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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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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卫少央这个名字,你忘了吗?”

    这句话,在他、也在她心中,荡出千层浪花,往事如潮,一幕幕回涌脑际。

    当黑暗夺去他最后一丝清明时,脑中浮现的,是十六岁那年清新娉婷的绝色少女,宛若枝头吐蕊含芳的一朵寒梅,在他心中,清华而圣洁。

    在前半生那段不堪回首的晦暗日子中,是她的出现,为他惨澹的人生注入一弯清泉,带来生命的曙光。笑骂由人的岁月里,是她的温情,使他绝望的心带来暖意,初次感受到人间有情。

    他的存在,只是父母偷情之下,无法见容于世人的结果,不守妇道的娘亲游街、沉潭,而遗留下来的他,身分难堪。父亲无法说什么,而父亲的正妻容不下他,动辄打骂,他的存在比猪狗更不如。

    年幼无知时,他可以用无助的哭泣,向大娘询问:他做错了什么?

    但是随着年纪的增长,他不问、也不再哭了,因为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一个污秽的错误。

    棒壁住着的大户人家,听说是在朝为官的御史大人。御史官很大吗?有多大?他不甚清楚,却知道连爹和气焰跋扈的大娘见了,都要打躬作揖。

    因为是大官吧!御史大人家中,每晚都传出饮酒作乐的声音。御史大人有好多房妻妾,生了不少儿子‘儿,每个都娇生惯养,细皮嫩肉挨下了一点苦。他时时隔着那堵墙,忍着饥、挨着伤痕累累的痛,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其中巨大的差异。

    他不喜欢那扇华丽朱门之内的人,但是,有个人例外。

    “隔壁,又在打小孩啦?”娇娇细细的娃儿音,有丝不忍。

    原先以为是教训犯了错的奴仆,后来由侍候她的婢女口中得知,那是私生子。

    小小的年纪,不甚明了什么叫私生子,但那声音听起来好可怜,她起码知道就算是猪狗,也不能一这样动辄打骂。

    知道得更多,对他有如牲畜般的遭遇,小小的心灵起了怜悯。

    让他吃馊了的饭菜、永远有做不完的粗活、旧伤未愈新伤又添,身上的伤口永远好不了这是人过的日子吗?

    她无法体会,光想就觉得好可怕。

    那一夜,他以为自己会死去,大娘想到新的花招,用带刺的鞭子抽他,每一鞭都血肉模糊,他痛得无法睡,大娘连他睡的柴房都锁了,存心要他连夜冻露水。

    他好难过,挨着墙,缩着孱弱瘦小的身子。他很饿,身上发着高烧,神智恍惚

    棒着一面墙,那是她居住的院落。

    她被他绝望的啜泣,扰得睡不着。

    “喂,你不要哭了,我都不能睡了!”她在墙的另一边,喊着。

    “对、对不起!”他惊恐地致歉。得罪了那户大官,大娘怕又不知要如何凌虐他了。

    “你是不是又挨打了?”

    他没说话。

    “喂,接着喔!”

    什么东西?他奇怪地仰头,等了好久,什么也没见着,却听见她懊恼的低哝声。“唉呀,真笨,丢不过去。”

    那娃娃音,带着好重的奶味儿,他想,她年纪一定比他还小,脑海甚至浮现一个小小的身子,用着小小的力气,跳高高猛掷物品的景象,而那模样,瞬间竟令他觉得可爱。

    咚!这一定是嘲笑她的报应,一团裹着丝绢儿的瓶子不偏不倚,就砸上他的头。

    “这葯,你抹着吧,凉凉的,一会儿就不疼了喔。”

    他怔然,又听她说:“你等一下,等一下就好,不要走开喔!”

    他原以为,这是富贵人家的新把戏,先把东西丢过来给他,再诬赖他偷窃,带人来抓贼。

    他犹豫着该不该逃跑,就算逃,又能逃到哪去呢?横竖都是死。

    尚未做出决定,耳边又传来她的声音。“喂,我回来了。”

    这回,是一团被油纸包裹的物品扔过来。

    “你饿了对不对?我听说他们都拿难吃的馊水欺负你,你不要吃,吃这个。”

    油纸包里,是几块冷掉的糕饼。

    “我房里只剩这个了,你快点吃,吃完就去睡觉,不要再哭了喔!”

    他以为,是他的哭声扰了她好眠!她一开始确实也是这样说的所以她才会丢葯,丢糕饼,不让他再用难听的哭声吵她睡觉。那夜之后,他再也不哭了,大娘再如何凌虐得他皮开肉绽,他都不哭了。

    但是,从那天之后,她还是每晚都会扔些葯啊〕物的过来给他。

    他不懂,他明明已经没吵她睡觉了啊!

    第一夜,他太过惊愕,忘了向她道谢,之后持续了几次,他想道谢,都别扭得说不出口了。

    有时,是只烤鸡腿,那是他头一回吃到肉食,没有任何怪味的肉食。

    有时,是冷了却无损美味的荷叶粽。

    有时,是几颗肉包子。

    有时

    才之,她要他别去吃大娘存心糟蹋人的食物,她会给他吃。

    那是他人生中头一回领受到温情,头一回有人待他好,他开始每夜期待站在高墙底下等她,并不是奢望她给的东西,而是能和她说上几句话,那一整日大娘的刁难,就全都烟消云散了。

    那年,他七岁,她五岁。

    这样持续了年余,他始终不晓得她的名儿,她也不知道他的,彼此互不相熟,也少有谈话,他嘴笨,而她也不是多话的女孩,两人始终熟悉却又陌生。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告诉他:“喂,明儿起,你不用再来这里等我了。”

