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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购买奴隶

作者:冥天使夜星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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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请先生您放心,他们虽然不是自愿为奴的奴隶,不过我们商会的奴隶调教师经过几个月的调教,已经把他们调教的十分听话,只要您不杀他们,他们绝对不会反抗您的。【最新章节阅读】另外。。。。。。。。。。”

    这里需要先说明一下的是,多元宇宙当中的奴隶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愿为奴的,一种是被迫为奴的,后者占据了奴隶数量的百分之九十九。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一旦资源成为一名奴隶,不单单是自己,自己的子孙后代都会是奴隶,可以说生生世世永远不得翻身,所以除非是活不下去了,否则谁愿意给人当奴隶。

    因此,所有奴隶商店的奴隶,其主要来源,除了那些在各种战争中,战败被俘的士兵、平民、职业者与贵族以外,就是各个奴隶商店所蓄养的捕奴队,去异族的地盘抓捕异族民众来当奴隶。嗯,人类在异族当中臭名远扬,也正是拜这些捕奴队所赐。

    对了,人类、兽人和黑暗精灵,是少数大规模拥有奴隶的种族,尤其是黑暗精灵,简直是祖师爷一级的种族。

    “黑暗精灵的社会当中,除了黑暗精灵以外只有奴隶。”这句话可不是说笑的。好吧,现在要加上“与矮人”这三个字了。

    那么问题来了,自愿为奴与被迫为奴的区别在哪呢。其实这点说起来也很简单,那就是他们灵魂上烙印的奴隶印记。

    自愿为奴的奴隶,由于是无抵抗的烙上奴隶印记,所以其灵魂上所烙印的奴隶印记无比强力,可以说除非主人愿意否则绝对无法挣脱,并且主人对奴隶的约束力也极高,完全就是说东不会往西,说坐下就不会蹲着。

    讲的极端一点,如果主人愿意的话,哪怕是让奴隶把自己捅死,奴隶也会照办不误。当然,奴隶本身肯定是不愿意死的,只是奴隶印记的约束力太强,他压根就反抗不了主人的命令。

    比迪的马车夫就属于这种类型,他爷爷不知道因为什么自愿当了奴隶,被比迪的太爷爷买了下来,子子孙孙都会遗传奴隶印记,都要“自愿”当诺斯家族的奴隶。也正是因为马车夫属于自愿为奴的奴隶,所以比迪对他才会那么放心。

    而那些被迫为奴的奴隶就不一样了,由于是强行烙印的奴隶印记,所以其灵魂上所烙印的奴隶印记并不强力,中高级职业者可以与其对抗,想办法慢慢磨掉奴隶印记,普通人遗传个几代,奴隶印记也不会继续遗传了,甚至传奇境界的强者可以直接泯灭这种印记。

    所以,这世界上没有被迫为奴的传奇,“传奇不为奴”这句话正是来源于此。不过,如果是自愿为奴就不一样了,古往今来传奇奴隶虽然可能比熊猫还少,但还是有那么一小撮的。

    另外就是,主人对于这些被迫为奴的奴隶,约束力也十分有限,别提什么让奴隶自己捅自己,要是稍微折磨的过分一些,奴隶说不准就会发狠,想办法和你同归于尽。每年发生的奴隶反抗主人,乃至是杀死主人的事件,都要以千百来计算。

    当然,反抗主人的奴隶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就是了。至于杀死主人嘛,奴隶印记会直接要了奴隶小命的。

    “这些亡国奴里面,有没有会挖坑的奴隶?”对于奴隶商店的店员张开嘴巴,巴拉巴拉不停的介绍,楚飞影并没有多听的意思,而是在听完自己想要知道的讯息后,直接挥手打断了他并询问道。

    面对楚飞影的打断与询问,奴隶商店店员赶忙停止介绍,转而点了点头回答道:“有有有,那个公国境内有不少的矿藏,很多民众的职业就是旷工。说起来,那个公国之所以会被灭亡,还是因为公国境内发现了一座价值数十亿金币的中等规模秘银矿呢。”

    “那好,我要一百个熟练的旷工奴隶,这一百个旷工奴隶里面还要有那种老道的旷工头头,大概要多少钱?什么时候能够准备好。”听见奴隶商店店员的回答,楚飞影继续发问道。

    “额,这种有一技之长的奴隶,会比那些普通奴隶稍微贵一些,一个算您一金二十银吧,也就是说,您总共要支付一百二十金。当然,我们会按照您的要求,给您挑选几个常年在矿场工作的旷工头头。至于什么时候能够准备好,因为我们店大多数的奴隶都关在郊外庄园,所以需要四五个小时时间,让庄园里的人把奴隶挑选好带过来。”

    “另外按照奴隶市场的规矩,您必须先付给我们店十分之一,也就是十二金的钱当定金,避免您那边出了什么意外不买了,让我们的人白跑一趟。”听到楚飞影的问价,奴隶商店店员略一思索,飞快给出了相应的答案。

    “这是钱,下午三点我会过来提货。”奴隶商店的店员话语一落,关于奴隶的价格,已经问过好几家奴隶商店,心里面有了底的楚飞影不等他多说什么,直接从钱包里摸出几把金币,放在一旁的桌子上淡淡道。

    楚飞影的“豪爽”举动,把刚刚闭上嘴巴停止讲解的奴隶商店店员吓了一跳。

    更让一旁进店起就默默静候着的拉齐·卡罗尔,露出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直接一巴掌拍到脑袋上,想要用疼痛确定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也难怪两人如此模样,前面也说过,在多元宇宙金币的价值十分惊人,所以哪怕是在以商业为根基,号称整个光明神国有钱人最多的城市——菲利斯城,一百二十枚金币也不是一笔小钱,都能在城内买一栋豪宅了。

    这么大的一笔钱,一般人是不会这么带在身上的。实在需要大量金钱进行交易的时候,也是用各个大银行的魔法金票支付,而不是丢出一大堆的金币。

    因此,楚飞影这二话不说掏出金币的举动,才会把奴隶商店的店员吓到。

    至于拉齐·卡罗尔,身为底层平民的他,纯粹是被一百二十枚金币发射光线,所形成的迷人金色光晕晃花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