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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夏默终于将关于兽人大军的情报收集回来交给我了。可是那离奇的细节使我无法拼出事实的真相。相反,我反而被那些纷乱的情报弄得更加迷惑了。
卡特琳娜生日那天,兽人大军曾经一度混乱。一个戴着面具的人(我猜测是卡特琳娜)慌慌张张地从兽人大军中逃出来。然后,另一个戴着面具的人(这个人我就猜不出了,估计是卡特琳娜口中的那个大坏蛋)从兽人大军中追出。可是追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又返回了兽人大军,大约半个小时后才沿着魔王逃走的路追上去。在英格兰尼人抓住兽人大军混乱的机会之前,兽人大营已经恢复了正常。这时,兽人大军开始向大草原的方向移动。没有人愿意在这种情况下招惹兽人,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兽人部队迅速朝着草原的方向行军。数天之后,兽人大军穿过史多普城重新回到了大草原。
由于史多普城被严重损坏,几乎所有的城墙都被精力过剩的兽人拆得稀烂。英格兰尼不得不重新修建史多普城。在此期间,国防部派遣五个主力兵团在史多普城附近进行驻扎,防止兽人再度从此处攻进内陆。
在这种情况下,兽人大军仍然能够拖住英格兰尼的五个主力兵团自然令我高兴,可是我确实想不明白兽人大军为什么突然北返。我所认识的兽人部落首领中,绝对没有如此理智之人。况且一千年来草原上的兽人部落从来没有完全统一过,又有哪个部落的首领拥有如此的威望,能够指挥兽人大军有条不紊回到大草原呢?假如说确实存在一个即拥有理智又拥有足够威望的兽人存在,那么英格兰尼遭受突然袭击的情况下,防线漏洞百出,那个首领为什么不趁此机会多占些便宜呢?
由此看起来,兽人大军由混乱恢复正常的关键在于另一个戴着面具的人。真的很难令人想象,是什么人能够不被兽人们撕碎,反而能够令兽人在军恢复正常呢?而且那个神秘的人在半个小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了兽人大营,似乎率领兽人大军返回草原的并不是那个神秘人。神秘人应该是卡特琳娜口中的大坏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放弃追卡特琳娜而返回混乱的兽人大营。
想要弄明白真相看起来很困难,因为这件事的确太离奇了。
因为不愿意将卡特琳娜率领兽人的秘密让他人知道,因而我只与安丽丝对这件事进行过讨论。安丽丝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看来想要真正弄明白,只有找到卡特琳娜问问了。
由于赖福村大捷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大陆,因而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布雷西亚传递了善意的信息。玛哈亚公国向我提出邀请,要求派代表参加玛哈亚公国的建国日庆典。玛哈亚公国是第一个与布雷西亚签订和平条约的国家,我觉得应该予以高度的重视。虽然玛哈亚公爵只要求派代表参加他们的建国日庆典,可是我打算亲自前往。如果能够在和平条约的基础上与玛哈亚签订攻守同盟,那就更好了。
玛哈亚公国在法兰西斯三王之乱的时候曾宣布独立,旋即被阿朗佐镇压,当时的玛哈亚公爵被生擒。当三王之乱结束后,非德。阿科尼奥登基成为法兰西斯的国王,原玛哈亚公爵被废黜。非德。阿科尼奥的妻弟斯宾诺拉是玛哈亚的大贵族,因而被扶植为玛哈亚公爵。有这层关系,与玛哈亚公爵拉近关系也不错。形势比人强,在这样的国际形势下,能够成为法兰西斯与英格兰尼争霸的马前卒也是我所期待的救命稻草了。马前卒的命运虽然凄惨,可是至少比无依无靠独力抵抗英格兰尼要强一些。
一来英格兰尼新败,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整编军队;二来克劳德公爵保证过不让英格兰尼从克拉比松行政省进攻,除非英格兰尼政府真的放弃那个进攻点,不然为了解决克劳德公爵的问题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三来英格兰尼必须防备北方草原的兽人。我们结合了夏默提供的情报一起讨论分析,英格兰尼不可能在短期内再次发动大规模侵略战争。
这一次,安丽丝再也不肯乖乖地待在鸠格市等我了。安丽丝的跟屁虫娜弗丽自然也嚷着吵着要一起去。想想胜利日庆典已经结束,因此我打算趁这个机会带着安丽丝去散散心。
12月1日,出访玛哈亚的名单确定了。出访使团除了我和安丽丝外,包括兰丝、皮耶德、夏默、拉库里、琼斯、安洁儿和希茜。国公与国公夫人共同出访,其外交效果自然更好。至于安洁儿,她与安丽丝已经亲热得情同姐妹,所以也列入了名单之中。希茜现在已经不再是兰丝的侍女了,她是布雷西亚公爵夫人的首席女官,所以也跟着出发。作为国师,在一个国家的地位通常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既然打算与玛哈亚交好,那么给面子便给个十足好了。兰丝是国师,而且他也没什么具体的事务需要处理,因而陪同我一起出访。兰丝出访,琼斯也要跟着。这种成*人之美的事,我干嘛要拒绝呢?
