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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本文并非学生作文“三围”不达标,也不够吸引眼球,阅读时需要极大耐心,没有耐心的朋友请闲了再进,一目十行是看不懂的,这是真心话:)。
很抱歉花费您一点时间:
本文比较慢热,若您没有耐心的话我很抱歉。
请不要被第一章吓到,本文是言情,以爱情为主,但您若是喜欢一群人叫“我爱你我爱你”死去活来那类,请慎入,呵呵,因为我一直努力想借助玄幻、武侠的奇巧情节,形成一种新的穿越言情文,当然这个过程有成功有失败,望大家多包涵。
我的文素来无万能女主,令不少读者失望。很无奈,我欣赏复杂的男人,却不喜欢复杂的女人,甚至看到就头疼,实在奇怪,何况我以为现代人要在古代混得风生水起,难度系数不低,至少我就是穿回去不幸饿死的那类:)
为了烘托某一个人而贬低另外一群人,这种事是我绝对做不出来的。
在下并非不欢迎意见,但阅读小说主要是为了消遣,良好的气氛很有必要,病态的漫骂只能体现读者水平的差异,希望以平心静气交流为善。
朋友们,谢谢!
本书情节、构思没有借鉴任何一部小说,与穿越之武林怪传、穿越之兰柯一梦、成*人童话穿越之走进武侠同系列,文中所有武侠武器名词纯属虚构。
因写时只是消遣,并没去论坛网站打广告也没有任何宣传,如果您喜欢,可以介绍给您的朋友们,感谢支持本书的每位读者!
“何必找理由,大案小案不发愁。”
这是江湖中、衙门里、市巷间近七年来流传最广的一句话。上至老头老太,下至黄口小儿,几乎人人都知道。因为无论什么繁难案子,只要这句话一出,必定都能迎刃而解了。当然这样大的案子也不多,一年最多不过那么一两件两三件,但就这么一两件两三件,也足以使这句话名震天下了。
近日,江湖忽然又有消息传来。
“何必又找理由去了!”
深秋的黄昏,冷雨飘摇,枝头疏疏落落几片残叶也随风飞下,远处不时传来几处寒鸦叫声,更添了几分秋意,引人生起无数乡愁与归思。
这鬼天气谁也不愿出门的。
街上人迹稀少,几处灯笼在风中摇曳,而多数人家的房门,已经早早地关上了,这样的天气,温暖的被窝或者暖被的人,这两样中的任何一样都足以让人心生向往。
当然也有例外。
街头,一个满面菜色挑着担发着抖的老人和一个在墙角瑟缩的孩子。在他们这些为生活奔波的最底层的贫苦人眼里,任何天气都是没有区别的——当你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还会关心天气么?
还有一个例外。
一个黑衣人正缓缓从远处走来
分明是一袭再普通不过的紧身衣,然而穿在他身上,却凭空多了几分挺拔苍劲,看上去他整个人更透着股阴冷、危险之气。
一张俊美的脸在黑色衣着以及天色的映衬下,显得有些苍白,略往下钩的鼻尖,更为这张脸凭空添上了几分冷酷。双目沉沉而冷漠,只望着前方的路,仿佛身边发生任何事都与他无关。所以,当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人摇着头,端出一碗饭来递给那个可怜的孩子的时候,他还是看也不看一眼,缓步从他们旁边走过去了。
这样一个人,绝对没有人会忽略他,何况他腰间还悬着一把刀。
刀在鞘里。
乌黑的刀鞘也十分普通常见,但只要一看到它,都会叫人不由自主一抖,因为,那绝对是饱饮鲜血、饱经战斗的刀才会有的寒气与杀气
城外,居然有一座气派而富丽的山庄。
离门还很远,他就停住了脚步,因为那里已经站了两个人。他没有开口,那两个人却已同时转过身来。
二人皆与他年龄相仿,二十五六岁上下。
一个负手而立,洁白的衣衫在风中荡漾,格外醒目,衬得四周昏暗萧瑟的风景也明快了许多。长长的眉毛似也被风吹起,飘逸如墨画,一对修长的眼睛闪烁着睿智而欢快的光芒,带着几分俏皮,使人一见便心生愉快;
另一个华服金冠,但看上去绝不会让人感觉有半点俗气。剑眉下,是一双天生高贵的凤目,平易中透着威严,温文中透着忧郁,笑容更是优雅干净。
黑衣人几乎没怎么动,就到了那两人跟前。
那华服公子忍不住赞道:“好功夫!”
白衣公子却只打量了他几眼,随即露出十分有趣之色,故意摇头叹道:“南宫兄有所不知,这人一旦吃上了公饭,别的不行,轻功是一定要好好练的。”
华服公子不解:“何出此言?”
