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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感的归纳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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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写过一篇杂感的归纳,在这些日子,自然也积累了一些杂感,不妨再归纳一番,以娱己误人,嘿嘿。

    烟雨最近有个怨妇,颇喜四处滋生怨言,由此倒让我想起美国作家保罗—福塞尔的恶俗一书的内容:恶俗的日常事物,恶俗的大众传媒,以及恶俗的精神生活。

    恶俗,兴盛于20世纪的各个国家,尤以吾国为甚:由恶俗所支配下的舆论,多胡搅蛮缠,少辩证思维。

    文章,原本就是为了写些自己所想所思所感之事儿,岂能为了虚拟的“精华”而为之?精不精华不华的究竟又有何用?好此一端者,无非是想证明他们的脸子罢了:于事无补,于人无益,于世无助!

    何谓“交流”?交流,原本不过是去粗取精,以期求同存异之一种针对观点的探讨罢了。探讨,用不着涉及人身攻击。何必为了一己之见,而伤肝动火,甚至刻意去抬杠?刻意抬杠之行为本身,就已经输了,在此基础上,何必还要去歪理胡说并死硬到底?

    针对所谓的“精华”之文,读者们爱看不看,爱交流不交流,谁管得着?

    写文章的目的又不是为了去讨好谁,更不是为了去谄媚恶俗,如果非要如此,还有必要写文章么?

    至于怨妇指责我“是你山野文选写文章没有事先跟我交流,要是事先跟我交流了,那就没事了”这句话,还真就是无理取闹:我写什么东西或者什么时候写,与尔怨妇何干?难不成在我写什么东西之前,都要提前跟怨妇大人打声招呼么?

    至于我爱请茶给谁喝,那也是我自己的自由:连我的这点自由都想来剥夺,可见怨妇的霸道了。

    比怨妇更有甚者,竟然在我的辨析“增广贤文”之一的文后,用匿名的方式给我留下了这样一句用来威胁我的屁话:“莫要对自己不理解的名言进行胡乱辨析,否则,你将要用你自己的生命去付出代价。”

    我个人对增广贤文的内容,多存疑惑,难道辨析一下也必须要用自己的生命去付出代价么?真是岂有此理!

    世间没有不被攻击的文字,也不存在不被攻击的人:我写的狐媚女人一文,原本不过是就事论事,原本不过是想描述一下狐媚女人的内外之一般。至于描述得是否正确,自然不敢妄自托大。但,原本很探讨性的描述之文,却也被他人利用并狠狠地攻击我的人身,这可真令我感到十分意外。由此,倒让我想起了喜欢无事生非的韩寒:没事儿老拿老舍巴金等文学大家的文笔说事儿。不过真理终会证明:十年甚至百年之后,老舍巴金的文章照样会有大量的人去读去看去欣赏,而韩寒的垃圾文,别说十年之后了,就算他一天写一篇,其媒体效应,也不过止于当天或勉强延伸几天,过不了一星期,就如垃圾一般,再也无人问津。

    喜自相矛盾者,一贯就是某些喜欢玩弄文字的人之内在本质:他们想得到的是“赢”的结局,而不是“理”的贯通;喜欢追求的也不过是他们个人的面子,而非努力去澄清逻辑。这种人是典型的无赖,也是绝大部分恶俗之推崇者。这种人有四大精神病:第一,喜欢胡说八道;第二,胡说八道的话一旦被人拆穿,就脸红脖子粗地死硬到底 ;第三,一旦死硬,就抬杠到底,直到与对方大打出手 ;第四,打架打输了,就来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你看,我不过是说着玩的,你那么冲动干什么”?如果打赢了,就横起来“老子说这个是真理,就是真理,谁敢不服?”

    无赖喜欢贬损他人,智者喜欢思辩问题。

    胡适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在如今看起来,很对头,也很正确!

    任何“主义”都解决不了客观问题,只有认真地去研究各种具体问题,才有可能找得出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

    吾国从来就不缺乏形形色色的“主义”吾国最缺乏的是针对那些发生在现实社会之具体问题的研究心态,最缺乏的是如何解决问题的综合调查及实际的解决方案。

    吾国人民,几乎都是各种“主义”的受害者:不是因为吾国没有“主义”而在于吾国人民实在太在乎“主义”

    “橘生淮南而为橘,生淮北而为枳”在恶俗现象之四处恣意泛滥的国家,任何理论与主义都没什么实际的用处,有用的,只有公平而严肃的法律。

    在法制不完善或者法律执行不力的地方,任何道理都会变成歪理,任何“主义”都会变成诛意。

    “主义”这玩艺的本质,不过是一种从主观出发而搞出来的所谓“义”:所以任何主义,都喜欢竭力去排斥客观问题,更喜欢无视客观存在。

    无视客观并喜坐而论道,是“主义”者们的内在人格本质:研究具体问题对他们来说很显然是多余,信口胡说反倒是他们最喜欢干的事儿。

    如果不喜欢去认认真真地研究实际问题,而只喜欢空谈并妄谈什么坐而论道的“主义”那么任何文学网站,充其量不过是一些闻穴魍站罢了;任何文坛,也不过是一些闻痰罢了;任何言论,也不过是一些大放烟幕的论调罢了;任何质疑,也不过是一些稚咦罢了;任何口号,不过是一些抠嚎罢了;任何标语,也不过是一些飚雨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