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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杨这个人一贯不爱应酬,只是这几年为了生意不得不为之。如果不是为了所谓的爱情和家里绝对权威的母亲闹翻,想必也不用这么辛苦。
从姓了白这个姓氏开始,就注定了他的人生会比旁人顺遂,只是他一直不以为然,最后甚至轻易的想要放弃。
从前不懂什么是爱情,看到白松被个女人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时候,他总是打趣他。那时候终究还是年轻的,他满不在乎的说:“若是这个世上有这么个让我要死要活的女人,我第一个掐死她,眼不见为净。”
直到这个人真的出现了,他没有亲手掐死她,甚至比白松更夸张,只想把全世界最好的都捧到她眼前。
这样的爱是具有毁灭性的,他违抗母亲的意志要和她远走高飞,她却在压力之下妥协,最终放弃。
可笑啊,一切都被母亲一语成谶,他恨她,更恨自己。
这几年一个人在外面闯,说是脱离了白家,其实又怎么脱离得了,不管上哪人们介绍他,开头第一句总是:“这是白家的二公子,对,襄山的白家。”
他不喜欢这样的帽子,却无能为力,这就是现实,人可以选择一切,唯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已经很久没有想起那个女人了,许是真的喝醉了。明明只是想出来吹吹风,醒醒酒,恍恍惚惚的却觉得好像又看见她了。
一双天真的大眼睛,一直被他嘲笑的“门帘”一般的齐刘海,一脸稚气未脱的样子,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她,一度怀疑自己有恋幼癖。
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情难自禁的上去拥抱她,仿佛那温度都是真的,太想念了,一切都让他太想念了,所以觉得是个梦也没关系。
直到被一碗热汤泼醒。
一瞬间他便酒醒了,再抬头,那女孩已经跑得没了踪影。从来没有谁敢这么对待白家的二少爷,他狼狈的解着自己的衣扣,好在穿得算厚,没有烫伤,只是皮肤有些泛红,火辣辣得像在烧。
并不想追究什么,反倒含着几分歉意。本身是他有错在先,他虽不是什么好人,但轻薄的事还是做不出,男女关系最讲究还是一个你情我愿。只是杨秘书有些不依不饶,硬是要找酒店的麻烦。白杨自然知道他不是真心要替白杨出气,如果他白杨不是叫白杨,而是张扬李杨,又有谁会管他烫成什么样呢?
他带着一身的汤渣滓出现在那些服务员面前,自觉这形象真有些糟,脚步也是匆匆的。
他扫了一眼都谦卑的低着头的女服务员们,最后和一个女人的目光相遇。
那是一双无畏而倔强的眼睛,主人却是个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女子。他没有太多的驻足在她身上,反倒一直盯着她身后一直在瑟瑟发抖的女孩。
齐齐的刘海,一双如鹿惊恐的眼睛。眉宇都像极了他记忆中的那张脸。难怪他会认错。
他笑眯眯的停在杨秘书身边,用一贯玩世不恭的语气说:“杨秘书,美女是用来疼的。”
他这话说完,杨秘书就讪讪的笑了。而方才那个女人已经走到离他两步之遥的地方。她身上的工作服和他的西装遭遇了一样的待遇,如果验验dna应该能知道这是出自同一碗汤。
杨秘书趾高气昂的对那个女人说:“就是你吧?泼了白先生一身汤?不想干了吗?”
那女子不卑不亢的站着,背挺得很直,明明微垂着头,却让人觉着这女人有着铮铮傲骨,她谦卑而诚恳的道歉:“对不起白先生,是我的错。”
她这么说着,白杨下意识又回头去看了一眼那齐刘海的女孩,她整个人都在发抖,风中摇曳的模样让他怀疑他大声咳嗽两声那孩子都会晕倒。
明知不是眼前的女子,白杨却还是饶有兴味的踱步到她身前,他双手环着胸,居高临下的说:“是你泼我的?”