我在纳闷马迪尔怎么还没有向希茜求婚,可是马迪尔却反过来埋怨我为皮耶德制造了过多的机会。马迪尔作为首相,不便与公爵同时离开。马迪尔除了要处理相关的政务外,还要与凯森一同处理军务。如果不是这些原因,马迪尔肯定不会放任皮耶德拥有这种亲近希茜的机会。战后的重建工作令阿拉卡忙得昏天黑地,因而他也抽不出空。
海若在罗德城守卫仗中立了大功,可是罗德城守卫仗打得确实很惨烈。最后的出击战损失更大,与前期十几天加起来的损失差不多。海若虽然没有受伤,可是夏默的家臣法雷尔为了救他至今仍然无法从病床上爬起来。海若出于内疚,一直都在照顾法雷尔,因而不愿前往玛哈亚。为了表彰法雷尔在战斗中英勇的表现,我前往法雷尔的府邸,在法雷尔的病床前为他颁发了铁十字友爱勋章和钻石骑士勋章。海若和法雷尔两人的军人气质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一个不耐烦于按兵不动;一个却不轻易积极行动,除非他确认能够取胜。两位都是优秀的军人,作为搭档几乎是天合之作。
凯迪本来也打算去的,不过单身军人现在已经成为鸠格市最受欢迎的人,好多贵族都想将女儿嫁给那些立下功劳的单身军人。据小道传闻,鸠格市目前最抢手的单身汉排名为:皮耶德、海若和凯迪。我将亲卫第一大队和凯迪都留在了鸠格市。趁着这个大好机会,我给凯迪下达了一个任务:趁这个机会自己找个妻子,还要帮亲卫队成员尽量多娶些好妻子。反正出访友国又不是打仗。况且卓索图人与布雷西亚贵族多联姻,我的政权也会更稳固些。另外,单身的卓索图亲卫有了老婆后,他如果对老婆不好,我就以干扰国家稳定、破坏民族团结治他的罪。如果他爱老婆,嘿嘿我就
要申冤!要报仇!
使团中还有一些商人,这是阿拉卡建议的。布雷西亚银匠的手艺天下闻名,银匠们甚至可以用银子与别的材料(例如陶、瓷)结合起来制造各种工艺品。在我成为布雷西亚公爵之前,布雷西亚的银饰制品一直被英格兰尼垄断着。另外,布雷西亚的兵器制作水平原本就不错。在我和兰仆合力制作了许多极品武器之后,外国一些制作武器的铁匠也渐渐被吸引来到鸠格市。接受了兰仆短期的传授后,布雷西亚的武器销售利润已经逐渐呈现出超越银器的趋势。现在与英格兰尼的商贸一时半会无法恢复正常,虽然有阿拉卡的商会开拓新的商业渠道,可是银制品和武器销售仍然略受影响。在加强与玛哈亚公国友谊的前提下,如果能够让使团兼任商团的任务,加强两国之间的商业交流,也不错。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夏默似乎也受了阿拉卡的影响,装了两马车的石绵说是要去玛哈亚贩卖。玛哈亚不产石绵,确实可以赚一笔。不过在我和阿拉卡看来,石绵的利润绝对比银器和兵器的利润要小。不过夏默固执己见,我也懒得说服他。
12月2日,我们正式从鸠格市出发。如果只是我的安丽丝,那么我和她坐着白雪在天上飞,花不了半天功夫就可以到达目的地。可是使团的规模很大,加上公爵第二大队亲卫、商人和辅助人员,共计六百余人。虽然使团里一共有三百多辆马车,可是从鸠格市去玛合亚的途中必须穿越山区。在特制的马车中,安丽丝没有受颠簸之苦。可是普通的马车在山路上速度却快不起来。我们在山区每天只前进三十公里。直到6日,我们才进入玛哈亚公国境内。
