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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新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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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捅菊花这件事情,孟达和洛水清一开始是拒绝的。但形势逼人,不由得他们有任何反抗,按照陆铭的吩咐,他们迅速赶到了之前遇袭的地点。所要做的,便是将之前噬脑兽所挖掘的那些深洞进行一下加工,将离得比较近的几个洞链接起来,形成一个网状,而人则可以在里面半蹲前行,力气活自然是由孟达来做了,不过他也够惨,今天竟挖洞了。

    至于洛水清,她则负责计算距离,计算噬脑巨兽头部到尾部的大概距离,以确定画圈的具体位置。

    相信各位看官也都看明白了,这个计策就是针对噬脑巨兽唯一的弱点肛n门所设计的。陆铭给这次行动起了一个代号叫做“暴菊大作战”好的名字。

    当噬脑巨兽抵达附近后,孟达和洛水清便提前藏入改造过的洞中,而陆铭他们则继续吸引噬脑巨兽,直到进入洛水清提前画好的圈内。

    这个时候,整个计划最关键的环节到来了,陆铭他们要在圈内坚持10秒以上,还要保证自己面对的方向正好是孟达他们藏匿的方向,也只有保持这样,才能使噬脑巨兽在攻击的同时,菊花正好暴露在孟达和洛水清的头顶上。

    一开始,进展的都相当顺利,可就在最后一个环节时,孟达他们遭遇了麻烦。原来洞中还藏着两只没有撤离的噬脑兽,当孟达拿出武器准备向上捅时,其中一只发起了进攻,用自己的舌头缠住了孟达的手臂,另一只也张口咬住了孟达的大腿,吃痛的孟达自然错过了难得的良机,而宝贵的十秒钟也将转瞬即逝。好在,他们有两个人,洛水清在这个时候做出了最正确的判断,她并没有去帮助孟达挣脱两只噬脑兽的纠缠,而是一把夺走孟达手中的骨剑,向上捅去。这个时候刚好是陈伟豪与噬脑巨兽同时发愣的时候。。。。

    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判断、正确的位置。骨剑毫不留情的末入噬脑巨兽粉嫩的小菊花中,大约安静了一秒钟后,一声震天的惨叫传来,紧接着噬脑巨兽的下体喷薄而出大量的红色与黄色物质至于什么东西,大家自行脑补,我先去吐会。

    “看什么看,以后谁要是敢提这件事,我和谁没完。可可,你来闻闻还有没有味道。”刚刚梳洗了一番的洛水清看着众人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很是生气,尤其是这些臭男人们,嘴基本就没合上过。

    “高材生,过分了啊。大家都淋屎了凭什么水清姐两桶水,我才一桶,我块头大,费的水肯定更多啊。。。。。!”洛水清的一脚使得孟达的最后一个字变成了惨叫。

    “水清姐天生丽质,自然要好好梳洗一番了,这是维护咱们队伍的形象,是头顶大事。至于你么,洗洗得了,大男人还讲究那么多干嘛,节约用水不知道嘛。”高宇的回答就精明多了,还拍了洛水清一个小小的马屁。

    孟达哪敢回嘴,嘀咕了一声“马屁精”后,给了高宇一个鄙视的眼神。

    之前的大战总算以众人的胜利而结尾,清扫战场的情况就不细说了,总之队伍里又少了三个人,周主任死了,陈伟豪和田耕则趁乱逃掉了。

    目前大家正坐在一处游客临时休息点内进行恢复,而陆铭则看着手里的两样东西在发呆。

    “队长,想什么呢?这些是什么?”在他身旁的高宇显然对他手中的东西十分感兴趣。

    陆铭摊开手将物品放在他面前,摇了摇头,回答道:“我也不太清楚,这个青色的东西是从鼠王身上掉落的,褐色的则是从刚刚的噬脑巨兽身上掉落,我用洞察之眸看了看,只知道这两个东西一个叫青之魄和褐之魄,剩下再没有多余的信息。”

    “我以前看过一些玄幻,这玩意会不会是所谓的魔核?”看着这两个椭圆状却不知什么材质生成的东西,高宇也只能瞎猜起来。

    “魔核?别逗了,咱们又不是在魔兽世界。我总觉得这两样东西不一般,为什么只有类似于异化生物中的王者才会掉?为什么颜色会不一样?”

    “这个。。。估计一切的谜底都要到云峰才能揭晓了。”

    。。。。。。

    简单的休息调整后,这十七人再次踏上征程,目前距离任务结束还剩两个小时,据王欢介绍,这里离云峰顶大约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时间上来说基本是足够的,但是有一个坏消息: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有一个景点:“醉猴林”。

    要说起这片林子,可是大大的有名,因为这片林子里住着一群“地痞无赖”。这些地痞无赖可不是人,而是当地的“特产”粉脸猕猴。这群猴子可不得了,不仅是整个邑华山的霸主,还是当地的明星,连华夏电视台都报道过。

    总结起来粉脸猕猴总共有几大特点:

    第一,是长相。这些猕猴的脸部基本无毛,呈粉嫩色。公猴英俊潇洒,母猴貌美无瑕,算得上是猴界的俊男靓女。

    第二,是痞性。这群猴子因为和人类接触的多了,所以自然也就不怕人,经常性的问人类伸手要吃的。刚开始还好,为了讨点吃的,它们会鞠躬、作揖、耍怪,取悦一下人类。后来就有些变味了,这些家伙竟然干起了打劫和偷窃的事情,尤其是对人数较少的游客,他们往往一拥而上抢了游客身上的背包就跑,然后再进行分赃对于游客数量多的,他们往往一批猴卖萌,用来吸引注意力,另一批则伺机进行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没想到这群猴子竟然还因为这个火了,无数的游客来这里就是为了让它们打劫一次或者偷一次,只能说还是人类会玩啊。

    第三,是爱喝酒。这也是这片林子叫醉猴林而不是痞猴林的原因。这群猴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吃一大堆果子,再饱饮一肚山间的清泉后,去晒太阳。有点化学常识的都应该知道发酵是怎么回事吧,偏偏这种猴子胃里还有一种加速发酵的酶。结果就是,天天能在这里看到一群醉的七倒八歪的猴子在这里耍酒疯,更为夸张的是,有一次他们打劫的东西中出现了一瓶二锅头,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猴分着喝了之后竟然上了瘾,连带着一群猴子都染上了酒瘾。现在这些家伙天天吵着要喝酒,不给喝就不让过,每天喝的满脸通红,跟着了火似的,来这里的游客都知道要带上一瓶白酒当买路钱,孝敬这些“猴大爷”。

    你说,陆铭能不犯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