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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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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屹很少喝药,觉得苦。

    从小到大,萧屹若是有小伤小病,通常是扛一扛就过了。

    可萧屹却总觉得在哪里,有过这么个人,会堵着房门让他喝药。不喝不让走,然后喝完了药,就有很甜的糖,还有很香很软的唇。

    是在哪里呢?

    萧屹心一悸,猛地睁开眼,人也清醒过来。

    他发现自己躺在兴德宫的寝殿内,身边只有姜宁正端着碗药,小心翼翼讨好地哄着他:“殿下,您还是喝口药吧。服了药,头上的肿消得快。”

    之前的记忆悉数回笼,萧屹想起来了。

    自己接到虎头的消息,跟着一小乞丐去了平昌坊外的一处暗巷。本以为是去对韦茜英雄救美来着,不曾想差点成了助纣为虐。

    后来他把张老七几人交给了城防,替韦茜善了后,最后护着她回了宫。

    回想着从张老七口中听到的供词,萧屹暗暗皱眉。韦茜看上去年纪不大,不想心思却狠毒,没在宫里住几年,却把后宫女子的阴私手段学了通透。

    难怪曲墨然说韦茜不能娶。此人真是又毒又蠢。狠毒他尚可忍,但蠢这一项,绝不能忍,日后隐患太大。

    哪怕有藤甲军加持,也不行。

    萧屹心里默默地给“韦茜”画了个叉。

    一双又大又亮,满是怒气的双眸,不停在萧屹脑里回闪。

    萧屹摸了摸头上的伤口,“嘶~”还真疼。

    萧屹有些疑惑,这沈家四小姐,貌似对自己格外有恨意?

    沈灼一生气,能动手,就绝不会动口。

    不过在前世,沈灼极少对萧屹动手,因为爱屋及乌,她实在是太喜欢萧屹那张脸。光是看着,就很开心。

    元景十七年的天盛王朝,政通人和,百业兴旺,整个大陆,都充满着欣欣向荣的生机。

    若说有什么缺憾,那就是朝中众人渐渐发现,元景帝萧屹啥都好,就是有点疯症,时不时地发作。

    这疯症,不知因何而起,只知一旦发作,萧屹的脾气便格外乖戾,而且喜怒无常。

    这些年,天盛在海上的商贸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与海外诸国往来日益频繁。

    东海之外的塞斯国,派遣使臣来天盛朝圣,并带来一稀罕物献与萧屹。

    那是一面镜子,约一人来高,非是铜镜,而是玻璃所制。其镜面光洁异常,所照之物在镜中纤毫毕现,宛如倒影。

    这面玻璃镜很得萧屹的喜欢,他将其放在御书房内,时时可正衣冠。

    一日,萧屹在玻璃镜前站了良久。

    “拿修面刀来。”

    姜宁忙让人找来修面刀,放置于银盘内,双手递上。

    “陛下,可需找人来伺候修面?”

    萧屹摇摇头,他接过修面刀,然后仔细地,一根一根将精心打理过的胡须剃光了。

    姜宁大骇,“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以头抢地,连声道:“陛下,使不得,使不得呀~~~”

    自古以来,都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天盛男子成年以后,可修剪胡须,但不能剃除。

    剃须是大不孝,也是大不敬。

    “啪!”

    萧屹将修面刀扔回银盘里,又站在镜前端详了许久,满意地点点头。

    “有何使不得的?”萧屹毫不在意。

    “朕倒觉得挺好。净面后,人显得年轻许多。”

    第二日上朝,朝中百官一时之间,没一人认出萧屹来。礼部尚书更是老泪纵横,痛心疾首,直呼荒唐。

    萧屹着一身青蓝色龙袍,白面无须,神采奕奕地坐于龙椅之上。显得格外年轻俊朗,仿似一夜之间,年轻了十几岁。

    其实,挺好看的。

    一直跟随萧屹打天下的老臣们,不由都有些恍惚,他们好像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萧屹,英姿勃发,俊美无俦。

    难道,这就是陛下剃须的原因?为了年轻俊美?

    某些心思缜密朝臣,心里不由一震,仿佛突然之间,窥见了帝心。

    细心的朝臣很早就发现,他们的陛下好像越来越在意自己的容貌?

    曾经有人这么提过,可当时大家都觉得是无稽之谈。想当初萧屹在战场上厮杀,刀枪不长眼,受多少过次伤,也从没见他爱惜过半分。

    只有姜宁知道,这是真的。萧屹不仅越来越在意自己的容貌,也还越来越在意旁人的容貌。

    姜宁记得在两年前,发生过一件匪夷所思的事,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那一年正逢三年一次的春闱,来参加考试的人才济济。殿试的前十名,全是有名的才俊,尤其是状元和探花郎,不仅有才,还很年轻,也是有名的美男子。

    一个是京都声名盛隆的公子,一个是南淮有名的风流才子。

    按往年流程,前十的名次萧屹早已圈定,这几人只需在殿前露个脸,然后跪听名次即可。可偏偏金殿传胪时,出了意外。

    一甲三人跪在太极大殿上,萧屹居高临下看着他们,久久未语。

    殿下三人,有两人很年轻,一人剑眉朗目,风度翩翩,一人眉目清秀,温润如玉。

    由于从小读四书五经,长期浸润于书卷,相由心生,便自有一股萧萧雅秀的风华,端的是才华与相貌并重。

    良久,萧屹一挥手,示意传胪官把金榜和朱笔拿至近前。他拿起笔,当着百官的面,把状元和探花的名字,划掉了。

    在场所有人,惊呆了。

    金榜上排在后面的人,依次递补上来。于是,产生了天盛史上第一个替补状元和最老探花郎。

    “许虽明,邓公仪,你二人才华出众,见解独到,是难得的人才,理应为国去最艰苦的地方体察民情,一展你们的抱负。”

    萧屹当场下旨,让许虽明和邓公仪去了北海最偏远的两个县城上任。

    本该是状元和探花的两人呆若木鸡,完全无法明白发生了什么!也许他们终其一生,也想不明白。

    不仅他们想不明白,朝中的百官也没一人能想明白。

    姜宁叹了口气。若不是他看到萧屹眼底又泛起血丝,他也不会明白。

    是夜,萧屹在冷宫的遗址上踱步,口中轻声喃喃:

    “她最是爱看好颜色,若有旁人长得好看,她定会被迷了眼。”

    “这万万不能。”

    “撵远点,她就看不到了......”

    姜宁闻言,心抖了抖,然后又像什么都没听到,面色如常的服侍在萧屹左右。

    再后来,刑部郎中姜守智的儿子在南部军营立了大功,姜守智想借机在京都给儿子谋份差事,让儿子安定下来。老姜家可就这么个独苗。

    可谁曾想,五年之内谋了三个差事都黄了。姜守智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便求到了姜宁这里。他与姜宁细数起来,祖上也算是同宗。

    于是姜宁很委婉提醒他,男子,特别是以军功立身的男子,不必过于爱惜容貌,也许凶悍一些或者丑一点,会更得圣心。

    姜守智这才注意到自己儿子面容确实太俊。他略一思忖,便让儿子从耳根到下颌,给了自己两刀。原本清俊帅气的脸,生生毁了。可人却顺利地留在京都,谋了个兵部员外郎的位置。

    姜守智重金来谢的时候,姜宁对着苍悟院的梧桐,良久无语。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