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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好难

作者:土豆地瓜派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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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放往常,自己爹找上来,陈朔只会乐呵呵的开门。

    但现在他却脸色一变,连忙回身朝着沙发上的猫妹子催促道:“外面是我爸,你快...”

    他环顾四周,这套屋子太小,连个躲的地方都没有,冰箱,沙发底下塞不下,狭小的阳台一览无余,根本就不适合藏人。

    最后他把目光看向卧室,“你快去卧室里躲着,记得把门关上,千万别出来。”

    “喔喔。”

    白小柒有些不明所以,但看到陈朔的脸色,莫名的心里也跟着紧张起来,连忙踩着拖鞋往卧室跑。

    但拖鞋又有点大,一着急就甩丢了一只,她也顾不上捡,就这么光着一只脚进了卧室,然后关上了门。

    “磨磨蹭蹭的干嘛呢,快开门。”

    “来了来了。”

    陈朔盯着房门,也没瞧见她把拖鞋甩丢的这一幕,听到卧室门关的声音,赶紧走过去把门打开,“爸,你怎么来了?”

    “怎么,不欢迎?”

    说着话,陈建文抬脚就进了屋子,打量了一下儿子的狗窝,又回身瞅瞅陈朔,见他脸上表情有点紧张,不由乐了,“你还知道慌?”

    “啊?”

    陈朔一愣。

    “你昨天出去相亲,把人姑娘气跑了是吧?人家姑娘她妈今天把这事儿告诉了你王姨,你王姨又告诉了你妈,你猜你妈怎么说的?”

    “我妈怎么说的?”

    陈建文抬头想了想,道:“怎么说的我忘了,反正你妈在家里唠叨了大半天,我也没怎么听,你妈那人就是爱唠叨,我听得耳朵累,就找个由头说过来骂一骂你,躲个清静。”

    说着,他在怀里摸索一阵,掏出手机,点开录像功能,把摄像头对准陈朔,问道:“准备好了没有?”

    “不是,那个女的她...”

    陈朔想说那女的抽烟还喝大酒,有纹身还爱蹦迪,真的就不符合儿媳妇的标准。

    “别的你等会儿再说,快点站好,我骂你几句录下来,一会儿好回去交差,也省的你妈待会儿再打电话过来唠叨你。”

    “行吧。”陈朔无奈的点头,低着头进入角色。

    陈建文的情绪酝酿的也特别快,显然这种事父子二人不是第一回干了,不过几秒,他的情绪就变得相当饱满,一脸的痛心疾首,“你说说你,毕业了也不出去找工作,天天蹲在家里写你那个破书,你写书能挣钱吗?”

    到了陈朔的台词,他梗着脖子,“怎么不能,起码我养活自己没问题。”

    陈建文苦口婆心,“是,你现在是能养活你自己,但你以后呢?

    而且整天蹲在家里边你能找到对象吗?难不成还指望着对象上门来找你?不能吧。

    我和你妈好不容易托人给你物色了一个,让你去相个亲,结果你还把人给气跑...”

    话说一半,他却突然顿住,看着地面。

    “爸,你怎么停...”

    见自己老爹突然停下,陈朔有些纳闷,下意识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然后嘴里的话也不由顿住。

    就在靠近茶几的地方,一只拖鞋正静悄悄的扔在那里,粉红的色调相当扎眼。

    “......”

    “......”

    父子二人双双沉默,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过了许久,陈建文才终于开口,脸色特别复杂,“你怎么现在染上了这种癖好,还偷女人的鞋?”

    “我....”

    陈朔有些懵逼,不太明白自己爹的脑回路,张张嘴想解释,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相比起偷女人鞋这种事,家里藏个猫耳娘应该更离谱?也更难让老爷子接受吧?

    以他的年龄估计不会联想到COS什么的,最大的可能估计是把白小柒当成妖怪,然后咯噔一下昏过去。

    要不说是捡的?

    但捡女人鞋这种事好像比偷鞋更痴汉。

    难道说自己穿的?

    至于颜色,就说自己喜欢粉粉的勐男色?

    可36码的拖鞋自己43的脚也穿不上啊。

    各种念头涌动,陈朔犹豫许久,闭了闭眼睛,生无可恋的道:“就,就一时没控制住。”

    “.......”

    听到这话,陈建文不由沉默,心情就特别难形容,过了半晌,他才幽幽的开口道:“古代文人对女性小脚的欣赏可谓由来已久,经五代战乱之后,宋朝初年开始流行裹脚缠足。

    这种裹脚的陋习一直延续到清朝,并且有愈演愈烈之态,恰逢那时的封建礼教发展到巅峰,文人士大夫的思想也开始扭曲。”

    陈建文的职业是大学历史教授,这种历史科普陈朔从小没少听,但这会儿听着心里就特别复杂,然而老爷子的声音仍在继续,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

    “随着清的统治稳固,社会开始安定,在这些清朝文人士大夫的圈子里竟然出现了一种所谓的金莲美学。

    他们对女人的三寸金莲有种变态般的迷恋,甚至还流行起一种风气,用女人的绣鞋装酒喝,而在绣鞋之中,最受追捧的竟还是名妓的绣鞋,这就是所谓的妓鞋行酒,他们还将其当做风雅之事。”

    说到此处,陈建文一脸的痛心疾首,不是装的,是真正的痛心疾首,

    “你在网上写小说,也算是半个文人,喜欢脚可以理解,但人家用的是绣鞋,就算现在没有绣鞋,你弄个高跟鞋我也能理解,但你偷个拖鞋,你这这这...”

    陈建文一向开明,当教授的人也肯定学识渊博,但这会儿他竟罕见的有些词穷,一时间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这个儿子,他沉默片刻,问道:“你没偷人家的内衣吧?”

    “我没有。”陈朔无力的回应,一脸的生无可恋,不知道去火星的载人飞船什么时候能造出来。

    在线等,挺急的。

    闻言,陈建文脸色微微缓和,但还是有些不放心,他环顾左右,往卧室的方向走,“不是我这个当爹的不尊重你的隐私,主要是你这个事儿的性质不一样,你让我看看你的床上,再检查一下衣柜。”

    “.....”

    见状,陈朔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去,直接挡在门外。

    “.......”

    见他这幅反应,陈建文不由皱眉,盯着挡在身前的儿子看了半晌,面色渐渐沉了下去,问道:“你还真偷内衣来着?”

    “我真没有。”

    陈朔现在就特别后悔,早知道是这,当初随便扯个理由也比这强。

    比如说那是朋友不小心落在这儿的。

    哦,这个理由好像不行。

    谁家朋友上门穿着拖鞋来,走的时候还不穿走。

    总不能说来的时候好好的,走的时候腿折了,所以这个拖鞋就用不上了?

    这特么简直就是把老爷子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

    他现在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说撒一个谎要用无数的慌去圆。

    刚才还不如就直接承认家里多了只猫耳娘,起码不至于像现在这样骑虎难下的。

    我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