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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adread"><script>show_read();</script> 史密斯看到的情景,自然是李永吉亲自带领的近卫装甲营无疑了。⊥,
近卫装甲营是李永吉倾力打造的护卫部队,总人数达五百人,其中的主力是一个独立重装连,装备有12辆装甲车,都是以vn1型8x8轮式步兵战车为基准的改型车。
除了这个担当攻坚主力的独立重装连,这个营还有两个摩托化步兵连,包括80辆lyt2021超轻型轮式伞兵突击车,6辆改装的枭龙越野卡车,实现了全摩托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总人数达五百人的摩托化近卫装甲营,其中除了车辆驾驶员跟炮手外,所有的伴随步兵都是潜龙特战队成员,他们的轻武器跟其他摩托化步兵完全不同。
梦之师的一般摩托化步兵,使用的是81-1突击步枪,也就是俗称的折叠式八一杠,这种枪价格便宜威力足,子弹可以跟56冲通用,却又比56冲更好用。
但是近卫装甲营的步兵所使用的武器,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因为他们都是特种部队,所以使用的的是价格更贵,性能也更好的g36突击步枪以及97式突击步枪,子弹口径都是5.56x45mmnato标准弹药。
g36不说了,之前李永吉就给特种部队装备了这种武器,不过由于这款枪太贵,而且重量也不轻,一般个头的人使用不便,所以哪怕在潜龙特战队里,g36的数量也很少,到目前为止,装备这种步枪的部队,总共才一个连。
既然已经用上了北约弹,那不能继续用八一突击步枪或者56冲了,所以张信达干脆又弄了一批价格便宜的97式突击步枪。
97式突击步枪实际上就是红色中国的95式突击步枪的外贸版。而李永吉拜托张信达进口的这批步枪,都是最新的出口型号t97nsr。
t97nsr型突击步枪主要是出口加拿大的最新版,所以质量方面比国内普遍使用的军品95步枪要好的多,发射的子弹也是5.56毫米的北约弹。
原本张信达提供这种武器的各种样式的时候,李永吉看中的是那种去掉提手的魔改版,不过后来一问价格,那种去掉提把,加了战术导轨的步枪价格贵了不少,所以最终就选了普通的97式突击步枪,
这款枪的价格毕竟在那摆着。相当划算,其他像瞄准基线高,弹夹更换不方面等缺点,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其实也不突出。
实际上,从实用性跟可靠性方面来说,李永吉觉得法国的famas自动步枪要更合适一点,当时第一时间提的也是这款枪,毕竟这款枪经过战争考验,而且这款步枪法**队正在淘汰。有大量库存货,对外出售的价格方面也可以优惠,优惠下来,不比红色中国的97式突击步枪贵多少。
但是呢。张信达当时已经搭上了中国的军企,大家是关系户,买了97式,可以得到中国方面持续的后勤服务。这些后勤服务的价格比法国就优惠太多了,因此综合来说,还是中国武器最实在啊。
就这样。李永吉最终刚还是采用了97式无托突击步枪,当作自己特种部队的用枪,特意装备了一个连试试水。
李永吉的打算是,一旦这种97式步枪用的好,他不介意多弄一批枪过来,毕竟他还有一支飞龙特种部队,特种部队用这种枪自然是最合适的。
