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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兰斯城到东费尔山脉的矮人部落大约有四天的路程,托衫载着满满一袋晶石已经走了两天了,他有点抱怨這条小路,东费尔山脉的陡峭让這段路程特别难走,幸好转过前面一个树林,就能看到通往兰斯城的路了。事实上托衫并不想急着回去,如果不是必须早点把晶石带回店里的话,他甚至想在矮人部落里住上一个月。
做为一名矮人,在兰斯城的地位是很低的,這和在矮人部落里所受到的待遇截然不同,至少在部落里还有对他暗送秋波的矮人姑娘,而在兰斯城,所受到的最好待遇不过是偶尔一只手伸过来摸一摸自己的头,然后扔下一句话:“可爱的矮人小伙子”
托衫有点庆幸自己是一名矮人,而不是那些下贱的半兽人或精灵,从阿帝斯特二世疯狂地镇压那些下贱的种族而唯独允许矮人与人类交往可以看出来,矮人的血统还是比较高贵的,就连大帝二世都比较看重矮人,虽然不能与人类的待遇相比,但托衫已经很满足了。
這次收购的晶石应该够用几个月了吧,托衫脚步不停。背后的一大包晶石虽然有点沉重,但這并不足以让一位强壮的矮人放慢脚步,而且父亲托缔估计在兰斯城的店里已经等得着急了。尽管父亲的武器打造手艺已经名满兰斯城,但如果没有晶石的话,斯顿伯爵的那一大比武器生意就很有可能丢失。
天色已经渐渐地暗了下来,托衫抬头望了望,趁着还没天黑得先去猎几只雪鹿,要不然晚上又得啃着那难以下咽的麦饼睡觉了,他找了个背风的地方,飞快地搭好帐篷,生起了火,然后提着斧头朝前面的一个树林走去。
黄昏的树林已经开始被黑暗笼罩,但這个树林却似乎有点特别,平时在傍晚最喜欢在树林里鸣叫的卡诺巨鸟现在也毫无声息,走进了树林的托衫忽然感到有点不安,他不清楚为什么会有這样的感觉,他的直觉告诉他树林里面似乎有着危险的东西在等着他,但做为一名勇敢的矮人,如果连一个树林都不敢进去的话,那简直就是对矮人這个高贵种族的一种侮辱!
让托衫郁闷的是,他根本就没有机会找到一只蠢笨的血鹿来砍上一斧,他的斧头现在唯一的作用就是砍开树林之中那些把路都填满了的灌木丛。“该死的地方,连条路都没有”!托衫已经开始埋怨了,别说是血鹿,现在就是连一根野兽毛都没有看到。
一阵尖锐的奇怪声音从树林的深处传来,犹如一把烧得通红的剑猛然浸入了一盆冰冷的水里发出的那种剧烈冷却声音一般,在這寂静的树林中显得格外刺耳。托衫心里有点发毛,如此诡异的树林已经让這位高贵的矮人感到了一丝恐惧,甚至他手里的那把斧头都微微地颤抖起来。
还是进去看看吧!勇敢的矮人咬了咬牙,挥舞着斧头,吼着赖以壮胆的战歌朝树林深处的那个声音源头走去。树林的奇怪景象让就算是吼着战歌的托衫仍然有点胆寒,這附近的树叶以及那些灌木都奇怪的朝着一个方向倒去,犹如刚挂过一阵强劲的龙卷风一般,而那个奇怪的声音似乎就在前面不远了。
最后一丛灌木倒下后,托衫的大头露了出来,他看到了让他怎么也不敢相信的一幕——很明显,前面的树林是被破坏了,而且破坏的非常彻底。树林里的参天大树就象被什么东西全给绞碎了,堆满了一地。而在最中间,空中一个圆形的黑圈正在慢慢变淡变小,所有堆在地上的东西都以黑圈为中心排列成了螺旋状。
“我的神”!托衫的眼睛鼓的快要翻出来了:“谁能告诉我這是什么”
刺耳的声音很明显就是這个巨大的黑洞所发出来的,在托衫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空中的這个圆形的黑洞已经慢慢的消失,刺耳的声音也慢慢的变小直至听不见,但空气中残留着的那股刺鼻的气味却久久不散,等到這个恐怖的黑洞完全消失无踪后,托衫才高举着斧头慢步移了过来,在這个黑洞消失的地方站住了脚,然后斧头虚挥了几下,似乎没感觉到什么阻力,托衫来回走动着,他完全不能理解刚才所看到的情景。
脚下一团软棉棉的感觉让托衫差点跳了起来,他的斧头已经砍了下去,但砍到了一半就停了下来,因为托衫已经看到了脚下那些被绞碎的树木和灌木下似乎藏着一片衣角,扒开那些遮盖物后,托衫从下面拖了一个人出来!
尽管矮人的一直都以强壮著称,但现在托衫已经累得只剩下吐出来的气息了,托衫宁愿连续挥舞一个小时的大铁锤去打造一把阔刀,也不愿意把一个如此沉重的人从遥远的树林深处一路扛到帐篷這里,托衫坐在這个人的对面,一边喘气一边打量着他。
這个家伙穿着一件他没见过的白色衣服,袖子非常短,短得还不到手肘,衣服也没有衣领,衣服的胸前印着一些不知名的字母,穿着一条他没见过的裤子,紧紧的套在两条腿上,当然还穿着一双他没见过的鞋子,白色的,上面的线条非常好看,而且看起来很软的样子,托衫很奇怪,眼前這个家伙一头乌黑的头发,自认为见识不凡的托衫从来没听说过大陆上有哪个种族的头发是黑色的。
眼前這个家伙似乎并没有受伤,托衫对這个家伙一清醒后就一直用着那种奇怪的目光盯着自己看感到有点生气:“如果不是伟大的托衫救你,你早已经完蛋了,這样无礼的盯着一名高贵的矮人,你应该先做好应付一名发怒的矮人攻击你的准备”!
对方看来听不懂他的话,还在那傻傻地看着他。
“你到底是什么种族的?人类?魔族?精灵?不要试图在见识非凡的托衫面前说谎”!托衫几乎是用吼的。
对方说话了,但是对方说的话托衫一句也听不懂,说了半天,托衫都是睁着鼓鼓的眼睛搞不清楚,直到這个黑头发的家伙指着自己的胸口说:“罗恩”然后指着托衫的胸口,眼里充满了询问的眼神,托衫总算弄明白了意思,指着自己的胸口说“托衫”!两个人用手势交流了半天,总算互相认识了,托衫对自己居然能使用手势与這个不懂得语言的人交流而感到有点得意,他随手扔了一份干粮给罗恩,做了个睡觉的手势,自己钻进了帐篷。
加了几根木头在篝火上,罗恩一边咬着干粮,一边苦苦思索: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這个叫托衫的侏儒人就象个野人一样,這里周围都是大山和树林,难道自己来到了一个原始森林?而這个托衫是原始森林里面原始部落的人?自己明明在李老师的物理实验室里,怎么突然会掉到這里来了?对了,会不会是因为李老师的反应堆出故障引起的?看来得首先弄清楚這是什么地方再说。
罗恩清点了一下自己随身的东西,一个打火机,一包烟,一个钱包,钱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和少量的钱,兜里还有一个cd随身听和一台手机。“先睡觉吧,明天再说”罗恩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