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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角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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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延气呼呼地把包甩到肩膀上,不顾肩背上突然针刺一般的痛疼,快步走回了破釜酒吧。

    虽然现在还是早晨,而且窗户上也没有拉上窗帘什么的东西遮挡,但阳光似乎被这个地方蛮横无理地拒绝了,一点儿也透不进来。酒吧里燃着一些蜡烛来照明,一股灼烧蜡油的味儿到处都是。地面和桌子都是一种看起来就让人觉得很脏的颜色。酒吧里人很少,只有一个秃顶的老酒保在吧台后面擦着长颈玻璃杯和一个穿着厚厚的绿色长袍吃早餐的老年妇女。

    “有什么需要吗?孩子。”那个老酒保一边问莫延,一边换了个玻璃杯继续擦。“我是这里的老板汤姆。”

    “我要定一间房。”莫延把海格给他的金加隆拿了出来放到吧台上,“从今天开始,到九月一号的早晨。”

    汤姆瞥了眼他手里的钱,笑了起来:“你要知道,孩子,那些钱只够让你在这里住两天。”

    “我知道不够。”莫延神色坦然:“先付这些,剩下的下午再给你——我待会儿去古灵阁。”

    “既然这样,那么,好吧。”汤姆从吧台下面拿出了一长串哗啦啦响的钥匙,莫延现他有很严重的驼背。

    “跟我来,孩子。对了,你叫什么?”

    “伊万斯。莫延·伊万斯。”

    ——————————

    莫延跟着汤姆走上一条结实宽阔的大楼梯,惊讶地现楼梯的地面都比外面的桌子要干净许多。他们来到3o6号房间,汤姆为莫延打开门。房间里有一张很舒服的大床和一些擦得亮的橡木家具。火炉在房间打开的一瞬间噗地燃烧起来,很快就跟烧了很久的家用壁炉的火一样了。莫延满意地看到房间里处处都干净地光可鉴人,温暖,空气也很好,还有一扇窗户,打开后看到的是外面的麻瓜街道,但那些喧嚣的声音根本就传不进来。

    “很好。”莫延满意地点点头,一直为酒吧环境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随即便奇怪地问:“汤姆,怎么外面的环境……”

    汤姆笑笑,有些狡猾的味道:“只是看起来,伊万斯先生。你知道,总有些麻瓜会在无意中闯进来。”

    我就没有。莫延郁闷地想。

    “如果需要什么,伊万斯先生,请不要客气。三餐都是免费的,酒就要另外付钱了。”汤姆吃吃地笑:“当然,对你来说考虑这个问题还太早了一点。祝您过的愉快。我先告辞了。”

    “等等。”莫延叫住准备离开的汤姆,“能给我纸墨吗?我想先写点东西。”

    “书桌的抽屉里就有,伊万斯先生。”汤姆站着等了一会儿,见莫延没有其他的事情,微微鞠了一躬后离开了。

    莫延把帆布包甩到床上,拿出自己唯一一套看起来很体面的衣服——那本来只有在他需要混进某些正规场所或宴会才会使用——然后到浴室舒舒服服泡了一个热水澡,换了衣服,感觉自己这辈子从没有这么舒适过。

    “亲爱的警察先生,”

    莫延刚写了第一句话,就停下来。他咬着羽毛笔的尾端,思考究竟要不要用“亲爱的”这个词,毕竟,他从来都没有过真正的童年,自然也搞不清楚那些整日里就知道大叫大嚷并且热衷于胡闹的小毛孩子们的思维结构是什么样的。一直到羽毛笔受不了的在他嘴里使劲扭动起来,莫延才只好无奈地放弃,并且安慰自己地想:也许十几岁的男孩还分不清楚语法结构呢!写信出一点错又有什么打紧。

    “您好。我叫艾伦,住在烟斗巷23号的小院子里。收养我和其他十三个孩子的尼尔·奥瑞奇先生是一个小偷。他不但自己偷东西,还强迫我们去为他偷东西。我一点儿也不想偷东西,我妈妈曾经说只有最没有出息的人才会以偷窃为生,可是我也没有办法,偷不到一定数量的钱我们就要挨打、挨饿。我诚恳地请求警察先生帮帮我们。请救救我。

    您忠诚的,艾伦。

    ps:前几天,奥瑞奇先生还到一个叫什么慈善舞会的地方偷了好多漂亮的珠宝。他还经常跟我们炫耀一个他偷来的大大的绿色戒指,上面有玫瑰花的徽章,我想那也应该是他偷来的——虽然他一直声称那是自己家族的象征”

    莫延抖了抖羊皮纸,看着自己用左手写出来的字体呈现出一种极其别扭的姿势,不满地皱了皱眉,但还是小心地吹干了墨水,露出一个狡黠的微笑。伦敦的警察或许没有心情去管一个小小的贼窝,但那次慈善舞会上丢失的珠宝和怀特家族的戒指足以让他们放下手头的大部分事务来追查了,更不必说莫延还在尼尔的床铺下藏了两份足以让现任市长下台的财务报表。

    至于因此追查到莫延?他今后七年都不大可能跟麻瓜社会生什么关系了,哪怕他洪水滔天!