“对不起。”
白杨挑了挑眉,逗猫一般逗着她:“那你准备怎么办?”他眯着眼睛笑了笑,故意吓她:“我来头可是大大的!”
陆则灵也开始有些紧张,双手攥成一团,半晌才咬着牙说:“给我点时间,我会筹够钱的。”
陆则灵的话成功逗笑了白杨,他大大咧咧的说:“我又不是出来卖的,怎么会收女人的钱?”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陆则灵深吸了一口气:“我……我给您把衣服洗干净,行吗?”
她抬起头,定定的看着白杨,白杨只觉得这个女人的眼睛长得很诡异,眼眶圆圆的,眼珠又黑又大,像要把人吸进去似的。他扯着嘴角笑了笑,鬼使神差的脱下了西装的外套,搭在她身上。
“洗干净点,我可是会找你要的。”
陆则灵胆战心惊的接过西装,又看了一眼他身上同样污渍斑斑的衬衫:“衬衫……”
白杨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最后附在她耳侧说:“想看我裸/体方法多的是,但我个人觉得,在床上最合适。”说完,他哈哈大笑着离开了。留下陆则灵不知所措面红耳赤的站着。
危机解除了,领班瞪了陆则灵一眼,散了大伙,各干各的活去了。最后宽敞的走道里只剩陆则灵和小仙。
小仙像是刚参加了百米赛跑似的,额头上全是汗,陆则灵拿着脏衣服走到她身前安慰她:“别怕,你看,果然没事吧。”
小仙抬头感激的看着她,“则灵,谢谢你保住了我的工作。”
陆则灵抱了抱小仙。相依为命一年多,两人互相取暖互相救赎,说谢谢都太过生分,她们早已不分彼此。
白先生的衣服很是贵重,送到干洗店的时候一开始人家不愿意收,怕洗坏了要赔,最后是陆则灵出了三倍的价钱人家才愿意洗。过了三天她去拿衣服,拿的时候也没注意,回了宿舍才发现西装外套上掉了一颗纽扣。
她翻遍了装着衣服的袋子都没找到纽扣,看了一眼衣服的领标,这牌子陆则灵并不算陌生,从前盛业琛也偏爱这牌子的西装,从前她买的时候都是刷着盛业琛的卡,倒并不觉得这些东西有多奢侈,如今轮到她得花自己挣得钱给人家配扣子,她才意识过来这些东西都是她消费不起的。
穿着常服去了趟商场,一楼的奢侈品专柜没什么人,这氛围安静又很典雅,拿着白先生的西装直奔品牌店,漂亮的导购小姐看了衣服后歉意的摇了摇头,她寻了外套上的另一颗纽扣,指着侧面的字母对她说:“这衣服是客人定制的,我们这边配不了,定制的客人都有专门的客服,需要找他们配。”
陆则灵抱着西服有些丧气的叹了一口气。
不过是件衣服而已,连纽扣都要定制,有钱人还真是讲究。
她正准备拿着衣服回家,一抬头却看见不远处出现了一道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
高大,清隽,眉眼都是她熟悉的样子,日思夜想都是这张脸孔,她没有想到会在这座城市碰到他,太猝不及防了,她恍惚的站在原地,觉得也许是自己在发白日梦。
她紧紧的闭上了眼睛,良久又睁开。真的是他――盛业琛。
一年多了,没想到此生还能再见他。仿佛一点都没有变,眼角眉梢都和过去一样,只是不再像对着她那样忿恨又冷漠。
此刻他身边跟着的女人正是叶清。她穿着及脚踝的黑裙,一双金色的平底鞋和腰间的金色腰带相呼应,简单却又矜贵的打扮,也只有她这样的身高气质才能穿得出来。两人这么看着还真是般配,陆则灵看着觉得有些眼酸。
也不知道叶清在和他说什么,他温良的笑了笑,嘴角微微扬起,像将要远航的船,将陆则灵的灵魂都带走了。那笑让她觉得陌生极了,四年,他从来没有对她露出过这样的表情。原来他不是不会笑,只是不会对她笑。他一直都是从前那个美好的他,只是那个美好的他,是属于叶清的。