不过,由于弹药通用型问题,李永吉已经打算除了这个近卫装甲营外,其他的97式突击步枪都要改版的,也就是要求发射56冲跟八一式突击步枪所使用的7.62毫米子弹。
这并不是什么问题,中**方早就说了,改版没问题,不过为了不影响整体性能,载弹量会下降,一个弹夹只能装25发子弹,这对李永吉来说当然没什么问题,反正25发子弹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来说,威力也相当不错了。
而在狙击步枪方面,梦之师里普通的摩托化步兵,使用的是仿svd的85式狙击步枪,但近卫装甲营的狙击手,用的都是价格高了好几倍,性能也更好的awp狙击步枪与97式狙击步枪。
其中awp狙击步枪装备在使用g36突击步枪的第一连,而使用97式狙击步枪的,则是使用97突击步枪的第二连,这样做的原因,自然也是价格因素,毕竟awp的价格太贵了,一支awp的价格顶好几支97式狙击步枪。
至于手枪,除了第一连还是大量使用usp手枪外,第二连使用的是发射9毫米手枪弹的中国产92式半自动手枪,原因么,自然也是价格因素。
而那些普通的摩托化步兵,就没这么好了,他们用的手枪,全部是张信达自家兵工厂里出产的仿柯尔特左轮手枪,只不过发射的弹药变成通用的9毫米手枪弹,且加了保险装置而已。
还有就是,普通的摩托化步兵连,是没有榴弹发射器的,但近卫装甲营的连队却普遍装备了榴弹发射器,而且是奢侈的每一个班就装备一具。
既然能用这么多奢侈的先进武器,这批特种部队自然是优中选优,平均身高都超过了一米七五,而潜龙第一连的官兵更是平均身高超过一米八,这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是相当不容易的,几乎是从全**队中特意选拔的人物。
废了这么大劲头,李永吉自然是不能让这批士兵只有武器,却忽视了防御,所以都给他们配备了全套的防弹衣,至于防弹衣的类型,则是中国产的“护神”系列防弹衣。
同样的,原本李永吉是想给士兵装备美军的拦截者防弹衣的,不过这种防弹衣先不说价格,关键是市面上很难买到,而除了这种防弹衣,其他市场上容易买到的防弹衣在防御能力上并不比中国的护神级防弹衣强多少,但价格却比国产的防弹衣贵不少。
一套“护神”系列防弹衣。实际上分两套,主体是使用芳纶纤维以及超高分子纤维材料制成的软体防弹衣,可以达到2a级防御,能防御一般的手枪子弹,且重量轻,舒适性高,而一旦加了高性能的防弹陶瓷板,那么立刻就可以达到3a级,跟美军拦截者防弹衣的防御能级基本一致,只不过是重量略重一些而已。
经过实际测试。这种防弹衣如果不算陶瓷插板,在15米范围内足够抵御合众国普通使用的原版夏普斯步枪(弹.药使用黑.火.药的那种)的射击,不过可惜的是,虽然能防御的住,但由于夏普斯步枪的动能不小,在15米范围如果打中穿了这种防弹衣的人,那就算子弹穿不透,动能却不小,等同于一把大锤轰在身上。可以让人瞬间失去战斗力,严重的都能断一条肋骨。
相反,如果加了陶瓷插板,那么由于陶瓷插板可以卸去很多动能。打在身上人虽然依然难受,却不至于失去战斗力。
正因为有良好的防御能力,加上价格也不贵,大量买的话。这种加强版全套护神防弹衣系统(加头盔、护臂、护腿版的),市场价才520美元,简直太划算了。
因此。李永吉的整个近卫装甲营里面,全员都配备了防弹衣,除了驾驶员跟炮手等都只是穿了轻便的软式防弹衣外,所有要执行任务的伴随步兵都穿了全套加陶瓷插板的防弹衣设备,头盔全部是芳纶头盔,而且都配备了战术墨镜。
