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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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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吻了她?

    天啦!他居然吻了自己绝对不会中意的物件,还忘我的吻得投入,将鲜嫩的唇瓣吮含得又红又肿,仿佛月空下的红樱桃。

    更甚者,他身体起了反应,看着她红肿的小嘴,他就有股莫名的冲动。

    要不是回过神的她甩了他一巴掌,他说不定会受不了,再扑上去品尝那美好的滋味。

    怎会发生这么离奇的事,她根本不是他的菜呀!

    一无姿色,二无身材,更别提那身八0年代的古董装扮,是男人都会退避三舍,不可能有一丝性趣。

    可是,他现在的是为哪桩?只要想到那足以将人融化的热吻,他的胸口就热了起来,像是发情期的猫儿正蠢蠢欲动

    不行、不行,不能再往下想,那块梅菜干哪有诱人的本钱,他一定是太久没碰女人了,才会母猪赛貂蝉。

    风间彻心惊地冷汗直冒,赶忙叫来助理,取消一整天的行程,连综艺天后的也推掉。

    身为顶尖的整体造型师,他的确有过人奠赋,从发型、化妆到服装搭配,经他巧手一妆点,丑小鸭也能变天鹅。

    他还有生意头脑的成立工作室,旗下有十二名造型师及三十几个助理,包括出纳、会计等工作人员,他一个人要养活六十几张口。

    但他不轻易接件,索价高得令人咋舌,一天最多只接两名vip客人。

    虽然他架子端得极高,可是他的行程已经满档,预约者排到三个月后,出手阔绰的有钱女人多不可数,抢着要他一双点石成金的魔手做造型。

    刚刚他随口一推的损失就要上百万,可他眉头也不皱一下,取出手机搜寻电话簿。

    “嗯,是找萝娜好呢?还是安琪?名媛佳佳也不错,夜店玩珈苏珊娜更有意思,那对f罩杯不不不,口味太重,她喜欢**,上次被她整得差点虚脱”

    千挑万选,难得犹豫不决的风间彻在看到名字上有个“君”字的简玉君,修长的食指顿了顿。

    那是一位气质高雅的古典美女,出身书香人家,一家都在教育界工作,祖父还是某大学的创办者,声音清柔,能弹一手好钢琴,是个内外兼俱的大家闺秀。

    唔,就是她了,以他目前的心境最适合可口的小白兔,他说一,她不敢说二,他想亲亲抱抱时,她欲拒还迎的羞赧,教人心痒难耐

    “喂!小君,我是你心爱的阿彻哥哥,美好的时光该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要不要和我共谱一段浪漫,我去接你”“我快饿死了,不管你是哪只阿猫阿狗,快给我送食物来,我只要填饱肚子的补充品,不要罗曼蒂克。”美好的时光不,天空好亮,晴朗得好刺眼,一片一望无际的蔚蓝,她快被阳光蒸发了。

    他蓦地一愕,睁大眼瞪向仿佛会咬人的手机。“你是小君?”

    怎么口气不一样,听起来像某人?

    “我不是小君是谁,你打我的电话还怀疑我不是本人,你最好别说你打错电话。”饥饿的女人毫无理性可言,她会追杀他到底。

    “等等,你是小君,简玉呃,丁晓君,你睡醒了没?”本是试探地一问,他没想到——

    “你还好意思问我醒了没,我昨天赶了一夜的图,谁晓得刚合上眼不久,你的电话就直叩,叩得死人都从坟墓里爬了出来。”害人不浅的妖孽,她快不行了。

    “真的是你,我以为”他话到一半就打住,难以置信的盯着指腹下按住的电话号码。

    明明拨的是简玉君的手机,怎会转到他根本没输入的号码,这未免太诡异了,让人打从心底发毛。

    “以为什么,是不是不想送粮来?我钉草人诅咒你。”荒废的土地上最不缺乏的就是野草,扎十个、八个绰绰有余。

    凤间彻嘴角微微抽动,有种想笑,但更想哭的冲动。“不是叫你别熬夜,睡眠不足是美容大敌,你已经不美了,别再把自己搞得像鬼,邋遢的女人是全民必除的恶瘤。”

    “你哪位?”她迟疑许久,惊觉通话的对象可能不是她以为的人。

    “风间彻。”他报上名字。

    “风间彻,风间啊!是你呀!你不用过来了,我吃草就饱了,再见不,是不见。”怎会是他,见鬼了。

    叩的一声,手机那头传来断线的嘟嘟声。

    “吃草就饱了”一双深邃的幽瞳瞪着画面转黑的手机,不敢相信她竟敢挂他电话。

    本来他还想那擦抢走火的一吻,就当自己被狗咬了,虽然事实上是他咬了人家,所以被甩了一巴掌,他也认了。

    可那一句“不见”真的让他发火了,凭她的姿容,任谁看了都觉得那一吻,是他吃亏好不好,结果她那是什么态度,当他妖魔鬼怪,还是穷追不舍的死变态?