原来一切真的回到原点了。真好,真好啊。
熟悉心痛袭来,心脏一阵阵的抽搐,痛得好像不属于她了。
她果真如同扔进水里的一颗石子,留下点点涟漪,最终沉没于底,不留痕迹。也许这才是上天的安排吧,她原本就是多余的人,她离开了,他才能幸福。
以前看书的时候,曾看到叔本华写过这样一句话:为了了解人生有多么短暂,一个人必须走过漫长的生活道路。
孤单而苦难的人生是漫长的。陆则灵抱紧了手上的衣服,往外走去,择的是一条盛业琛看不见,也最远的一条路。
这才是他们之间的命运,她终于懂了,只是有些晚。
盛业琛这一年多过得还算平静,和父母的关系不算好也不算好,年前盛母得了一场大病,痊愈后她就开始移交权力给他,他原本不想碰他们的生意,可是父母终归是老了,他有些不忍心。
这一年总是出差,真正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他总是让自己很累,累到什么都不去想。他不喜欢回家,连奶奶那都去的少。奶奶老年痴呆症越来越严重了,明明健忘得偶尔连他都认不得,却总是眼巴巴的问他:“则灵呢?那没良心的丫头怎么都不来看我了?她种的花都快死光了!”
心里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疤,不去碰就不会疼。不去想就仿佛是真的忘了。他换了新的电话换了换了新的生活,连身边的人都换了,他回到了自己的轨迹,一切都完美的不可思议。
叶清是个知趣的女人,她没有逼他再去接受从前的感情,只是这么待在他身边,不索取感情,也不希冀名分。算下来她也有28岁了,在这个城市算是高龄未嫁,他知道她在等什么,可是他始终觉得自己给不了。他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只是心中有卑微的希望,总觉得有个人还会回来的。
这次出差是临时的任务,要待一个星期,回国后叶清一直待在学校里做研究,偶尔带几个硕士生,工作倒不算太忙,时值假期,她吵嚷嚷着也跟过来了,她父亲正在这城市开会,正好来陪他过生日。
他也就闲了这么一个下午,就被叶清拉来逛商场,她要给父亲买衣服,要他帮忙参考。
其实他哪懂什么时装,从前看不见的时候都是陆则灵在打理,连衣服都是她亲手洗的,她把他照顾的太好了,以至于她走后,有半年他都不能习惯生活里少了这么个人,只有经常出差才能阻止自己强迫症一样去寻找那一抹安静的身影。
叶清站在他旁边,笑眯眯的和他说着学生犯得有趣的错误,眼角眉梢都是温柔和沉静,像一朵清丽的百合花。这么想着,盛业琛突然想起了陆则灵。
她是什么呢?向日葵吧?不起眼,有点傻傻的,把他当太阳一样坚守着,可是他什么都不是。
他心不在焉的听着叶清说话,偶尔叶清看中了什么问问他的意见,他据实以答,买了衣服和皮鞋,时间也不早了,准备去吃饭。
刚穿过恢弘的大堂,身后就突然就传来一道女声,堪堪的喊出了三个让盛业琛颤抖的字:
“陆则灵――”
盛业琛觉得在那一刻好像灵魂都在颤抖,他的手下意识的握成了拳头,良久都不敢回头,可是心里却不断有个声音在催促着他,他猛的转过身去。
仿佛天旋地转,入眼的只有商场金碧辉煌的装饰,大理石的地板反着吊顶璀璨的光,好空旷,眼前好空旷,一个人都没有。
他失望的松开了手,自嘲的想,视力退化就了算了,听力也开始退化了。
不明所以的叶清好奇的看着他:“怎么了?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盛业琛强扯着嘴角笑了笑:“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