全套的防弹衣,再加上先进的武器,只从外表看,跟现代特种兵也没什么区别。甚至因为他们的避弹衣是加强版,比一般的避弹衣要臃肿一些,另外他们的衣服外罩是山寨acu的数码迷彩款式,脸上还涂抹着迷彩泥,所以看起来要比现代的中**队更威风一些。
现在,李永吉就带着这一支准现代化的近卫装甲营出战了,这次出战,与其说是给自己的部队增加反应时间,倒不如说是李永吉按耐不住寂寞,想要玩一把临场感了。
既然是亲自出马,那安全自然要做到最好,所以李永吉提前穿上了他那套被称之为雷神盔甲的东西,整个人也是科幻的不行。
其实那套126公斤的重型全身甲,样子本来就是仿制光晕里面的雷神盔甲,当然没有人家的动力系统,所以光有重量跟防护力了,但一般人却根本无法穿上,就算穿上,也没法自由行动,最多短时间的摆一下poss。
但是对李永吉来说,这都不是问题,他本身拥有强大的力量,穿上这一套盔甲,虽然不能说跟没穿一样,但就感觉而言,也就跟普通人穿了件皮大衣一样的感觉,实在说不上是负担。
可是,由于这套衣服采用了大量先进的复合材料,防弹能力比什么龙鳞甲可强太多了,而且是全方位的防护,甚至头盔上都带了防弹玻璃,以至于头盔也是重的不行。
有了这套衣服,自家的枪械不提,如果只是合众国的那些前装枪,就算顶在李永吉跟前打都没问题。
正因为感觉自己的安全有了保障,加上又希望能有更强的临场感,所以李永吉带兵出战的时候,虽然自己乘坐的战斗装甲车不是打头的,只是在中间,但他还是探出了身子,在m134加特林机枪的阵位上,拿着望远镜不停的观望。
当然,李永吉这么托大,也是因为跟敌人的骑兵距离还比较远的缘故,在这个距离上,对方的任何武器都打不过来,所以他根本不担心露头会出现意外。
很快,李永吉就就发现了史密斯所在的方位,比较史密斯太骄傲了,身边围了一群人,且他身上的衣服也与众不同,所以被李永吉发现也就毫不奇怪了。其实不止是李永吉,整个车队很多人都发现了史密斯,只不过只有李永吉才是指挥官,只有他说了算而已。
“看起来是条大鱼。”发现目标后,李永吉放下望远镜,自顾自的道,“命令,全军转向。向斜对面那个小山坡处行军!”
李永吉的头盔里有便携式无线对讲机,所以只要说话,就可以自动的连接到装甲车上的通信系统,然后信号再经过放大,传递到所有车辆上。
当然,就算不经过装甲车的信号放大,在半径五公里范围内也可以顺利的传递出信号,所以不用装甲车上的信号放大功能也可以,但有了放大功能,通信会更清晰。
命令一下。打头的那辆vn1型8x8轮式步兵战车,在顺利通过被士兵打开的铁丝网通道后,立刻主动转向,向着史密斯所在的小山坡行去。
而在这辆装甲车之后,其他装甲车也陆续沿着这条通道向前行驶,直到整个车队都走过,最后的一辆卡车才会停下来,等后面的步兵重新关闭铁丝网,上了车。这才重新启程,加速追向前面的车队。
看到那支奇怪的车队向自己的方向迅速驶来,虽然还没亲自接触过这支部队,不知道这支部队的厉害。但史密斯本能的觉得十分危险,毕竟那些车辆都体积庞大,上面好像还有大炮,一看就不好惹。
所以。史密斯这次也不骄傲了,招呼一声,就主动拨转马头。开始向后面逃去。
由于跑的快,所以史密斯没仔细观察过那支装甲车队,不清楚那支队伍的速度有多快,还以为自己只要提前跑,对方肯定追不上自己。
然而,史密斯策马奔腾了没一会儿,就发觉后方轰隆隆的声音越来越近,转头一看,立刻就吓了一大跳。
原来只是这么一两分钟,那车队就跟自己越来越近了,已经爬过了之前史密斯驻扎观测的那个小山坡,开始向自己的方向快速追来,似乎认准了自己这一支。
“怎么这么快!”吓个半死的史密斯连忙高呼一声,“全速撤退!”