    哼!她说不见就不见吗?他偏不称她的意。

    男人有三难忍,一是被戴绿帽,二是被讥“快”,三是被弃若敝屣。

    她刚好犯了第三条,不把他当一回事,在他还对吻她很有感觉时,大伤他男性尊严,追女无往不利的他向来是女人眼中的极品,但她却有如惊弓之鸟避之唯恐不及,他的吻有这么糟吗?

    怒火腾腾由胸口烧到脑门,七窍生烟。

    “首席,请问你要去哪里,需不需要带个助理?”一名造型师上前一问。

    他挥挥手,脸色阴沉“不用,我去杀人。”

    “杀人?”

    是的,杀人,那颗可恶的黑色头颅非摘下来不可,她的好运到此为止。

    风间彻看似一脸杀气,准备出草,可脚步异常的轻快,嘴角还微微上扬,临走前还不忘带上他的造型工具。

    “真是怪了,我的心为什么会跳得这么快?活像在太阳底下跑了一千六百公尺。”

    成大字形的丁晓君躺在冰凉的地板上,腰腹处盖着薄毯,她手心覆在胸口上,感觉比平常快一倍的续。

    她归咎于太阳太大、阳光太强,懒洋洋的她只想躺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作她的大头梦。

    只是一向好眠的她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挣扎在睡与不睡之间。

    以前从没这种情形呀!好吃、好睡是她的优点,向来教人羡慕不已。

    不过这两、三天,她老是魂不守舍的,仿佛脑子里一下子装进过多外星电波,它当机了,运作功能大不如前。

    “哎,我怎会接到他的电话,听他的语气找的人应该不是我”另一个叫小君的人吧!

    都怪她睡糊涂了,没听出话筒中的男嗓并非她熟知的那几位,劈头就要求这、命令那,以为对方会照单全收的应允。

    安逸日子过久了,人也变得怠惰,懒得用大脑去思考,在这时间,大多数的人正在上班,谁有空打电话扰人清梦。

    尤其是她的作息与一般人不同,真想找她也不会选在白天。

    认识她的人都有这个默契。

    睡不着的丁晓君翻个身,抱住快要被她压扁的海棉宝宝抱枕,试着闭上眼让自己睡着。

    可一闭起眼却看到令她抽气连连的画面,一张俊逸面容朝她逼近,几乎可以闻到气息的唇越靠越近,贴住她不能呼吸的口。

    好喘好喘,她要窒息了,他的唇有魔力,似要吸干她的灵魂

    “啊!好烦,都几岁的女人还作春梦,就不能当是被狗咬了吗?”

    她大叫一声,烦躁地坐起身,想着肯定是天气太热才肝火上升,想些有的没的,她索性脱掉充当睡衣的t恤,饱实的丰盈在的烘托下更显。

    她避开光线在屋内走来走去,一下子咬指甲,一下子挪挪书架上摆歪的公仔,一下子又拉开只剩下半块豆腐的冰箱。

    肚子很饿,思绪很乱,饥肠辘辘不断提醒她血糖过低,要补充能量,顺便净空脑里杂七杂八的废料。

    蓦地,空气中飘来炖煮牛肉的香气,洋葱的清香和胡萝卜的甘甜,以及八角、五香,混着煮开的酱油香,香味四溢。

    “谁这么缺德,在我家门口开伙,不知道公德心要从小培养起吗?”天啦!她更饿了。

    其实所谓的门口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从树墙外往内瞧,根本看不到褪了色的红色屋顶,更遑论知晓里头有间住了人的房子。

    远望像森林,近看是养鬼的好处所,任谁瞧就是一片废弃的荒地。

    附近唯一的住家是间柑仔店,房屋很老旧,墙面斑驳长苔,门口坐了一位有点驼背的老妇人,她嚼着槟榔抽着烟,似是怀念的望着人人口中的鬼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