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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辛巴道:“两人还没有动手,就这样面对面站着。但是所有人都感受到了两人身上的杀气,当真是日月无光,鬼神变色。我们这些近卫都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去当然,我的功夫要好一些,所以基本呆在原地没挪动。”
“这样过了半晌,有一个近卫受不了两个高手杀气所逼,通地一声倒在地上。这时候,阿南大人说话了。他说什么来着?对了,他说,高手对决,非凡人所能抵御,这样吧,朋友,我们到拉罕山峰去吧!那兰顿高手赞道,果然不愧是云镜南,离我不到七尺,相持这么久,居然心血不乱,仍能说话,好,你说到哪里比就到哪里比。”
“虽然他们二人的杀气厉害,我们哪放心得下阿南大人孤身涉险,所以都拼着老命冒死跟随。可是他们二人轻功太好,我们追不上,最后只能在顶峰下面的一个山腰上看二人对决。那拉罕山峰终年积雪不化,也不知道堆了多少年的雪,被这两个人的剑气激得满天乱飞可惜了,拉罕山这清凉胜景,今年是看不到了别催我,我继续说。其实我们也看不清什么啦,满天都是雪块雪水。大概两三个时辰后,我总算看到了天空,大家一齐往峰顶望去,那兰顿高手已不见了踪影,只有阿南大人踉踉跄跄地扶着剑站起来,似乎是受了伤。我们拼了命地往上赶啊,终于看到阿南大人,见他身上一点伤也没有,就问道,大人,你赢了?大人点点头又摇摇头,说不出话来,后来用剑鞘在湿泥地上写了几个字我受了内伤,不能动了,你帮我叫蝶儿来,不要惊动别人。我这才知道出了大事,慌里慌张地赶回来找你后来在路上我想通了大人点头又摇头的意思,那是说,他虽然胜了兰顿高手,但那高手用的是树枝,他用的是剑,虽胜而不武”
辛巴说了半天,总算说清了大致情况,蝶儿此时显得比较冷静,眼望前方道:“快,内伤可不好治,我还懂得一点医术。”
阿南要塞附近一马平川,除了终年白皑皑的拉罕雪山,地平线上没有任何突起。蝶儿、辛巴二人不用辨认方向,便可以沿直线向雪山驰近。
早早便看见雪山峰顶,可是直驰了近两个时辰,夜幕降临,二人方才来到山脚之下。
“到这里马就上不去了。”辛巴道。
“那就爬上去。”蝶儿一咬牙,向峰顶直攀。
蝶儿直爬得香汗淋漓,才到了峰顶。
此时峰上已聚集了上千人,都是近卫军士和闻声赶来的神族、厥奴族部民。
“莫大哥!”蝶儿拨开人群,只见云镜南躺在桑奴怀中,旁边围的都是人,水裳也在一边,不过双手叉腰,看不出脸上是阴是晴。
“莫”蝶儿只叫了半句,便泣不成声,上前将云镜南搂在怀中“你醒醒啊!”云镜南的手指动了动,喉头咕噜一声,睁开眼来,勉强露出笑脸,道:“你来了!我我好冷!”
蝶儿急道:“你伤在哪儿?我看看!”
云镜南苦笑道:“没用的,是剑气,横斩而过,是兰顿笼雾派的迎风一刀斩。剑气贯穿了我的心肺肝脏,这次,我我以后再也不能照顾你了!”
蝶儿哭道:“不会的,不会的!”
“在临死之前,我还有一个愿望,”云镜南咳了两声“蝶儿,你这么好。我死了之后,还会有更好的男子来追求你,我在九泉之下也会为你们祝福。现在,我只想问你,如果老天再给我一次生命,你会答应和我在一起吗?”
“我们这不是就在一起了吗?”蝶儿珠泪涟涟,凄声道。
云镜南拼命地挣起上半身,颤声道:“我是说,如果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你会答应我的求婚吗?”
“你若是去了,蝶儿终身不嫁!”
“有你这句话,不管是不是骗我,我也可以欣慰地去了。”云镜南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突然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神力,居然扶着蝶儿的肩膀站了起来“我生在西北面,我们王朝人死的时候,都要对着自己出生的地方。蝶儿,你扶我起来。”
“是回光返照。”辛巴在一边悄悄对桑奴道。
“你不吱声没人当你是哑巴。”桑奴一掌将他的脸顶开。
云镜南在蝶儿的搀扶下,向峰崖边走去。
“蝶儿,还记得飞羽城吗?我们也是这样走向崖边,我想那时你就想好了,非我不嫁。”云镜南这时的神气根本看不出是个垂死之人。
“那时的风景好多了,还有云海。现在前面一片都是黑黑的。”蝶儿伤感地道。
云镜南笑道:“只要我愿意,大地会变亮的。”
“什么?”蝶儿错愕地道。
只见云镜南从身边人群里要过一枝火把,高高向前抛去,火星飞散,天空为之一亮。
随着那火把坠下深谷,大地突然亮了起来。
那不是黎明曙光的那种明亮,而是红色的火光。
刚才云镜南掷下的火把,散余的火星还象莹火虫一样在空中飞舞,山下便出现了更亮的火光。仿佛千万枝火把在一刻之间一齐点亮,拉罕山峰下的草场上,出现了一片异彩流光。
那火光排成四个大字“我爱蝶儿”
同时,山下山上一齐欢呼,带着草原人的爽朗和对美好生活的赞颂。
“蝶儿,嫁给我吧!”云镜南持握蝶儿双手,向她单膝下跪道。
天地间静了下来,纯朴的草原部民都在看着这对情侣,在他们心里,都有着诚挚而美好的祝愿。
水裳觉得牙好酸,只觉得天地间最可怜的就是自己:“我为什么就没经历过这种浪漫,到现在连朵格桑花都没收到过!如果有人这样对我,即使是脸上不长毛,我也会”
辛巴则向往地道:“好浪漫啊!”桑奴有点看不懂:“大晚上的,叫这么多人来点火把,是要围猎吗?”
