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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跳舞的两人一出现的时候,顾安年就认出了其中男子装扮的是宁秋霜,只是没想到她也是用的女扮男装的法子,配上这曲子,倒是双重惊喜了。
看着露台中央笑得高贵自信,受到宾客无尽赞美的宁秋霜,此刻不仅仅是府上的小姐了,就是三房的夫人,亦阴沉了脸色。
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谁都懂,如今在永济侯府中,出风头的却是宁国公的小姐,永济侯府中的夫人小姐们,自然心中憋屈郁闷到了极点。
顾安年微垂了头,再抬起时,脸上已带了丝丝嫉妒不愉,然而这外露的情绪只有短短一瞬。这时候,她自然是要与府上的女人们站在同一阵线,这才符合她的定位。
男子席上,众人反应各异,顾安年看着那些男人们脸上或惊讶,或惊艳,或兴味,或爱慕的眼神,心中除了嘲讽,再无别的感想。
在欢呼与赞美声中,宁秋霜满心得意欢喜地退下露台,此刻的她早已不记得失恋的难过,心中唯有万众瞩目的骄傲与自信。
热闹的晚宴在歌舞声中接近尾声,从今日开始,宁国公嫡小姐惊才绝艳之名将享誉京城。
宾客陆续离开,待到后面,只余了宁国公府一家。
项氏与二房三房两位夫人一齐送孟老夫人等人离开,趁着众人寒暄之际,顾安年顾安锦拉着宁秋霜躲到了一边说悄悄话。
“霜表姐,你准备了这么精彩的节目却不事先与我们说一声,太过分了!”顾安年假意气恼地嘟起嘴,叉腰不满地瞪着宁秋霜。
“哎呀哎呀,我错了还不行么。”宁秋霜双手合十,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顾安锦掩唇笑道:“好了,霜表姐不保密的话。今日我们也不可能如今惊艳了。”
“那好吧,我就原谅你。”顾安年不甘不愿地努努嘴,兴致勃勃握住宁秋霜的手,兴奋叫道:“霜表姐,那首曲子好好听哦,我们从未听过呢!那舞我们也从未见过,太精彩了!”
“呵呵,这个嘛”宁秋霜干笑两声,实在说不出口那是自己盗用的。
宁秋霜的贴身丫鬟灵雀,听到自家小姐被夸赞。不由得意洋洋摇头晃脑道:“那可是我家小姐自编自排的舞蹈哦,曲子也是我家小姐自己作的!”突然又皱了眉,喃喃道:“不过小姐你怎么突然和秋人换了角色呢。之前不是说跳女步”
她的话未说完,宁秋霜一把捂住她的嘴,扯着嘴角呵呵笑道:“那边快说完了,我要过去了,改天再来寻你们玩儿吧。”说罢点了点头。拖着唔唔叫的灵雀走到了孟老夫人身边。
顾安锦淡淡一笑,并未将宁秋霜突然的举动放在心上,只是赞叹道:“不想霜表姐竟有如此才华,我这才女之名,与之相比当真是远远不如。”
顾安年漫不经心地应了句,却因方才灵雀那句无心之语而陷入了沉思。
因着太夫人大寿。府上这几天都忙得够呛,如今寿辰过了,府里上上下下都松了口气。接下来只需将礼单核对整理好,准备回礼就行了,不过这就是主母的工作了。
气候已近初秋,这几天气温渐渐降了下来,天气变得舒爽清朗非常。日日都能见着和煦灿烂的阳光,人都不自觉变得懒散起来。
顾安年窝在榻上看了会书。瞅着窗外日头已过了头顶往西边斜,她起身唤了声在屋外候着的青莲与黄桃黄杏。
“小姐,可是看书乏了?”青莲很快便领着黄桃黄杏进了屋里,手中端着几样精致的小点心,笑盈盈向着塌边走来。
“嗯。”顾安年掩唇打了个小小的哈欠,又舒展了下手脚,有气无力道:“天气太好,窝在屋里反而没什么精神。”
黄桃黄杏见了她这懒散的模样,不由得捂嘴咯咯轻笑,道:“小姐要去后花园走走吗?”
“不了。”顾安年摇头。后花园虽说漂亮,可每日都去,也实在让人提不起什么兴趣了。
青莲沉吟一会,试探问道:“那小姐可要出府瞧瞧?”
