光似乎只在传达着一个意思――你躲不掉;我们,都躲不掉!带着一些无奈、与在这无奈中硬是不肯认输的倔强。
孟苡蝶简直不忍再看;怎么可以呢?林天翔,这怎么可以呢?我们的身上流着同一个男人的血,做不到、在这个现实社会里我们真的没办法在一起!没办法结婚、没办法生育、不会被任何人祝福的,你不知道么?爱情,就让我们放在心底,好不好?你过你的日子,我愿意守在这里……
林天翔望着那女人如哀求、如认输、又饱含了心疼与爱意的眼睛,心都碎了;他不会承认,无论如何,只要不承认这见鬼的兄妹关系,我们就可以在一起。
被他眼中的义无返顾摄得一惊,刚刚下意识地想要闪躲的女人,却被更加雷厉风行的男人擒在了臂弯;一瞬间他的眼中万般柔情,只瞧得她似乎都忘却了呼吸。
别怕,有我在……
轻轻的吻、蕴含着浓浓怜惜与厚重的承诺,印在她的唇上;似轻喃,只是淡淡地、柔软地缠绵在她的唇上,诉说着无言的爱怜与信念。孟苡蝶猛地推开身上的男人,“这样不行!”来不及抹去唇舌上他的痕迹,打开车门无比狼狈地跑了出去。
南城新建的一个名为金色家园的小区,两个即将步入礼堂的新人精心准备的婚房就在这里。三房两厅的格局,宽敞舒适,处处透着温馨喜庆。墙面上大幅的海景婚纱照里,可爱、精灵的新娘在洁白神圣的婚纱里洋溢着说不出的温柔妩媚;儒雅俊逸的新o轻抚着她的腰,满目宠腻。
童谣正坐在电脑前,全神贯注地盯着屏幕上张牙舞爪、满嘴掉汤的恐怖怪兽,两只手忙得不可开交。
“老公,渴。”
一杯茶水摆到了电脑桌上。
五分钟过去了,童谣一动没动过,甚至姿势都没变一下。
“老公,薯条。”
一包乐士摆到了电脑桌上。
十分钟过去了,童谣扭了扭屁股,手还是紧握着鼠标。
“老公,想尿尿。”
“……”
刘大志无奈地摇了摇头,只得放下手中的书,慢慢踱了过来。
“哎,快让开,你挡住我的血条了。”童谣毫不客气地拨了拨面前的儒雅男人。
“你这游戏有那么吸引人么?连厕所都没工夫上了?”刘大志推了推眼镜,转过身瞧了瞧屏幕,实在想不通那只庞大的、面目丑陋的、不知名的物种究竟好看在哪里。
“我在组队走不开,不行,憋不住了……你来帮我打。”童谣不由分说,把那个菜鸟按到了椅子上。
“我不会。”不知所措的男人无辜地看了一眼娇妻,希望得到救赎。
“你点着鼠标满屏幕乱跑就行了。”童谣边说,边冲进了厕所。
再出来的时候,屏幕上扛着大刀的角色已经灰蒙蒙一片倒在了地上。“笨死了!”
刘大志忽然心生感慨,命运真是个离奇的存在,是不是当初她当他学生的时候被他骂得太多了,才会有今天这种颠倒的局面出现?
“咦?这哪来的?”童谣这才发现桌子上面躺着一个精致的盒子,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对情侣表。“cartier啊!”声音竟然瞬间提高了好几个分贝。
“我刚才就跟你说了,你没听到么?”刘大志也走了过来,从身后环住新婚妻子的腰,真不容易啊,跟电脑抢老婆的人悲哀得可以!
“谁送的?”童谣一面拿起女款,往手上比划着,眼中满是倾慕。
“林天翔,今天送来的。”刘大志也很奇怪,那个人,他没教过他;怎么竟然想得起送他们新婚礼物。
“林天翔?”童谣也是一惊。
“他来的时候,我邀请他参加后天我们的婚礼了;既然人家都送了东西过来,到时候不请他去恐怕不合礼数吧。”刘大志看了看童谣脸上复杂的神色,连忙解释道。
“哦……”童谣仍旧把东西放在了桌上,却独自发起呆来。这,是什么意思呢……
摆在眼前的现实是没办法回避的,可能一对cartier情侣对表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是既然送来了,你的婚礼邀请人名单上就不能没有他!这是不言自明的……
童谣当然不会认为说林天翔会单单为了祝贺一对平时根本不会联系的新婚夫妇而特意送来礼物,唯一的可能性只能是纠结在自己最好的朋友孟苡蝶的身上;那么,林天翔,你这又是意欲何为呢?!
这些天来,吴顺京强烈地感觉到有一些事情正在悄悄地变化。上个星期,他的顶头上司――瑞林旗下的恒盛酒店集团董事总经理林天翔曾经在三天之内跟他单独而正式地长谈了两次。
他不清楚这个让人看不透的年轻人究竟有什么打算;但是言谈之中,他倒是归纳总结出一件事;那就是林天翔在进一步地确定他的忠诚度。
有些费解,自从在wharton与林天翔结识,已经整整五年;并且在这个企业、也可以说是在林天翔的身边工作整整两年,无论是对公司、还是对这位总经理本人,他几乎都可以说称得上是死心踏地的尽忠尽责;如果说这位曾经的学弟、现在的上司,对自己还有哪怕一丝不确定的因素的话,都不可能让他担任这个几乎参与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的职务;那么现在,当这位年轻的老总又把这件早就应该被确认的事情再次拿来确认,又是什么原因呢?
善于思考的特助并没有过多久,就被揭示了这其中的关键所在――当他从林天翔那里接到准备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公司的指令之后,他终于想明白,在这之前的两次会谈,林天翔让他表的决心,不是对恒盛、也不是对瑞林、而是对他本人!
他甚至站在林天翔的立场上进行了考虑;比较着与自己相同职务的特助陈嘉平,他想了很久,觉得自己被挑上无疑是最妥贴不过的事情。
相对于从瑞林转调到恒盛的陈嘉平而言,自己几乎可算得上是林天翔的嫡系;从性格上讲,自己谨慎有余、灵活不足,可是相较于圆滑趋利的陈嘉平来说,更能让人放心;最重要的,他是林天翔带过来的。自从在wharton结识了这个学弟之后,他的所有工作成就几乎都与他有关。放弃他,就等于放弃之前这许多年的一切努力!
办公室的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到了二十一点,总经理办公室内依旧亮着灯;林天翔从里面走了出来,神情疲惫却透着兴奋。英挺的男人走到特助办公室,吴顺京从一堆工作中抬起头,“顺京,下班吧;走去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