大地上的火光在蝶儿眼中跳跃,她眼中闪过一丝莹光,一瞬即逝。
“莫大哥。”蝶儿终于在千万双期待的目光中开口了“我现在还不能答应你。”
然后她便翩翩下了峰顶。
云镜南本以为自己这招必杀无疑,没想到一点都没起到效果,他看着蝶儿下峰的背影,绝望地叫道:“蝶儿,你要怎样才能答应啊?”
当然,蝶儿看不见他的唇语。
辛巴、桑奴等人上前安慰道:“大人,我们都很理解你,别伤心了。你不是经常鼓励我们,不要轻言放弃吗?一沙大师说过,涅槃重生,不是身死而是心死,心死之后,凡人才可以成佛成圣”
“什么乱七八糟的!”云镜南把辛巴推开,伏在桑奴怀中大哭道“你们还可以隔三差五钻钻帐篷和姑娘幽会,我呢,都老大不小了,身边连个可以碰的女人都没有,这日子,没法过了!”
水裳走过来,毫无同情心地踢踢云镜南,道:“半夜了,大伙儿都倦了,早点下山吧,明天还要去布鲁克城找古思呢。”
***“做个平庸的君主有什么不好?”兰顿王这一年多来,体会到了王者的痛苦。
波旁城的奢糜生活恍如隔世,露脐美女的舞姿、金碧辉煌的宫殿、精致绝伦的甜点似乎是上辈子的事。现在围绕在他身边的,只有臭汗熏天的士兵、风起沙扬的边疆和难以下咽的粗食。他这一年多,确实累得象条狗。
他并不是不能把舞娘、厨师带到库克来,但作为一个有着宏图大志,放眼四海的有为之君,怎么能不和军民同心?同不同心不知道,可这样子还是要摆的。在林跃击破固邦之时,他把蒲力派了上去,原以为这样就能让局势按照预想一步步发展。
想不到林跃脱出了掌控,连战局都一路出乎意料。先是让古思从指缝里跑了,然后是郎翔和韩布这两个疯子,一点都不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再然后他的前任宫廷教师云镜南横插一杆,占了固邦城又一把火烧了。全然无逻辑可言,却又正好撞中兰顿王的软肋。
从固邦消失之后,兰顿王就成了军需转运总管及征兵大队长。
这换了谁也不愿干,有雄心壮志的人最过不去的坎就是“我为什么要干这些小事”而且,蓝河公国自从民间自发应征了二千人后,就再也不响应征兵了,兰顿王的脊梁骨总是凉飕飕的。
刺尾城象一只吸血蚂蟥一样,拼命地吮叹着帝国的精血。成千上万的壮年,被送向前线。本来一年可以上交三担粮食的壮丁,就这样无声不息在消失在刺尾的泥潭中。还有那些吟着先贤诗句走上战场的贵族和骑士,也将鲜血洒在了疆场的尘土中。
如今,蒲力向库克索要兵员的密信又摆在兰顿王手中。
这真是让他为难的时刻。
库克原聚集了四十万后备军,加上林跃的八十万人。兰顿王一度以为,*这一百二十万大军,足以攻克王城。
然而,古思费去了他二十万人。接着,刺尾城胶着战局,让他向前线补征了三四十万士兵。最值得史学家们竖一竖大拇指的是,他将剩下的二十万库克驻军又拨了一半给刺尾前线。
剩下这十万人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动的。万一古思奇袭库克,万一蓝河起义,万一云镜南想见一见自己夕日的学生十万只是保身之数。
他身边没有谋士。
自从那次犁师兵败回到波旁,引起帝国政局大变,他也借那次机会登上了亲政的宝座。从那时起,他在一夜之间便学会了如何单独面对各种问题。
“撤军!”
一旦撤军,他将摆脱在库克的这种艰苦生活。更有信心的是,他在有生之年不会再向王朝挑起战争。剩下的事,便是回到波旁,选一个漂亮贤能的王后,生一堆小王子。然后从小王子中培养起一个继承人,用以抵抗反扑的王朝宿敌。
一想到这儿,他就觉得很轻松。经过这次大战,攻防双方都需要几十年来恢复元气。而那已不是兰顿王的事了。
“继续进攻!”
