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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高中毕业之前的约定。
后来,每年的五月,他们都会一起去看萤火虫,到每个萤火虫聚集的渡假景点寻找萤火虫的踪迹。
那是专属他们的约定。
但是今年的她,却把一切都给忘了。
她的遗忘,对方庆至而言,就像是判定他死亡。
“死亡有两种定义,一种是生物机能的终止,而另一种,是你遗失的记忆抹杀了我。”
那是一个寒凉的初春夜晚,一个她不曾见过的陌生人说的一段话。
那晚,她的家人和几个好友都在身旁,但在这熟悉的人群里,混杂了一个无人介绍的陌生人,非常突兀,再加上他奇异的话语,让她很难不注意他。
那个人有双非常锐利却又无比哀伤的眼,如刃似水,划开了她又浸染着她,然而,她并不认识他。
“不好意思,请问你是哪位?”她问。
那个人看着她良久,笑得无比凄怆。
“这个世界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是谁。”他说,笑得万分哀伤。
她很想纠正他套用的句子有点凸搥,可是因为不认识、因为他笑得太悲伤,所以算了。
除了垂下眼,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但,当他说——
“许夕夏,我会让你再一次爱上我。”
那双黑眸野亮着,像是夏夜微微的萤火虫,在黑暗之中,闪动着薄透微光。
她的心,因此轻颤着。
“颜色吗?可是我觉得这颜色不对嗯,我也知道这个跟印刷色调有关系,可是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
五坪大的房间里,断断续续地传出女人的声音。
从门口踏进,右手边是座木制的大衣橱,隔条走道则摆了张单人床,而床的另一头,则是两座顶到天花板的大书柜,里头摆满了琳琅满目的书籍。
左手边的墙贴上一大张的软木塞板,q版插画点缀着中间放着的各时期照片,再往前延伸,则是一张大电脑桌。
此刻,她坐在电脑桌前,盯着电脑,讲着电话。书桌上摆满了各种书籍,有漫画、小说还有各种插画本,右手边的窗正开着,吹拂入几许凉风,偶尔拂乱了她手边的书页。
“那个颜色太难调了。”电话那头,嗓音娇软,口气却分外强硬。
“晴老大”许夕夏抓着俐落短发哀号着。
“没得商量啦。”翁韶晴铁腕无情,就此拍案定谳,而且马上讨论起截稿日。“对了,上次说的套书封面,最晚四月三十日给我。”
翁韶晴是国内罗曼史出版社的编辑,最大的本领就是用她娇软的嗓音哄骗绘师和作者如期交稿,再善用她铁面无私的鞭子,抽打不乖乖如期交稿的作者和绘师。
“老大,你会不会太狠了一点?我车祸耶,我丧失记忆耶。”
“拜托,那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你现在跟我说,是以为我会同情你吗?你觉得我的体内还有恻隐之心吗?”
“”许夕夏非常无言。
话说,她两个月前为了救人发生车祸,神奇的是,她身上没有太多外伤,伤势并不算太重,但糟的是,她失去所有记忆。
她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但庆幸的是,就算她忘了一切,却没有忘记她最热爱的工作——画插画。
据说,她大学毕业之后,凭藉自己对画的热爱尝试画插画,投稿到出版社后,顺利地成为出版社的封面绘师。
而摆在书柜里的,有数十本由她绘制封面的小说。
“况且,我觉得你失忆跟没失忆根本没什么两样。”
听着翁韶晴的凉凉戏谑声,许夕夏不禁叹了口气。“那是因为我太乐观了好不好。”
正常人失去记忆后,会像她这么悠闲不恐慌吗?
她到现在都没有半点恢复记忆的迹象,是说她也不在乎恢不恢复,因为家人和朋友给她的呵护,让她觉得很安心,况且都遇到啦,不然怎么办?
“是呀是呀,所以你就继续保持下去吧,记得不要拖稿。”
“你只担心我能不能准时交稿吗?”
“不然咧?”
“算你狠。”许夕夏噘起嘴,耍狠地瞪着电脑,彷佛可以隔空瞪着她最爱的晴老大。“最好是可以这么顺啦。”
“放心,打从你重新归队后,我发现你顺得要命,所以我才说,你有失忆跟没失忆都一样,反正你还是记得怎么画呀。”
听着那头呵呵呵的得意笑声,许夕夏正准备吐槽,突地听见敲门声,不由得看向门板。
“妈?”
“夕夏,庆至来了喔。”
许夕夏闻名色变,低声喊着“妈,我还在讲电话,你跟他说,我可能还要忙很久很久,叫他先去吃饭。”
“没关系,我让他等一下就好。”母亲刘素月呵呵笑道。
“你跟他说”听母亲的脚步声逐渐离去,她不禁颓丧地挂在椅背上,直到电话那头喊着——
“唷,方庆至真的好勤快。”
“我一点都不希望他勤快。”她闷声道:“好不容易几天没见到他,没想到他今天又上门了。”
天,她压力好大,胃要开始痛了。
那家伙平均每三五天就会到她家走动,然后带她出去走走、吃顿饭,这阵子听说他工作忙,所以她很幸运的已经一个星期没见到他,教她开心得快要飞上天,而现在,她很快地又掉进地狱里了。
“夕夏,你真欠揍。”
“我又是哪里欠揍了?我跟他一点都不熟,他三天两头就来找我,让我很困扰耶。”她找谁叫屈啊?