玛哈亚公国是个典型的闭关自守型国家。公国里到处都是崇山峻岭,对外的交通只有三条主道。其中两条与法兰西斯接壤,一条与布雷西亚的史都郡相连。只要扼守住这三条主道,外来者想要入侵极为困难。布雷西亚史都郡与玛哈亚公国相邻,在地形地貌上非常相似。史都郡山区交通状况够糟糕了,可是与玛哈亚公国比起来却又稍好一些。
进入玛合亚公国境内后,沿着大道往前行驶,一路之上,我们几乎没有看到任何村庄和人烟。大道两旁除了山崖之外,便是成片的针叶林。
一路上,我抱着旅游的心态欣赏着一路的风景。说实话,刚开始看着那些崇山峻岭,感觉还不错。虽然已经十二月了,可是山里的气候还不错,感觉好象只是秋天一样。除了满眼郁郁葱葱的树木外,静下心来,还可以听见叮咚作响的泉水或是溪流声。至于叽叽喳喳的清脆鸟鸣声,则更是令人心旷神怡。一些小动物躲在树枝上偷偷地研究我们。偶尔,会有一些胆子较大(或者说较傻)的小松鼠会跳到大道上好奇地看着我们。待我们走近后,小松鼠又会飞快地跑开。
进入玛哈亚境内不久,我开始不舒服起来。我觉得自己老是有些心神不宁,便东张西望想要弄明白不舒服的原因。往前看是山,往后看是山,往左右看呢,还是山。或许是这种四面是山的情景勾起了我内心不愉快的回忆吧。双头河战役溃败后,我在山里整整待了一年。记得在离开深山的前几天,我憋得快发疯了。当时,那种坐立不安的感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真美啊。”安丽丝打开马车的帘子,慵懒地叹口气。
是吗?我可不这样认为。不过我并不至于提出反对意见,那样太不理智。我只是偷偷叹了口气。
“怎么,你不觉得吗?”安丽丝伸出玉臂勾住我的脖子问道。
我报以苦笑,只好告诉了安丽丝我的感觉。
“这样啊?”安丽丝歪着头想了想。“可是前几天你并没有这种感觉啊。”
安丽丝歪着头,嘴角挂着浅笑,象个小女孩一样。不是说怀孕后的女人应该拥有更多的母性吗?为什么安丽丝反而变得更小些了呢?真是令人难以理解。
我耸耸肩,表示对此并没有合理的答案。安丽丝不再理我,继续欣赏风景。累了的时候,安丽丝便将我的大腿作为枕头。事实上,我们的特制马车非常宽大,车里面有床,也有枕头。无论如何我也弄不明白,大腿怎么可能会比枕头更加舒适?无奈安丽丝喜欢这样。
过去的几天里,一天二十四小时,我的大腿至少要成为二十个小时的枕头。安丽丝怀孕后贪睡,不过她并不至于需要睡二十个小时。可惜安丽丝清醒的时候也喜欢枕着我的大腿,我猜想,她是受娜弗丽的影响。以前安丽丝对我的大腿给予了应有的尊重,从来不把它当作枕头。可是娜弗丽这个小家伙完全不懂得尊重我那强壮有力的大腿,她总是在半夜的时候从枕头上滑下来,然后心安理得地枕在我的大腿上。安丽丝喜欢上我的大腿后,还和娜弗丽就各自的势力范围抛开当事人进行了瓜分:我的左腿属于娜弗丽,右腿属于她。我想不出什么办法将自己的大腿从这种悲惨的窘况中解救出来:谁叫我喜欢娜弗丽这个小东西,而且深爱着安丽丝呢?
又在山区走了三天后,我们穿过一个大峡谷,路面才会起伏得不再那么厉害。这时,我们开始进入了玛哈亚公国的达里伯平原。达里伯平原位于盆地之中,土质非常好,降雨量也很合理。在这样的土地上播下种子,无需操心,到了收获的季节自然会有大丰收。因而,面积只占玛哈亚公国四分之一的达里伯平原上,却生活着占全国四分之三的一百二十多万人口。玛哈亚公国的山区面积占70%以上,真不知道原来的玛哈亚公爵长得是不是猪脑子,居然七天的时间就被阿朗佐的大军给生擒了。其实原玛哈亚公爵应该死守山区要道不让敌人轻易通过的。在平原地区与阿朗佐的大军决战,不是自寻死路吗?