万一输了,下场会很惨。不用说国内的压力,反扑的敌人会很快将整个帝国踏在脚下,厥奴人的牧群会赶上神圣的王殿,古思和铁西宁的骑兵会在波旁的咖啡馆里饮马。
可是,如果胜了呢?
兰顿王的血液沸腾了!他的雕象将塑立在波旁中心广场祖先的身边。不,将塑立在帝国每座城市的中心广场上。万世将以他的名字为荣耀伟大的征服者,兰顿大帝国的中兴之主,兰顿巴里哈大国王!
“秘书官!”
“在,陛下!”宫廷秘书拿着鹅毛笔和纸躬身而入。
“拟一道旨。”
“准备好了,陛下。”
“兰顿国王巴哈里诏告天下。帝**西征以来,将士用命,前线浴血。不到一年,已夺得王朝半壁江山。兰顿英雄先祖在九泉之下,亦感万分欣慰!值此伟功盛业将成之际,吾国上下,更应团结用心,追随朕之宝剑所指,创不朽帝国时代。特发征兵令如下,各公国征五万壮士,公爵以下诸臣,以所辖骑士领数,每领认募骑士一名,步兵五名。自接旨之日起,半月之内备齐兵员,一月内输送至库克城钦此!”
秘书官的鹅毛笔抖了一下,在白纸上溅出一个墨点。他抬头偷眼看了看兰顿王,庆幸这位帝国领袖没有注意,于是继续写下去。
秘书官心里愁苦之极:“第一次征兵,我的两个骑士领就出了一名骑士、十名壮丁,现在再出一名骑士倒还有,再出十名壮丁去哪找?唉,今年的收成难说了”
踌躇满志的兰顿王,根本注意不到身边这个卑微的秘书官的小算盘,他准备孤注一掷,倾全国生力,再征百万之师,向王朝挥出致命的一拳。
既然是重拳,起势也必然惊人。兰顿王年轻的脸上,眉头紧锁,他已下定决心,准备顶住一切压力,将这一拳之力攒足。
库克城上空的战云,反射着落日余晖的金黄光芒,将兰顿王远望西方的侧脸,映出一圈金光。历史定格在这个画面的时候,战鼓开始在兰顿全境敲响。
***十天之内,八百里快骑已将征兵诏书传至兰顿帝国的每一个角落。
黄琉璃城,兰顿帝国东南部的城市。这里离边境很远,数百年来,除了现今兰顿王的爷爷那辈发生过一次与厥奴人的目击事件,就从未闻到过战场的硝烟。而且那次目击,目击者与厥奴人相隔约一里地。
黄琉璃城在首次西征军招募中并未派予任务,但终于被兰顿王的二次征兵诏书卷入战争之中。
“当家的,征兵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比上次到卢伦堡开会还远啊?”阿胡男爵的太太担心道,上次男爵到卢伦堡开会,去了七八天,可把她给寂寞坏了。
阿胡男爵摇了摇头,他这个老婆,除了天天粘着他,什么也不懂。可是,他就喜欢这样的女人,当下阿胡疼爱地抚一抚太太的头发,道:“甜心,那地方可远了,恐怕要走上一两个月。而且,那是战场,能不能回来还不知道呢!”
“为什么回不来?”男爵夫人道。
“打战是会死人的。”阿胡男爵愁眉苦脸地道。
“他们都没有妻子的吗?为什么要扔下可爱的妻子去送死呢?”男爵夫人今年才二十岁,她出身于一个骑士家庭。
阿胡男爵不知怎么向天真的妻子解释这个问题,只得强压愁苦道:“这是陛下的诏书,每个贵族都必须出人,按骑士领的数量要出一个骑士。我们只有一个骑士领,所以我必须要上战场。”
男爵夫人不说话了。
过了半晌,男爵夫人的眼睛里闪出光来,道:“我们不要骑士领了,这些田地有什么用?家里的钱足够我们过下半生。我们走吧,把这些田地分给下面的穷人!”
“这,这不是抗旨吗?”阿胡男爵担忧地道。
“我只要和你在一起。”男爵夫人坚定地道“诏书上只说骑士领要出骑士,我们没有骑士领了,自然就不用出。如果你怕王室追究的话,我们可以离开。”
“我们可以去哪儿?”阿胡男爵被说动了。
“蓝河公国。听说第一次征兵那儿就没有出人,应该是全帝国最安全的地方。”男爵夫人道“而且,忆灵国主是我的偶像呢!她在波旁城是那么地勇敢,而且身材也那么好”“好,甜心。我们就去蓝河!”
在他们讨论的时候,黄琉璃城男爵属地的平民已经有人在收拾行李,他们的选择和男爵夫人不谋而合。
***兰顿帝国真正意义上的西部,是波旁城以西的十五郡。这里的国土面积只占整个帝国的四分之一,但是却集中了一半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