“打架的时候太多,若不练好轻功逃命,万一打不过,岂不是要挨揍?”
闻言,华服公子忍不住摇头笑了。
黑衣人并不生气,只看着那白衣公子冷冷道:“记得‘好奇懒猪’轻功江湖第一,莫非正是被人追得太多的缘故?”
“在下逃命的时候似乎不多。”
“自然,你只是逃情而已。”
“想不到,轻功还当真有这许多用处,”白衣公子一本正经地点点头,随即负手侧过身“人生苦短,忙于拼命不如及时行乐,南宫兄,你看如何?”
“你二位尽管逃命的逃命,逃情的逃情,不如在下清闲自在的好,”华服公子忍住笑“说不定在我等眼中,何兄是忙于拼命,但他自己却正是乐在其中。”
“说得好!”冷漠的脸上露出赞赏之色,随即黑衣人转向白衣公子“你就不怕哪天被天上掉下来的女人砸死?”
说完,他竟不等邀请,直接走进门去了。
二人并不奇怪,似早已知道他的个性。
白衣公子喃喃道:“看来交朋友,还是交善人的好,至少他不会乌鸦嘴咒你。”
华服公子微微一笑:“善人总是倒霉的,否则又怎会莫名招出这等祸事,请!”
南宫别苑虽人丁不旺,却是江湖一大世家,别苑上一代主人南宫钰剑术超群,品行方正,是江湖有名的大侠,可惜天妒英雄,四十多岁竟早早亡故了。时过十年,物换星移,如今的主人正是昔日南宫钰之子。
据说这位南宫公子从小被南宫钰送与别人养育,直到十岁上才接回别苑,但他天资聪颖,当日便深得南宫钰疼爱,加上南宫钰膝下只此一子,不由更加用心栽培。这位南宫公子也的确没有让人失望,小小年纪便赢得江湖朋友颇多赞誉,南宫钰常常引以为傲。如今十几年过去,南宫公子已生得一表人才,为人处事又十分得宜,加上他生性仁义,爱交朋友,所以年纪轻轻却名声颇好,上至大侠名士,下至市井妇孺,甚至黑道杀手,提起他必定都是交口称赞。据说,他从来没有仇人。因此,自南宫钰去世十年来,南宫别苑非但声名未衰,反而更盛。
然而人们称赞之后,总会不由自主带上一声叹息——
天下总无两全之事,这位聪明机智温和有礼的南宫公子,竟然天生经脉异常,不能修习内力,是个废人!。
房屋庭院宽大富丽,后花园更是不小,景色错落有致,秀丽无比。几处雕花游廊,几处山石,几处池塘,几点菊花,几片竹林。
三人并肩走在石径上。
白衣公子皱起长眉:“今日正是十五。”
华服公子点头:“不错,这个月失踪的是‘一刀斩江南’张明楚,只怕此事又要落到南宫别苑了。”
白衣公子点头正要说话,却见先前那个黑衣人突然伸手指着前面:“就是那树?”
果然,前面一座小阁楼边,有棵高大的树。
分明是秋季,这棵树的叶子竟还十分茂盛,硕大的树冠,将旁边小楼几乎遮住了一大半,地上也堆着一层枯叶。
华服公子略有些惊讶,看着他点头:“正是,何兄果然好眼力!”
“是感觉,”冷漠的俊脸更沉,他直直地看着那棵树,锐利的眼神如同看到猎物的老鹰“在下吃这行饭,有时候感觉比眼睛还要灵得多。”
“难怪你属狗,”白衣公子喃喃自语,似乎明白了什么,俊逸的脸上又露出有趣之色“你还感觉到什么?”
“我感到,”黑衣人似乎沉思了一下,居然真的转过身,一本正经地看着他,冷冷道“我感觉,你要倒霉了。”
白衣公子苦笑:“是么”
话音未落,居然真的有一团黑影从天而降,朝他当头砸下!。
以他第一的轻功,要躲开自然是小事一桩。
可惜,他左边站着华服公子,自然不能撞开他;右边站着冷漠的黑衣人,此路也不通;正要往前跑,一柄黝黑的刀鞘居然已莫名其妙横在面前,挡住了去路;待明白过来,再要应变已来不及了。
当然,谁也不会那么笨呆在那里挨砸。
剩下的办法只有一个——后退一步,张开双手。于是很不幸,或者应该说很幸运,那团黑影正好被他双手接住,抱在怀里。
看看怀中的东西,他叹了口气,喃喃地下了结论。
“原来有的人不但乌鸦嘴很准,还很会害朋友,下辈子若再交朋友的话,在下宁可选善人,也不能选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