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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萧十一,我是霍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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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拾一下,出门。”

    早上,服侍霍尽渊更衣时,霍尽渊对纪云舒道。

    走到府门口,烧云早已备好了高头大马。

    霍尽渊掀掀眼皮:“换马车。”

    烧云:“王爷,您不是最厌乘坐马车么?”

    逐风:“今天风大,王爷让你去你就去,哪儿那么多话?!”

    烧云牵着马往马房走去,抬头看天,今日风大吗?我怎么没有感觉?

    马车内,霍尽渊闷声坐着,纪云舒则坐在侧座上,敛目屏息。

    这是一辆四驾马车,十分宽敞阔大,纪云舒有意与霍尽渊隔了一些距离,霍尽渊还是能嗅到萦绕在车厢内,那股淡淡的熟悉的桂花馨香。

    他清了清嗓子:“咳……”

    “本王收到东宫的请帖,过几日是太子妃的生辰,你们同为女子,自当知晓什么作贺礼比较合适?”

    “古董字画还是首饰头面?”

    原来,霍尽渊今日特地带自己出门,是要给太子妃挑生辰礼。

    一般来说,世家大族之间的礼尚往来,大多是无需单独再去采买的。

    市面上流通的那些玩意儿,如何比得上世家库房里累世留存下来的古董字画、珍奇珠宝?

    皇室宗亲更不用说,光是各种送礼与赏赐,多得数不胜数。

    只是霍尽渊作为被废的前太子,原来东宫里的物件,自然不再归他所有。他八年不在京中,燕王府的库房,肯定是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家当。

    这才需要专门去街市上为太子妃采购生辰礼。

    从亲缘关系上来说,是大伯给弟妹送礼,那就不适宜送胭脂水粉、头面首饰、绣品女工一类。

    若是古董字画,恐怕市面上一时实难寻到能够匹配太子妃身份的佳品。

    纪云舒在心里思量一番,这才向霍尽渊开口道:“奴婢尚在纪府时,和太子妃也曾有过数面之缘,知太子妃嗜书道,殿下何不送太子妃一块上好的歙溪徽墨?古人曾云:‘有佳墨者,犹如名将之有良马也。’对于好书道之人来说,得一块佳墨,必如获珍宝。”

    霍尽渊眯了眯眼睛:“甚好。”

    纪云舒想了想又道:“奴婢知道有一家老字号的墨轩,他们家有珍藏百年的上等好墨,或可一寻。”

    霍尽渊颔首,于是,纪云舒掀开门帘,对驾着马车的烧云道:“去西市大街。”

    马车驶入西市大街一条窄巷,停靠在一家门脸看起来非常不起眼的店铺前,霍尽渊抬首,看到牌匾上写着“苍佩墨轩”四个大字。

    店铺内一片昏沉,见到他们进来,竟也无人上前招呼。

    烧云便高声道:“有人吗?生意来啦!”

    无人应答。

    只有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正在柜台前打盹。

    “季翁,季翁!”纪云舒走上前去,被唤作“季翁”的老者这才抬起皱巴巴的眼皮。

    “是纪小姐呀!”季翁慢吞吞地从柜台后踱出来:“你有阵子没来看我老头子咯!”

    季翁耷拉着眼皮瞟了一下霍尽渊,见这男子气质出众,故意打趣道:“这就是你那权势熏天的未婚夫婿?”

    纪云舒窘得满脸通红,连连否认。

    季翁却似不信,认真叮嘱道:“等你哪日大婚了,一定记得来请我老头子去喝杯喜酒!”

    纪云舒忙扯开话题,季翁摇摇头,宠溺道:“说吧,这次又看上什么了?”

    纪云舒甜甜笑道:“季翁,我想要一对上好的歙溪徽墨。”

    季翁摇摇头:“你又来打劫我老头子的棺材底!”

    纪云舒摇晃着季翁的手臂:“谢谢季翁!改天我再给你带我亲手做的烧鸡来!”

    霍尽渊皱了皱眉,他想,这倒是认识她这么久以来,她一次露出这样由衷的笑容,不由拿眼睛多看了她几下。

    季翁的老脸倒是笑成几十条褶子,他慢吞吞地踱着步子,向里屋走去。

    半晌,季翁方才双手捧着一个檀木的盒子走了出来,交到纪云舒的手上。

    纪云舒接过盒子,也不打开,对烧云道:“纹银五百两。”

    烧云砸舌:啥……啥玩意儿就五百两?这是买了金疙瘩吗?

