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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不惑之年,已经很少为某件事情夜里辗转反侧难于入眠了。二00三年国庆节前的哪个晚上,心胸起伏的有些气短,耳边的枕头砰、砰有节奏的心跳震颤着耳膜。思绪纷飞仿佛穿过的时空在倒流。印映在脑海里的许多身影、许多思想、许多情感,和二十年来想倾诉没有机会说的话,所有的过去和现实象一团乱麻缠绕的大脑昏沉、两眼发胀。二十年前的同学们现在都成了什么样子了,他们都在做什么工作,生活的怎么样?特别是她会来吗?她是否依然只会用眼睛来表达自己感情和思想?二十年前那次暗示,毕业分别时饱含爱恋和埋怨的眼神,不时出现在眼前。我有些悔恨哪个思想、情感还被牢牢禁锢的时代,悔恨自己哪时的懦弱,简直没有一点男人勇气。若不然唉!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命运吧。哪天晚上,思维在大脑中不停地挣扎着不肯就范,我在极力用各种方法排释着烦乱的思绪。后来,大脑中疲劳的思维终于休息了。
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上午九点。身体猛然从床上挺了起来,匆匆穿上衣服,洗脸刷牙,小心翼翼对着镜子系上那条红色的领带。大概由于昨夜身体辗转反侧的原因,一大绺头发直直的翘起来。要在平时我根本不以为然。然而,哪天早晨看着自己镜子里沧桑的面容,看着渐渐稀疏白发丛生已不成型的头发,久存在心里的那点自信荡然无存。于是,赶紧用水把翘着的头发理平,才心存遗憾的走出家门。这是大学毕业二十年后的第一次同学相聚;这仿佛是一次心灵的相聚;仿佛二十年前哪个时代的青春和热血,又要汇聚在一起重新燃烧。
同学们从四面八方来了。每一个人的到来,都是一波情感的波动,都是旧貌容颜的变换,都是对岁月沧桑的感叹,都是梦一般的境幻。彼此寒暄问候的语言,情感象打开闸门的水,把所在的空间都淹没在二十年的沧桑岁月中。是啊!这二十年,每个人的生活经历都是一本书。每个人都想一下子读完对方这本书,也想把自己这本书介绍给别人读。岁月已褪去了层层青春的羞涩,变成了温于世故的脸。快到中午了,凡通知到的同学都陆续到了。然而,最想了解的她依然未出现在眼前。作为组织者之一,我招呼着同学们到餐厅就座,好让他们继续延续着诉说不完的情感。我回到宾馆的门前向马路两侧张望着。
这时,从马路一侧便道上走过来一个中年女人,手里拉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身后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我没有在意,身子转向另一个方向,继续向远方张望。
请问,这是友谊大酒店吗?这个女人分明是在问我。声音是那么熟悉。我转过身,竟是一幅似曾相识的面容,特别是那双记忆中的眼睛让我如何忘记。这难道就是她吗。我带着疑问的神色看着她?你不认识我了?显然她已认出了我。她的脸微微有些涨红,赶紧叫她身边的两个孩子向我叫叔叔。那两个孩子显然是在农村长大的,有些腼腆的反而低下了头。我说:这是你的孩子,都这么大了。她说:可不,在农村里长大,来省城少,不懂礼貌。这时,我注意到那个大一点的男孩眼睛有些异样,好像有点斜视。她赶紧解释说:这不趁这次来省城同学聚会,顺便给孩子看看这眼病,所以紧赶慢赶还是来晚了。我说:不晚,午餐还未开始呢,边说边带着她们娘仨来到餐厅。她的到来自然又引起同学们一阵意想不到的喧闹,特别是她还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来了。