喊完了话,史密斯再也不管其他,狠狠的向自己坐骑的马屁股上抽了几鞭子,也不顾惜马力了,展开全速开始撤退。
别看史密斯平时很嚣张,但他的战场敏感性还是很强的,尤其是面对未知的东西,他是不会轻易冒险,命令部队硬碰硬的,再说他们这次本来就是侦查任务,侦查情报是第一位的,不是跟对方硬碰硬的,因此也就没必要在这个时候体现自己的勇武。
“跑的还挺快!”看到对方这么快就逃跑,李永吉也有些皱眉,“还以为他们会先尝试跟我们打一打呢,没想到这么机灵。”
“司令,我们还追不追?”这时候,耳边传来近卫装甲营营长兼潜龙特战队队长吴守云的声音,“我们周围还有不少骑兵,而且看样子已经开始向我们聚拢过来,继续追下去的话,很可能就要陷入他们的包围了。”
“追,当然要继续追!”李永吉冷笑了下,“对面那一看就是大鱼,十有**是高级指挥官,要不然,那些其他地方的骑兵也不会拼命过来了。至于陷入包围?哼,我们乘坐的可是装甲车,怕什么?”
“陛……司令。”吴守云开始劝道,“我们有装甲车,自然不怕,可还有很多人只是乘坐没有装甲防护的突击车跟卡车,要是继续这么追,他们没有防护,万一对方从背后开枪,有所损伤就不妙了,毕竟他们人多啊。而如果停下来的话,以他们所持武器的射程跟火力,对方根本就近不了身。”
“说的也对。”李永吉看了看周围的情况,同意道,“你说的没错,这种情况被包围,的确不是很愉快的事情,毕竟我们不是所有人都有装甲保护。算了,既然如此,就先放那家伙一马,解决了这些家伙再说。”
说完,李永吉立刻接通了全军频道,对所有人下令道:“注意,我是司令官李远征,现在我命令,全军转向,向东边离我们最近的那支骑兵部队冲过去。
速度都给我放慢一点,保持在25公里每小时就够了,另外,后面的车队也尽量跟紧装甲车,尽量保持队形,车上的自动武器都给我打开,一旦有人接近到机枪的射程,立刻开火,不要顾惜弹药,务必不要让任何人接近到两百米内!”
“明白!”吴守云立刻回话,而随着他的回话。各个连长也纷纷回话,表示听到了命令。至于排长,就没有回话了,因为排长虽然也听到了命令,但他们跟李永吉身份相差太悬殊,没有回话的资格,除非是李永吉特意叮嘱。
随着李永吉命令的下达,整个车队立刻转向,以六辆并排的装甲突击车打头,自行火炮与突击车稍后。卡车在中间稍后,排成了以六辆vn1装甲突击车为箭头,其他车辆为后腰的锋矢阵,向离自己最近的一队骑兵冲去。
那一队骑兵大概有两百多人,数目也算不少了,原本还是呈现散兵状在周围散开观察,但发觉自己的上校出现危险,明明对这支钢铁车队也觉得头皮发麻,但他们还是义无反顾的赶了过来。
原本他们也没有两百人。不过在赶过来的时候自动聚合,才形成了一个两百人的小团队,而除了他们,其他方向赶过来的骑兵也是如此。都是在运动装不断聚合,显示出了他们很高的军事素养,是当之无愧的精兵。
由于彼此都在对冲,所以双方很快就接近到500米的距离。这个时候,打头的六辆vn1战车先一步开火了!
这六辆vn1战车都是突击车,主要武器是炮塔上的一门30毫米机关炮。副武器是一挺7.62毫米的并列机关枪。
其中30毫米机关炮的射速是300发每分钟,有效射程达4000米,至于7.62毫米并列机关枪,由于是车载机枪,虽然口径不大,但由于是加重加长的枪管,有效射程却达到了1400米,射速最高可达900发每分钟,因此500米的距离,所有武器都处在有效火力范围内。
不过,也正因为500米的距离太近,所以机关炮并没有开火,怕误伤,而且也没必要,所以这次的所谓开火,就只是7.62毫米机关枪的火力。
900发每分钟的射速,在五百米的范围内打出去,那就跟一条火鞭一样,打在毫无遮拦的骑兵目标上,那简直就是屠杀,更恐怖的是,这样的火鞭还不是一条,而是六条!
