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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那年,在那个雨季里,我失去了我曾经以为最爱的人,认识了现在最爱我的人。那一年,像是一个分界点,生生将我的人生分成了两半。
我叫于筱,现在在上海工作,是一名大学老师,每周的课不多,拿着还算优渥的工资。没有什么生活压力,因为我有一个很爱我的老公——杨晓。他在国企工作,经过几年的摸跑滚打,成为了设计部的总经理,并且有升迁的趋势。
我今年27岁,杨晓比我大了六岁。我们还没有要孩子,他也惯着我,只是两边家里都逼得紧,因为我妈生我时才21岁,而杨晓他们家只比他大一岁的大哥的女儿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
今年的冬天不算冷,但我天生体寒,怕冷。因为是周末,我赖在床上不肯起来,也拉着杨晓一起赖床。我躺在他温暖的怀抱里不愿意动弹,最后他无奈地捏着我的脸说:“小笨蛋,再不起床就没早饭吃了。”他一直喜欢叫我小笨蛋,从我们认识开始。
“不吃,我又不饿!”我嘟了嘟嘴,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
“可是我饿了,怎么办?”他一把拉过我,让两个人的身体贴合得更加紧密,我可以明显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再加上他脸上坏坏的笑容,我内心闪过一阵不好的预感,忙从他怀里抽出来,无奈他的力气实在比我大太多,我挣扎了几下却一点用都没有。
“你,,,你自己,,,唔唔唔,,,,,,”
我的话还没有说出口,他便一下子翻身而上,吻上我的唇,把我剩下的话都堵了回去,只剩下一室旖旎,似乎让这个冬天都变得更加温暖了。
“我们要个孩子吧!好不好?”情乱意迷之际,杨晓突然问我。
“好啊。”我认真地回答了他。我知道我们的年龄都已经不小了,尤其是杨晓,不论是他的同事,还是同学的孩子,最小的也可以麻利地打酱油了,而他还在和我过二人世界,也是时候应该要一个孩子了。
收拾了一下,我们便开车回他爸妈家吃中午饭。因为离得近,两位老人又喜欢热闹,所以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会回家。因为怕冷,我穿得厚厚的,还带了一顶暖暖的白色针织帽子,十分俏皮可爱。
“我怎么觉得你这样快裹成粽子了?”杨晓打趣地看着我说道。
“你懂什么?坏叔叔!“
“你也已经是阿姨了好吗?还一副长不大的样子,真是个笨蛋!”他无奈地笑道。
因为杨晓比我大六岁的缘故,我一直喜欢叫他叔叔,以此嘲笑他。但他还是回回都将我堵得哑口无言。
我哼了一声,在心里将他骂了了好几遍,才坐上车,顺手拿了几包零食吃起来。
“怎么你这吃货的习惯在哪里都改不了?而且这么多年都还没有改掉。”
“嘻嘻,那你这么多年了,这唠唠叨叨的习惯怎么还没改掉呢?”我厚着脸皮笑道。
“老婆,我们认识多久了?”
“。。。。。。我忘了。。。。。”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没头没脑地来了这么一句。
杨晓看着我愣头青的模样,又好笑,又好气,只好说道“十年,我们已经认识十年了!”
我想了一下,的确,我和杨晓已经认识十年了。
而那个人,也离开我十年了。
时间过得真快,十年,整整十年了,但我却还记得那个叫做白言的男孩子,那个我曾经以为会一辈子在一起的人。
我和白言从小学开始就认识了,勉强也还可以算得上青梅竹马吧!但五年级的时候他就随着他爸妈转学去了外地了,再相见,已经是高中时代了。
小学时候,我们两个是同桌,成绩也不相上下。本来应该是相处很和谐的两个人,却经常因为某些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例如你占了我的桌子,我用了你的橡皮之类的。但最多不过半天便又可以和好如初。大抵小孩子都是这样的,打打闹闹,却从来不会记仇,刚刚还争得脸红脖子粗,转过身来却又凑到一块去了。
但是有一次,我们吵得特别凶,把家长都惊动了。就这样,我妈,他奶奶,都被请来了学校。也就是这样,他奶奶认识了我,我妈也认识了他。但不同的是,他奶奶是温温柔柔地安慰我,而我妈则是恐吓了他一顿。
因为这次吵架事件的缘故,他在之后的时间里都对我特别好。刚开始的时候,我有一种胜利者的骄傲感,抱着不使唤白不使唤的态度,让他帮我做这样,做那样。但他却一点也不反抗,一副任劳任怨的样子。估计那个时候的我也是良心发现吧,突然有一天就觉得愧疚了,主动向他示好,从此我们开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好朋友。
以至于很多年后,我仍然会想,如果当初的我一直欺负他,最后变得水火不相容,自然就不可能成为好朋友,自然在日后的时光里也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了。但世间从来时光机,也没有后悔药。
白言转学之前送了我一支钢笔,很精致很小巧的笔,他说他以后放寒暑假一定会回来找我玩。我当时牢牢地记住了这个诺言,也把我那根一直戴在手上的链子送给了他,后来我妈问到的时候我撒谎说不小心掉了,还被我妈大骂了一顿。白言转学后,我难过了好长一阵子,一直等到寒假,等到暑假,等到又一年的寒假,年年岁岁,他却始终没有回来过,我也就这样失去了他的消息。但那份承诺却始终埋藏在我的心底,想起时伤心,却又在嘴角挂着笑。这一年,我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