正卷着书本页脚的顾安年微微一愣,一会后点头道:“那便出府走走吧。”
想想茶楼应该已经改建得差不多了,也该是时候出去瞧瞧了。
那件事,也该要开始行动了。
换了身外出的衣裳,又派黄杏去项氏处禀报了一声,顾安年便领着青莲出门了。
依旧如上次般在街上七弯八绕一番,而后两人悄悄到了茶楼所在位置的后巷。这里十分隐蔽,一般没有人经过,是以十分方便她们秘密进出。
在隐蔽的后门处敲了敲门,有些陈旧的木门很快便打了开来,开门的是十二,见是两人,十二赶忙将两人让了进去。
“小姐,您怎的今日过来了?”将顾安年两人领到了一处偏房,十二神色诧异地问。
“嗯,茶楼的情况如何?”顾安年轻点了下头。
她来之前并未派人来通知,十二惊讶也是正常。
十二也不多问,点头道:“茶楼的一切事宜都已准备妥当,几日后便能开张了。”
“那就好。”顾安年在房中唯一的木桌边坐下,青莲机灵地替她倒了茶,随后又立在一边。满意地点头,顾安年顿了顿问:“那日的祖孙二人呢?”
“这些日子一直待在院里,小姐要见他们吗?”十二躬身回答。
顾安年淡淡一笑,道:“你不必如此恭谨,虽说你现在替我做事,但怎么说也是江湖上有些名气的盗贼,实在用不着以仆人自居。”
十二,是大约一年前,沈千替她收买的第一个助手,这两年他一直都隐藏在暗中,直到最近,她才开始动用他的力量。
十二的具体来历与过往,顾安年没有去打听和探究,在她看来,只要能真心替她办事,不管那个人有如何的背景都不重要。越是有手段的人,她越欢迎。
而毫无疑问的,十二手段不小。
“小姐说笑了,十二不过是茶楼的小伙计,如此态度不正是伙计该有的吗?”十二扬唇一笑“再说没有小姐与沈先生,也没有如今的十二,如今的我。”
当年,他盗窃时陷入陷阱,身受重伤好不容易逃离了追捕,却因为伤势过重而险些丧命,若不是当时被沈千所救,他早已命丧黄泉。沈千是他的救命恩人,他自然竭力相报。
至于小姐
现在回想起来他依然觉着好笑,他一个名声不小的盗贼,竟然被一个弱质女子所折服,从而甘心居于其下,若是传出去,必定要贻笑大方。只是那番话,他真的没办法让自己不去信服。
“你可以继续做盗贼,想偷哪家就偷哪家,只是,三年后,或者五年后,十年后,你确定你还要继续四处奔波,以盗窃为生?”
“大千世界,可做之事千千万万,你又何必只单单拘泥于这一个,难道不会无聊吗?”
“你们做盗贼这一行的,应该没办法正正当当地出现在青天白日下吧,东躲西藏的日子难道不累吗?以你的能力,明明可以做更多的事,为何不妨试试把盗窃只作为兴趣,然后白天光明正大地生活,晚上发展兴趣为所欲为地盗窃,这样难道不比单调的盗贼生活好吗?”
“和我合作吧,你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但是一旦我有需要,你就要为我办事,至于报酬——合理的身份,稳定的生活,或许你还可以寻到一生中真正想要的东西。”
一生中真正想要的东西,只这一句,就足够让他点头。
正如小姐所说,盗贼的生活每日都是东躲西藏,或许起初是为了生存,但随着岁月的流逝,盗窃已经成为了他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要他放弃,他确实做不到。然而在无尽的漂泊生涯中,他们同样渴望着能有稳定的生活,不再每日提心吊胆地过活。
小姐提出的条件的确很有吸引力,只是,如果当时她的眼神不时那么坚定骄傲,或许他也不会点头答应。
就像沈先生所说的一样,你会不由自主想要帮她。
所以他答应了,而至今他还没有后悔。
以往名噪一时的名盗已经死在了那个夜晚的郊外,现在活着的是十二,一个白日里的茶楼伙计,一个黑夜中的蒙面大盗。
望着眼前面容犹显得有几分稚嫩,眼神却深沉如幽潭,散发着智慧与坚毅的小姑娘,十二缓缓勾起唇角。
关于十二态度的事,顾安年也不想太过纠结,既然他本人坚持如此,她亦不会多说什么。
“我先换衣服,一刻钟后你再带他们过来。”顾安年微点了下头。
十二会意地点头,很快便退出房去。
一刻钟后,十二带着那爷孙两人到了偏房门前,先是敲门道:“公子,人已经到了。”
里面很快传出清脆的少年声音,道:“进来吧。”
十二应了一声,推开门让那爷孙两人进了去,走在后面的他搓了搓下巴,貌似他好像有件事忘记禀报小姐了。不过算了,相信小姐自己也能看出来。
这样想着,十二掩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