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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华丽精致的文风

作者:醉卧笑伊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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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笛又再次谦虚了一下,并且否认了什么恋爱的事情。

    “不开玩笑了,这次我找你,除了告诉你稿费已经直接打到你的卡上以外,还有关于在我们杂志上,进行连载小说的事宜。”胡亦菲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们已经认定,凭借你在短篇上的实力,已经达到了连载的标准。”

    因为吴笛已经与《青春祭》的杂志社混得比较熟了,所以发稿费的方式也从传统的变成了比较网络化的方式,这样还省得吴笛去邮局兑换稿费。

    吴笛听到这话,自然有些小小的开心,连载对作者来说,毕竟更有保障,稿费也会相应地提高,当然,它若是在读者反馈中人气不高的话,也有被腰斩的风险。

    “具体的,我会私下里来见面聊,网上的话,就想看看天净沙老师有没有这个意向,毕竟也有可能天净沙老师你只喜欢写短篇,这样的话,我们杂志也不强求。”胡亦菲道。

    “我当然也能写长篇。”吴笛当仁不让,“不过要当面交谈的话,最好等到六月下旬。”

    “嗯,没问题,到时候我会通知你的。”胡亦菲怎么也不会想到,她口中的“天净沙老师”,居然还要中考……

    胡亦菲在与吴笛的网上聊天中,已经把吴笛脑补成了一位知性独立的名门贵女,年纪起码比她还要大吧……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脑补,首先是吴笛写的一些都市短篇言情,显得非常有阅历,对那种豪门生活更是描绘得极其精致,一看就不像是老农在意淫皇帝用的是金扁担。

    而她笔下刻画出来的“总裁型”男主,让一群女性读者反馈时,嗷嗷叫好,觉得写的太真实了……吴笛会告诉她们,其实自己前世就是这种人吗?

    第二点则是因为,吴笛的文字功底,让她深深佩服。

    胡亦菲甚至觉得,有时候这位天净沙老师写的题材都挺俗套,却硬生生地靠文笔逆了天……

    像最近这些短篇中的精彩句子就有:

    “成熟不是人的心变老,而是泪在打转还能微笑。”

    “你若流泪,先湿的是我的心。”

    “纸张有些破旧,有些模糊。可每一笔勾勒,每一抹痕迹,似乎都记载着跨越千年万载的思念。”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无端天与娉婷,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

    ……

    其中胡亦菲最佩服的,便是天净沙老师那信手拈来的“原创”古诗词,她不止一次感慨着,天净沙老师的古文造诣,高得简直让她无法想像!

    整首用得恰到好处的诗词就不说了,而一些一看就是整首诗词中抠出来的“残句”,就让胡亦菲这位痴迷古典文学的编辑心里痒痒。

    她甚至心想,若是天净沙老师直接出一本原创诗词集就好了,省得她在那儿揣摩这残句的整首诗词是不是如她想象中的那般美妙。

    不过这种事也只能想想而已,古典诗词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也许现代人也能写出媲美古人的诗词,可这商业价值,肯定没有古人的高,毕竟古人可是有历史底蕴加成的,每一首名作,都需要它的时代背景来衬托,才是最完美的。

    但在小说中加入原创的古典诗词,显然是非常出彩的事情,像有不少读者回信到杂志社,说是非常喜欢天净沙在写古代言情时那种古色古香的韵味,甚至因为陶醉在那种意境之中,而忘了故事本身的情节……

    还有一小部分似乎有m体质的读者则反应,怎么天净沙老师最近的作品全是和谐美满的结局啊?完全没有《剑仙》那种的刻骨铭心、致郁人心!差评!

    当然,大部分读者都表示,非常喜欢天净沙老师最近的作品,因为它们很甜蜜温馨,在《青春祭》这种几乎都是悲伤虐文的大环境基调中,独树一帜!好评!大大的好评!好评如潮!

    那篇《剑仙》之后的纯校园喜剧《简单爱》,读者评分4.7星,比前一篇编辑们公认的最佳新作《剑仙》都高,由此可见,《剑仙》将那些读者们“治愈”得有多深。

    与胡亦菲聊完之后,吴笛拿出了一本新的记事本,嘴里喃喃道:“连载么……”

    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吴笛在写作时,都是先用笔写在专门的短篇小说记事本上,她写一篇五、六千字的小说很快,大概只要花两个多小时,毕竟脑子有现成的情节,但她花在修改文章上面的时间,却起码超过五个小时……

    所以有些喜欢一字一句精读的读者,对天净沙的作品,是非常喜爱的,他们能够从天净沙的文章中,感受到一种被珍重对待的诚意,这种“精雕细琢”,甚至已经成了天净沙的文笔特色之一。

    因此,这些喜爱精读的读者,几乎已经成了吴笛无可救药的脑.残粉,因为在习惯性地精读了天净沙的作品之后,再去看其他作者的作品,总觉得十分粗糙鄙陋……

    当然,并不是说华丽精致的文风就是最佳的文风,每个优秀的作者都有自己的文风,有的本该就是“大开大合”的文章,就该用粗犷的文风。

    而像网络小说,如果用这种华丽精致的文风的话,简直就是作死,最适合网络小说的风格,就是四个字——通俗流畅。

    那种以文笔多变著称的作者,其实根本无法成为真正的文豪,而只会是模仿者,唯有专注于一种文风,将其真正形成自己的特色,才能成为有分量的作家、文豪。

    这是吴笛自己的观点,所以她脑中即使有现成的小说,自己却也只是借鉴、改编并拓展它的情节,真正写时,用自己的文笔去写,这样也算是磨砺自己的文笔了。

    吴笛最近写的几篇短篇小说,其中就有一些大段的让人不明觉厉的又电波又华丽的文字,不喜欢的人直接跳过看情节,喜欢的人,则是一个字、一个词的品味,居然还真能品出内涵!

    然后这些品味出内涵的人,便会去沾沾自喜地到处宣扬,这篇小说是多么“神作”。

    像刚刚建立的“天净沙”的度娘贴吧,仅有的一百多位会员,全是这种死忠粉,有人不小心闯入这个贴吧,便会看到一群人在说着连对方都不懂的话,居然还聊得津津有味!

    于是那人便对这个充满了电波的贴吧产生了阴影,只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般。

    那么,吴笛本人,到底是怎么解读自己写出来的那些不明觉厉的文字的呢?

    她用六个字就说出了其中的深刻内涵——凑字数,混稿费。

    好吧,以上的只是玩笑,这些不明觉厉的文字,其实应该是渲染文章氛围用的,要说内涵,真的是怎么解读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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