只是六挺机关枪的疯狂射击,前面两百骑兵就就纷纷倒下,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还手之力。
发觉这个情况之后,李永吉点点头,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太过小心了。
可不是么,只是六条机关枪的射击,就让两百骑兵死伤惨重,唯有十几名幸存者逃开,这样一来,自己聚集成一团冲过去,似乎的确有浪费火力的嫌疑。
实际上,在没有火炮的情况下,就凭着这些顶多只有前装短管卡宾枪跟左轮手枪的美国骑兵,要想对付拥有机枪跟突击步枪的战斗车辆,那纯粹是鸡蛋碰石头,就算没有装甲防护,也近不了身。
相反,自己把所有部队编组成一个大阵,反而失去了己方的火力优势,面对这些松散的骑兵,最好的办法应该是让自己的部队也散开,也单车为单位,相互隔开一段距离,然后以散对散,利用己方的自动火力,去猎杀这些骑兵才对。
想明白之后,李永吉立刻重新接通了全营频道,然后下达了各自为战的命令。
这个各自为战,是指以两辆车为基本作战单位,然后全部散开,每两辆车组成一个双车编队的进攻单元,分主车跟副车,相互协助,去不停的猎杀对方的骑兵。
如果敌人数目不多,两辆车的进攻单元就足够应付,而一旦遇到敌人的大部队,就要及时呼叫附近的进攻单元过来,一起去进攻。
不过,这只是针对突击车跟卡车,至于装甲车,则完全不必这么做,只需要单枪匹马就可以,因为对方没有反装甲的能力,也没有手榴弹之类的爆炸武器,只凭着原始的步枪手枪,哦,还有骑兵刀,对装甲车完全不构成威胁,加上这里地势平坦,所以单凭这一辆装甲车就可以横冲直撞。
不但普通的装甲突击车可以横冲直撞,连装备了122毫米榴弹炮的自行火炮也可以当装甲车来用,因为他们的都有厚厚的装甲,而且都有一挺7.62毫米的车载机关枪,只这一挺机关枪,就足够了。
下完命令后,李永吉直接让自己所乘坐的装甲车驾驶员转向,向自己看到的一群骑兵冲去,而在冲过去的同时,他也放下头盔上的防弹面罩,双手握住了m134六管加特林机枪,准备来个横扫千军。
果然,在这个命令之下,原本的锋矢阵立刻一变,成了一大片松散的的阵型,轻便的伞兵突击车当先以两车编队的模式冲出,各自寻找了一个目标冲了过去。
一旦冲近到了己方机枪火力的有效射程,车上面的士兵就一边嗷嗷直叫,一边疯狂的开火,打的那些骑兵一片一片的栽倒在地,就算偶尔开枪反击,也根本就对那些突击车队形不成丝毫威胁。
就这样,当李永吉下达了以散兵对散兵的命令后,史密斯的骑兵团就立刻陷入了噩梦之中。
打,他们打不过,对方的火力太猛了,不但射速快的吓人,一支枪比普通两三个连的火力还猛,而且他们还是在自己所持火枪的有效射程之外就开火,这种情况下,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
跑,他们也跑不过,对方开的那种不需要马拉,也没有蒸汽机跟烟囱的小车速度很快,自己逃跑没多久,很快就追了上来,甚至如果他们乐意,都可以迅速超过自己,再从前面包抄!
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了,哪怕这些美国骑兵十分彪悍,也十分注重荣誉,可也依然受不了,于是幸存者纷纷在对方来临前就下马投降。
原本他们的投降的方式都很标准,也就是高举双手,站在原地,可这些中国人的突击车来到之后,立刻就高声要他们把枪全部聚在一起,然后全部趴在地上,否则就开枪,杀无赦。
虽然感觉憋屈,但在几个倒霉鬼被对方毫不留情的开枪突突成血筛子之后,所有人都开始乖乖的听话,都把武器聚集在一起,然后在对方机枪的威逼下趴在地上。
等这么做了之后,通常中国人就只留下两辆车看守,其他人继续向前追杀。
就这样,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整个骑兵团就全灭了,除了打死打伤的外,全部乖乖做了俘虏,真正侥幸跑掉的骑兵不到一百人,其中还包括那位最早逃跑的指挥官史密斯上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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