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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大森林

作者:我是巴图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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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完这一切的李勇到帐篷里休息,李勇还是和王成德两人一个帐篷,连长和指导员住一个屋是我军在战争年代的老传统了,特务连待遇最好的还得说是卫生队的队长胡小莲,因为全连就她一个女兵,也没法和别人一起住,所以只好自己住一个帐篷。

    胡小莲的帐篷和李勇王成德紧挨着,李勇躺在油布褥子上听胡小莲在自己的帐篷里哼小调,不知道她唱的什么,好象是一些陕北的民歌,歌词李勇也没听明白,但胡小莲的嗓子甜怩怩很受听。

    这时王成德走了进来,听到隔壁的胡小莲哼小曲就对李勇说道:“大勇,我看这个胡小莲是有点看上你了,是不是你在人家里养伤的时候就对你有意思了,不过那个时候你要是有什么动作可是犯纪律的,但是现在他男人牺牲了,她是烈属,你要是有什么想法就是正常的,我是支持的,要不你过去看看?”

    李勇心里到是十分想过去,但不好意思说出来,心想什么叫有想法,想法算什么,不能什么事都老是想啊想的,得采取行动,当兵的吗,办事就得快,有感觉就冲上去,这也是自己两世为人的经验,在她家养伤的时候就已经把她给拿下了。

    不过这事只能做而不能说,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嘴上却说:“过什么过啊,老王,我现在再想咱们连的粮食,咱们的粮食只能支持半个月,半个月后怎么办?咱们四百多人吃什么?喝西北风?”

    李勇管指导员王成德叫老王,实际上这老王一点也不老,今年也只有二十四岁,但却是一个有八年军龄的老兵了,赵团长把王成德调到特务连当指导员也是费了一番苦心,团长的心思也很明白,不管是什么样的部队,不管你用什么方式训练,党的支部必须是坚强的,这一点决不能动摇,这也是我军能战胜一切困难的根本所在。

    把党的支部建在连上是**在红军长征时的古田会议上提出来的,一个党的支部虽然不大,但它是一个强有力的凝聚中心,只有这样我们的部队才能爆出无与伦比的战斗力。

    李勇也赞同团长的这个观点,当初还是他主动提出要派一个老资格指导员,王成德也不负所望,到了连队以后除了非常尽心的配合李勇的工作外还成立了连队党的支部,现在特务连的党支部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强的集体。

    王成德听李勇说完后笑着说:“大勇,这你就担心了?咱们连能有半个月的粮食我以前想都不敢想啊,在咱们老部队的时候能有五天的粮食大家就偷着笑了,饥一顿饱一顿是家常便饭,你不用担心,天无绝人之路,到时候就会有办法的,再说了咱们要打的可是青海和宁夏的敌人,那里的敌人有相当一部分是骑兵,咱们想办法先收拾收拾它的骑兵,只要咱们打得好就可以用马肉当干粮了。”

    李勇想想也是,要是什么都准备好了就不是打仗了,当时那个年代的后勤保障体系怎么能和现代相比。

    行军到了第二天中午的时候部队进入到大森林里,越往里走越深,越走越不好走,好在战士们大都是本地人,知道路怎么走,也对走这样的路有心理准备,知道路的战士告诉李勇和王成德说快走也得两天,要是耽误点就得三天。

    夏天的大森林里各种小动物到处乱跑,在树木稀疏的地方开满了一片片的野花,李勇很欣赏大森林里的景色,嘴里小声嘀咕要是不打仗现在是来旅游可有多好,可想归想现实是现实,李勇命令侦察排的战士有小动物尽量抓,但不能开枪。

    部队从遮天避日的森林中日夜行军,弯弯曲曲的山路又窄又陡,黑压压的山头一个刚移过去,一个又挡在战士们的面前,经过连续行军部队宿营了,炊事班忙着生火做饭,别的战士们在搭帐篷,现在战士们很喜欢住帐篷了,这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感觉就是好,还有的三五一群抓小动物,李勇让各排的排长告诉大家,抓小动物可以,晚饭后用火烤着吃,但不能走远了,小心在大森林里迷路。

    在大森林里迷路是非常可怕的,即使是在白天阳光也只能从树叶的缝隙里射进来,你干脆分不清东南西北,到了晚上也看不清什么北斗星一类能指示方向的目标,待在原地和胡乱走就只有饿死或者被大型猛兽吃掉的结果了,这里告诉大家一个小窍门紧供参考。

    如果在大森林里迷失了方向,第一点千万别慌,先看看能不能用你的知识来分辨方向,然后再联系有关人员来救你,假如真的连方向感都没了,也联系不上什么人,最后的办法是看准一个方向一直往前走,找森林中的河流,只要有森林就有河,找到河流后再顺着河流往下游走,只要意志够坚定基本上都能走出来。

    特务连晚饭吃的是小米粥大饼子加咸菜条,走了一天路大家都吃的很香,吃完饭大家就着炊事班生的火烤小动物,这下就看出各排的本事了,抓的什么东西都有,警通班的小伙子抓了几只野鸡,在火上烤的直流油,连李勇也是直流口水喊香,野鸡烤好后李玉明掰了两条鸡大腿拿给李勇,李勇用布包了一条鸡大腿放在口袋里,另一条自己边走边吃。

    这烤野鸡大腿是真的香,小的时候有一次在山里看到老鹰抓鸡,那时候只有十一二岁,和两个小伙伴到山里玩,看到老鹰抓鸡感到很兴奋,因为野鸡太大了,老鹰抓住后飞不高,就和两个小伙伴在地面紧紧追赶,这一追就是十几里的山路,当时也不知道累,一直追到老鹰把鸡扔到地下飞跑了,三个小伙伴在山里的一块平地上把这个老鹰抓住的大野鸡烤了。

    吃的时候感觉那个香啊没法形容,长大以后吃过很多的鸡,怎么做的都有,各地的风味也没少品尝,也试着自己烤过,但是觉得都不如小时候在山里烤的香,可能也跟当时跑饿了或者肚子里油水少有关系,想想都快三十年了,那个味道还没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