    莫延将床上的帆布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鳄鱼皮的黑色手提包,将信纸塞了进去,随手将用了四年的帆布包扔进了垃圾箱,转身走出了房间。

    ————————————

    公元1991年7月31号,中午11点。

    莫延懒洋洋地坐在冰淇淋店的外面,身上穿着的是刚刚做好的黑色长袍,手里拿的是崭新的《霍格沃兹,一段校史》,桌子上还摆着一大杯巧克力味的冰淇淋。一只纯黑色的、线条优雅柔和的小猫蹲伏在他的肩膀上,半眯着眼睛假寐,细长的尾巴在莫延背后轻轻地甩来甩去。她是莫延的新宠物,莱娅。

    没有人知道,莫延其实很有钱。

    那只旧的帆布包里装着的是莫延近八年偷盗后得来的财产。虽然每天都要把大部分收获上交给尼尔,但莫延还是偷偷截留了下来了一小部分。尼尔虽然猜到莫延的行为,但看在他每次都带回来比别的孩子的全加起来乘个二还要多的英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了。但他所不清楚的是,其实莫延留给自己的都是真正贵重的东西,上交的数量虽多,但跟这些东西比起来就只能算是零头。

    破釜酒吧附近有一个有规模很大的典当行,口碑在同类行业中也相当不错。莫延留意那个地方很久了,但直到昨天他才有机会踏进去,带着他的所有财产。

    一个小时后,古灵阁产生一个在“莫延·伊万斯”名下的保险柜。

    莫延知道自己应该会有不少钱,但却没有料到那些积攒的东西居然值这么多——他以前估价的时候总是以自己前世的标准来衡量,但却忘了那时人造珠宝几乎都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所以他的估价几乎都跟实际价格差了至少五倍以上。

    因此,本来莫延只觉得自己的七年学习生涯大概可以衣食无忧,现在却现他可以拥有相当奢侈的一段求学生涯。于是他给自己买的书本仪器袍子等都是最新的,还买了哈利眼热过却舍不得买的星象球之类的看起来就很有用也很华丽的东西。而霍格沃兹提供的那些加隆,最多只能买到莱娅的一个尾巴尖儿!

    但是现在莫延坐在这个他期待已久的地方,手里拿着他渴望了很久的魔法书籍,却一个字也看不下去。

    他努力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书本上,却悲哀地现那些字母似乎在他眼中都还原成了墨水一样,只有模糊的一片,每次看不上两个单词视线的焦距就自动调整到了无限远。

    然后他又试图使自己回想一些其他的东西——

    古灵阁比他想象的还要大很多,在周围的一片小店中简直就是鹤立鸡群。在对角巷里不论你站在哪个位置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看见它。

    妖精果然很丑,真是辱没了这个名字。那些黑黝黝的脸庞上都是冷漠还有淡淡的怨恨,手指都又长又瘦,像干枯的树枝一样。那么小的个子,走路看起来都不怎么稳当,居然能让魔法世界的抢劫事业近乎绝迹(之所以说“近乎”,自然是因为伏地魔和哈利都曾经成功地闯入闯出)。巧的是接待他的也叫拉环,似乎就是那个接待了哈利后来还……

    打住!

    世界上没有比古灵阁的地下通道更刺激的地方了,过山车和摩天轮根本就不能比。莫延十分怀疑曾经有巫师在取钱的时候被那该死的小车甩出去致死的,因为他自己就需要牢牢抓住扶手来抵抗小车转弯时候的离心力——而那车几乎每隔几秒钟就要转弯!哈利还想要在那种情况下记路呢!真是太傻了……

    打住!

    号称可以制作适合各种场合各种年龄的摩金夫人的手艺其实并不怎么样,她做的袍子几乎样式都差不多,与麻瓜千变万化的服装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那间服装店至今仍然存在,毫无疑问是占据了垄断的优势——所有到霍格沃兹上学的学生都在这里购买校服。比如马尔福这样的贵族家的小少爷也不得不乖乖地站在小凳子上量尺寸,还遇到了……

    打住!

    本来还想买一只猫头鹰的,但想想自己根本就没有需要寄信的人,再加上那些家伙整天扇着翅膀把羽毛弄得到处都是,其实也挺讨厌。莫延还特地找了一圈,现了好几只白色的猫头鹰。它们除了颜色特别一点以外与其它的猫头鹰也没什么差别,莫延根本看不出哪一只是未来的海德薇……

    打住!

    宠物店真是有趣,虽然有点难闻,但是那些奇奇怪怪的小动物们足以弥补这一缺点。有些小动物们喜欢不停地动弹叫唤,吱吱喳喳唧唧嘎嘎嘶嘶呼呼地很吵;有些有很奇怪的颜色,比如紫色的蛤蟆橙红的毒蛇蓝色的兔子和粉色的狗;还有一些看起来很危险的大型动物,比如燕尾狗,它向一对带着孩子来买宠物的麻瓜夫妇龇牙咧嘴的嘶吼。

    但是在所有的动物中,莱雅是最好的。

    优雅,安静,美丽,高贵,矜持,骄傲……

    莫延把自己能想到的所有可以用来形容莱雅的词语都回想了一遍,现自己更喜欢这只黑猫了,于是摸了摸她的头。

    假寐的莱雅似乎感受到了主人的喜爱,睁开眼睛看了看莫延,轻轻蹭了蹭他的脸颊。

    她有一双碧绿的像雨后的树叶一样的眼睛。

    不知道哈利是不是也有这么一双眼睛?

    ……

    “哦……”

    莫延哀叫着,把脸埋进手里。

    哈利·波特

    哈利

    哈利·波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