    不过他不敢将腹诽宣之于口,忙乖乖将一张银票交到季翁的手里。

    回到马车上,纪云舒才将檀木盒子递到霍尽渊的面前。

    霍尽渊打开木盒,先是闻到一股非常淳厚芬芳的墨香,这才看到两块通体漆黑、色泽乌润、质坚如玉的烟墨。

    霍尽渊好奇,拿到手上嗅闻。

    纪云舒解释道:“苍佩墨轩的歙溪徽墨是以歙溪松烟、珍珠、龙脑、白檀、鱼胶为原料,在胶内加入秦皮、木贼草、当归等,以鹿角胶煎膏后凝烟成墨。”

    说完,忽的露出浅笑:“最上好的歙溪徽墨可点黛。”

    霍尽渊抬头,朝纪云舒的眉眼看去,见她一双烟眉,如浮云卧于黛山。

    原来,这样一对好看的罥烟眉竟是用墨绘成。

    见他看着自己,纪云舒微微颔首,有一种秘密被人揭穿的羞窘,脸上染上几丝绯色,低声道:“奴婢只在闺中时略曾浅试。”

    顺着光线,霍尽渊看到她莹白小巧的耳朵,也微微发红,耳朵上一圈细小绒毛,在柔光中直挠得他心痒痒的。

    霍尽渊正觉得喉咙有些干涩,忽然听到马匹打着响鼻,马车骤然停住。

    “怎么回事?”霍尽渊十分不耐。

    烧云赶紧道:“回王爷,街市上有人寻衅滋事,马车一时过不去。”

    纪云舒纳罕,这可是朱雀大街,是金都最繁华的坊市,金都城内遍布巡防和守卫,尤以朱雀大街最为密集。

    谁敢在朱雀大街当众闹事?

    纪云舒掀起一角窗帘,好奇朝外看去。

    果然,马车前方,数十名男子正在围殴一人,那人躺在地上,被人拳打脚踢。

    撸着袖子叉着腰打人的,一看就是些纨绔,衣着光鲜亮丽,其中有几个,还是纪云舒认识的,都是三品以上大员家的子弟。

    躺在地上的那个,正抱着头大声哀嚎,一边连声叫着“哎哟”,一边嘶鸣着求饶。

    他一边嚎一边在地上打着滚,众人嘻嘻哈哈,把他当个球似的向前踢着,还有人朝他扔着臭鸡蛋,人群不时发出一阵狂笑。

    “这个萧十一郎,真是个废物!萧氏一族都叛国通敌,还敢说自己是镇国公府世子?!呸!”一个男子忿忿地吐着口水。

    正好此时,人群空出一条通道来,烧云打着马救向前走。

    经过被揍的男子时,霍尽渊忽然厉喝一声:“停车!”

    没等纪云舒反应过来,霍尽渊已经跳下车去。

    几乎是在眨眼之间,数十名纨绔只觉得身上一阵剧痛,不知道是谁砰砰砰几脚,他们全被踹飞在地。

    一个穿水蓝色锦袍的玉冠公子,只觉得鼻子一股热流,随手擦了一把,发现正有汩汩鼻血流出。

    他一下慌了神,泫然欲泣道:“哪个王八羔子敢打老子?!还不给本爷狠狠地打!”

    当他抬起头,看到一名身穿玄色锦袍的高大男子立于眼前,他的嘴不禁有些哆嗦,话都说不出来了。

    眼前的男子眉眼冷峻,腰间扎条同色金丝蛛纹绦带,黑发以墨玉鎏金冠束着,身姿修长高大,肃穆雄武,剑眉之下,漆黑眸底,是团浓得化不开的戾气。

    众人只觉浑身一凛,被他周身的威煞厉气吓得几欲后退。

    刚才被揍的男子还抱着头,整个身体已经躬成了一只熟虾,鼻涕和眼泪混着地上的尘土,在脸上结着厚痂。

    “萧十一。”霍尽渊按着男子满是瘀痕与血迹的手,柔声唤到。

    “不要……不要打我……不是不是……我不镇国公府世子……我是猪我是狗我是街边的小啰喽……”男子继续带着哭腔求饶着。

    霍尽渊将他扶了起来,撩开他散乱的头发,声音也放柔了几分,道:“萧十一,我是霍九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