晚上当篝火点燃之后,众人围坐在篝火周围。篝火上的锅里面,散发着兔肉的香味。还有一些人,直接将猎物放在火中烧烤,从食物中溢出的油滴在篝火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安丽丝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她正在以野山鸡为材料为我制作叫花鸡。好久都没有吃叫花鸡了,只要想一想,我就免不了食指大动。
当安丽丝宣布好了的时候,篝火旁围坐的人象饿鬼一样开始抢着扒开仍旧闪烁暗红光芒的余灰。拉库里被烫得嗷嗷直叫,可是他毫不迟疑紧紧抓住黑炭模样的东西,剥开外层的泥巴,露出包裹用的植物叶子。拉库里不停地对着叫花鸡吹气,由于被剥开的地方开始香味四溢,拉库里又忍不住拼命地用鼻子嗅。拉库里这副用力地吹气吸气的模样,诱得琼斯和希茜也顾不得淑女风度,学着拉库里的样子抓起一只叫花鸡猛吹起来。安洁儿终于也忍不住了,她羞答答地撩起面纱,轻咬一口。虽然露在外面的只是红唇玉齿和一小截洁白无瑕的下巴,却仍然将安洁儿那种回味无穷的神情表露无遗。至于娜弗丽,她现在除了还没学会使用刀叉外,已经比一个拥有十年历史的贵族更具贵族风范了。不是熟食坚决不吃,外面包裹着泥巴也不吃。可怜的娜弗丽正眼巴巴地瞧着我,指望我为她剥开叫花鸡外面的黑泥呢。
呵呵,还是我最幸福。他们只能偶尔吃一回,可是我天天能够都吃安丽丝烹饪的美食。看到这副情景,我得意地笑了。
杀神剑突然跳出剑鞘半尺,欢快地鸣叫起来。我说这些天感觉为什么不对劲呢,我还以为是因为以前在山区生活得太久,以至于留下了后遗症。见鬼,居然有不长眼的盗贼团盯上了我们。虽说使团里有许多商人和货物,可是亲卫队的成员一看就不好惹。对我们动歪脑筋,这不是找死吗?我呶呶嘴,对夏默施以暗示。夏默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他不动声色从篝火旁离开,去进行侦察工作。我对夏默的身手很放心。他的身法用来侦察,我国只有安丽丝、我和凯森可以超过他。其余的人,即使是黄金骑士也不如夏默。
细心的安丽丝察觉了异常之处,投给我一个询问的眼光。我报以一个迷人的微笑。对付小毛贼,我拥有无比的信心。可惜安丽丝完全了解我的实力,如果她不了解,我自然无需按捺住炫耀的**。那时,我将抽出杀神剑好好耍一番威风。
拿起一块黑炭状的东西,我忍不住产生了温馨的笑意,当初卡特琳娜也将野山鸡弄成了和这差不多的模样。不过此黑炭显然非彼黑炭,两者之间可是有着天壤之别呢。
施展一个小小的气系魔法,将叫花鸡的温度迅速降低。撕开外层的黑泥,然后打开包裹用的叶片。我贪婪地嗅了嗅,真香啊。撕下一小块鸡肉,温柔地送进安丽丝的嘴里。
“好吃吗?”我盯着安丽丝问道。
“好吃。”安丽丝靠进我的怀中,幸福地依偎着,似乎想从我的身上汲取更多的温暖。
“你说好吃那一定错不了。”我自言自语,然后撕下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嗯,果然肉质细腻、滑不留口,只留下了满口腔的美妙鲜味回荡。
我兴奋地宣布着此时的豪言壮语。“那么剩下的叫花鸡我就不客气了,我要全吃掉。”
不仅娜弗丽急得跳脚,安丽丝也娇嗔着大叫不依。如果是卡特琳娜对我的宣言表示不满,她肯定会直接用抢的。呵呵,安丽丝不依就不依,她可没卡特琳娜那么野蛮。
正高兴得忘形,身旁的娜弗丽却扑进我的怀里,恶狠狠地一大口咬下去。还来不反应,小混蛋却在我动手抓她之前紧紧抱住战利品,扇动着小翅膀跌跌撞撞地逃得无影无踪。
我的目光在衣襟上的油渍与娜弗丽逃走的方向上迟疑地游移,完全无法相信刚才发生的事实。
居然被打劫了!
当初和卡特琳娜吃了好长时间兽人制作的食物,我都没有抢凯森的食物呢!自诩为高贵的龙,居然会做这么下三滥的事!娜弗丽的品行实在太令我无法忍受了。抢别的也就算了,居然抢安丽丝为我做的美食!
小混蛋!
愤怒尚在酝酿之中,却意外地被平息了,我的注意力完全被香喷喷的食物吸引了过去。
安丽丝的纤纤玉手伸过来,将一块细嫩的鸡肉放进我的口中。定睛一看,还是我的安丽丝最好。安丽丝躺在我的怀里,不知从哪里弄到了一只叫花鸡笑意盎盎地望着我。将安丽丝手里拿的叫花鸡小心翼翼地接过来,然后向四周张望。算了,既然还有一只叫花鸡吃,就不和那个小路痴计较了。
小咬一口,嗯,唇齿留香、满怀温玉,这种感觉
食、色性也,人生的至高享受大约不过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