她失去所有的记忆,忘记父母和朋友,当然也忘记了唯一的恋人。
听说,她和他交往已经八年了,是高中毕业那年开始的,所以他带来了高中毕业册,证明他们高中三年间就已是好友,然后又带来他们一道出游的照片,证明他们是情人。
好,她承认照片中的两个人互动亲密,但那又怎样?
她没印象呀!
“你真的很怪耶,你对我们一点隔阂都没有,为什么偏偏对他这么排斥?”
“那不一样。”许夕夏从电脑桌一路滚到床上,企图要当只鸵鸟。“我爸妈和哥哥对我很好,真的很像家人,而你我就当作重新交个朋友,当然没隔阂呀,可是他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厚,你自己想像,你身边突然出现一个陌生男人告诉你,他跟你已经交往八年了,你心里做何感想?”那不是让人很为难吗?
“我会说哈雷路亚,感谢主。”
“”果然,地球人想要跟外星人沟通,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
“好了,他既然来了,我就不跟你多谈了。”
感觉她好像随时都会挂电话,许夕夏用力地抓着电话,喊着“不要啦,你不要挂电话,其实我觉得我们还有很多细节可以讨论。”
“夕夏,你”那头欲言又止,不禁叹起气来。“夕夏,在你还没丧失记忆前,我就认识方庆至这个人,因为他陪你来过出版社,一副像是怕你被骗般的保护者嘴脸,而且我也听你的幼嘉学妹说过,你和他之间的爱情你也许不记得了,可是当你出车祸回家休养,他从国外赶回来到你面前时,看见的是不记得他的你,你知道他的心里有多难受吗?”
许夕夏这下子真的是无言以对了。
那一幕,她还记得。
他错愕不已地看着她,那神情是震惊还带着难以置信的痛。
“好了,你恢复不了记忆也无所谓,反正他真的很爱你,你试着去感受他的心吧,你们相爱过,就算一切都忘光光了,总还留下痕迹,大不了你再爱一回不就得了。”
“可是我不能理解那么优秀的他,怎么会喜欢我。”许夕夏扁着嘴。
不是她妄自菲薄,而是方庆至这个人是无可挑剔的完美,他的五官立体有型,感觉就像是从电视走出来的偶像剧男主角,就连身形都像名模,再加上他现在是自行创业,挂上夏至科技董事长头衔这么完美的人怎么会喜欢她?
没有道理,她没有办法接受,也不认为自己会喜欢他那款看起来就是一副精英分子的人。
“唉,我懒得理你,四月三十日记得交稿。”
喀的一声,翁韶晴真的挂了她电话,教她只能抱着无线电话哀号。
怎么办,她要怎么办?有没有事情让她装忙?
一道灵光突地闪过脑际,她露出狡黠的笑。
嘿嘿,她要忙交稿,没空理他。
“夕夏。”
门没有敲,随着声音到来,人已经踏进她房内,吓得她从床上跳坐起来,有点不知所措地看着来人。
“你怎么可以不敲门?”
“进你的房间,我向来不用敲门。”方庆至斜倚在门边,看着她一头乱七八糟的鸟窝头,穿着棉t和篮球短裤,和高中时期的她并没有太大差别,依然是青涩的脸庞和圆亮的大眼,感觉就像个学生。“肚子饿不饿?”
“不饿。”她想也没想地说:“你这阵子不是在忙吗?既然在忙,就不要勉强自己过来。”边说,边走向书桌,打算开始假忙。
“不勉强。”她没要他进房,他就站在门边,目光随着她而转动。
“不过,我有事在忙,所以”她看也不看他,委婉地下达逐客令。
“再忙也要吃饭。”
“我下午吃过点心了,所以现在——”话还没完,她这不中用的肚子马上咕噜咕噜叫了几声,戳破她的谎言,教她霎时瞪大眼,恨不得搥打这不听话的肚子。
“哈。”
耳边是他毫不客气的笑声,让她又羞又窘地横眼瞪去。
这家伙她怎么会跟这种家伙谈了八年的恋爱?她是脑袋坏了还是被拐了,这家伙很明显就不是她的菜呀。
她绝对不会喜欢这种不长眼耻笑她的家伙,更是讨厌他非常自以为是的傲慢和狂妄。
尤其当他穿着俐落的西装,像个从电视中走出来的男模时,她完全无法跟他站在一块,总觉得光是服装的不同,就足以划开两个世界。
更可恶的是——“是有那么好笑?”笑呀,笑死你,猪头。
方庆至笑勾唇,笑眯的眸隽亮却带了点邪气,让脸上那抹笑怎么看怎么勾魂,可是看在许夕夏眼里,就觉得**下流又可恶。
“你宁可饿着也不跟我去吃饭”他试着抿去笑意,深邃的眸上下打量她。“我知道了,你很怕我。”
她哈了一声,发噱地噘起嘴。“我会怕你?”
“感觉是有那么一点。”
许夕夏怎吞得下这口气。“等我三分钟,我换一下衣服。”
“两分钟。”他转头关上门。
“一分钟!”她喊着。
等她整装完毕,理好一头鸟窝,冲出房门外时,就见他懒懒倚在墙边,勾唇笑得邪魅。
“看来是不怎么怕我。”
“我本来就你干么?”话说到一半,她瞪着覆在自己手上的大手。
这手温热厚实,一路暖进心底。
“要确定你到底怕不怕我。”
“我当然不怕!”
“嗯,很好。”他牵着她下楼。“今天去逛夜市吧。”
许夕夏没搭腔,因为她在这一瞬间发现自己笨笨地上当了。
她在干么?她这个笨蛋,为什么偏就这么禁不起激?
她已经不想算这是第几次上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