七九年上大学时,我所在的数学系六班四十个同学中,总共只有五个女同学。她是班中最文静秀气和不爱说话的一个。然而,她那双富有感情和聪慧的大眼睛,也时时刻刻让全班的男同学对她赋予各种幻想。可惜,哪个情感懵懂尚未开化的时代,又有几个敢于冒校规校纪和议论而不顾,偷尝恋爱之禁果呢。况且,班里粥少僧多,反而使得每个男生心存幻想、隔岸观望,却不敢越雷池一步。眼看再有半年就要毕业了,有几个寂寞难耐的男生以会老乡的名义总是往中文系跑。后来,才知道中文系女生多,这几个胆大的自然是想趁毕业前捡上个宝贝。就这,还是让系里的辅导员知道了,班会上不指名地给敲打了好几次。
记着那是一个下午,我和她都在图书馆里看书,准备最后的毕业考试。她那双大眼睛第一次向我投来了和平时不一样的目光。我能感觉到那眼神里充满了温情炽热的爱恋,充满了女孩子的纯情和羞涩。刹那间,我的情感随着流淌的热血一下子充满了全身。果然,不一会她起身离开座位走到我的桌前搁下一本微积分,红着脸小声说:这本书不错,你认真看看。此时,我虽然没有抬头看她,但依然从她红红的脸上感受到一种爱情的炽热。她说完后,就匆匆的离开了图书馆走了。我打开书,书页中间夹着她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在春天桃花盛开时照的照片。她身穿着浅色连衣裙,手扶桃枝微笑着映在一片桃花中,显得是那样青春浪漫,美丽动人。哪个年代,我知道一个女孩子把自己认为最美丽的照片偷偷给一个男生意味着什么。
哪天晚上我失眠了。曾经有过的幻想,我一直当作幻想。没想到爱情来得竟这样突然,令我不知所措,甚至不敢在现实中面对。自此以后,我和她的眼神似乎每次相遇时都会瞬间避开,好像她也处在一种渴望与现实的矛盾之中。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要毕业了。她那张照片一直压在我书箱中的书里,也压在我的心头。毕业分配方案出来了,我们所担心的变为了现实。我和她被分配到了各自家乡所在的地区教书。这就意味着我们今后要相隔异地,意味着所在单位就像一个牢笼,把各自的人生囚禁在哪里。我一直认为,灵魂是不可能离开身体单独生存的,爱情也一样。哪些天,内心的矛盾与痛苦一直在我心头缠绕。就在离开学校的那天晚上,我还是作出了决定,委托同宿舍最好的朋友,将书和她那张照片交还给了她。当然,过后我后悔了。我应该把那张照片一直压在我的书箱里,哪怕将来我和那张照片一起变老变旧。
二十年后,当年班里的同学以及她终于有机会相聚了。尽管彼此相对都已失去了当年十七八岁的青春年华,当然每个人也都没有了当年的羞涩。那天,所有的同学都大口大口喝着酒,都极力搜寻着二十年前的记忆,都诉说着二十年来的生活沧桑,都在用现实遮掩着曾经发生过的情感。我们在一起交谈,她对待生活是那样的坦然、满足,眼睛里看不见一点岁月中生活的困苦。后来知道她毕业后一直在一所乡村中学默默教书,而且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她领来的哪两个孩子最单纯、可爱,在同学们的热情中很快自然了起来,高兴的吃着满桌子好吃的食物。据说那天,酒喝了有二十多瓶,平均每个男同学在七八两以上,而且没有一个人醉的。
这次同学聚会之后,每个人都有了其他人的地址和电话,所以彼此联系的多了起来。因为同学们各在一方,平时工作都很忙,所以约定每三年相聚一次。转眼三年很快过去了,这个国庆节又该相聚了,尽管没有了第一次相聚时的激动,但老同学聚会依然是一件值得期待的高兴事。去年秋天她来过一次电话,说大儿子的眼病看好了,正在读高三,学习成绩不错。前些日子又打来电话说:儿子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还说将来毕业了给惦记着在省城找个工作。我问她这次同学聚会能不能来?她兴奋的说:一定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