    乍闻此言,他心房一阵揪沈,竟痛得发不出声音。

    “为、为什么?”胸口像是被人挖了个洞,他着慌地追问。

    不是稀罕她带来的食物,真的不是,就算什么都没有也好,可不可以,让他听听她的声音?就像以前那样,只是几句:“喂,你很痛吗?”、“喂,你不可以偷哭喔!”、“喂,你还在不在?”就可以了,只要这样就可以了。

    “别急啦!我会叫娟儿就是侍候我的婢女,她可以送饭菜过去给你,这样你就不用挨着饿等到现在,东西都冷掉了。”另外,她想到他长愈大,丢过墙的食物一定不足以填饱他的肚子,让娟儿送去,他不只有肉吃、有饭嚼,还有热腾腾的汤可以喝,只要是她吃的,都可以为他备上一份。

    我不在乎啊!他心慌无措,想挽留,却发不出声音。

    “喂,你听见了没有?要记得到后门,娟儿会给你送饭菜去。”

    他可不可以说不要?他可不可以拿那些来交换?他要那道软软细细的娃娃音,这辈子从来没人问过他好不好、饿不饿、痛不痛

    就这样,几年过去。

    为他送来热食的,成了大官府上的婢女。

    这一直是他们之间的秘密,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吃得营养,孱弱瘦小的身子长了肉,也健康得多,脸色不再苍白;身上的伤,有良葯治愈,不会任其化脓、溃烂,连个疤痕都没留。大娘的操劳虽累,却也磨壮了他的筋骨这一切,他不再引以为苦,从那娃娃音出现后,就不曾了。

    有一度,大娘以为他偷灶房的食物吃,将他打了个半死,每夜锁牢灶房。他没说,任凭大娘一棍一棒打得毒辣,他咬紧了牙关,就是不说。

    那是他最温暖、最珍贵的记忆,只属于他一个人的,打死他都不会说。

    那一夜,他又疼得睡不着了,连她冰冰凉凉、神奇得不得了的葯都没用。

    靠在墙边,叹息着,回想他们初次交集的那个夜晚。

    他好想念那道娃娃音,脆弱得想乞讨几句怜惜

    “你又被打了?”许是上天听到他的乞求,墙的另一边,果真传来那道日夜思念的声音。不过娃娃音不太娃娃音了,奶味儿也没了,但是无所谓,他还是眷恋得紧。

    “你怎还不睡?”他这回可没用难听哭声吵她了。

    她叹气。“你那大娘啊,心肠真狠。”活像打牲畜一般,那谩骂毒打的声音,隔墙外的她听了都心惊肉跳。

    “你还好吗?我让娟儿请个大夫过去,放心,不会给你大娘发现的。”

    “不,不用。”真的不用,他想了想,补上一句:“我迟早是要走的,这里容不下我。”

    “嗯,那很好。”否则他早晚要给大娘虐待死,那就枉费她帮他这么久了。“离开之后,你想做些什么呢?”

    “我想从军,把武艺学好,将来要带兵打仗,保护国家”保护你。

    顿了会儿,他迟疑道:“你相信我吗?”她会不会嘲笑他口气太大?这些想法放在心里很久了,本来是不打算说给任何人听的,但她问起了,他什么都会告诉她,只为了多听听她的声音。

    她轻轻地笑,却不是嘲笑,而是浅浅的,柔柔的,像春风一样,化解他的不安。“我信你。一个人的出身不代表什么。”

    “真、真的吗?如果真有那一天,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这是他首度浮现那样的念头,他被自己吓到了。

    他怎会那样想?他和她根本、根本

    那是云与泥的差别啊!哪来的脸开口?

    他为自己的念头,羞惭得无地自容。

    “如果真有那一天,我会比谁都高兴。”没察觉另一头,他正陷入自厌自弃中,她轻柔地接续。

    自那天之后,除了伤葯,她还会不定期在婢女送去的食篮下,放上一册兵书。

    为了读懂它,他在应付大娘交代的粗活间,总会利用机会,徘徊在书房学着识字、吸取知识。大娘请来教书先生,教不会弟妹,倒是成就了他。

    一册,又一册,每每在读完之后,她不晓得又从哪儿找来新的兵书。懂得愈多,他愈明白,她给他找来的,都是极珍贵、兵家必读的典籍。

    十五岁那年,他决定该是离开的时候,他需要更广大之处,习武强身,研读兵书,而在这里,并不被允许。

    这个家从不曾给他什么,他并不留恋,但是有个人,他一定要亲口道别。

    他告诉那婢女,他要走了,明日起不用再为他送来吃食,感谢她这些年来的关照,临走前,他想再和小姐说几句话,请务必代为转达。

    那一夜,他等在墙的另一面。

    “听说,你要走了?”不知等了多久,另一头传来她特有的清润嗓音。

    “嗯。”心房酸酸的,如果还有什么令他留恋、割舍不下,也只剩记忆中那道娃娃音,还有她给的温情。

    “也好,自己保重。”能帮他的,就帮到这里,往后便看他自己了。

    “小姐”他一时冲动,脱口要求:“能不能请你,掌心贴着墙面,一下就好。”

    她不解,困惑地抬手,贴上冰冷的墙面。“这样吗?你想做什么?”

    他轻轻地,也将掌心贴上,隔着一道厚实的墙,却仿佛能感到她透过来的温度。

    “谢谢你,小姐。”他目光含泪,哑声道。终于,能够将这句迟了多年的话说出口。

    “临走前,可否让我知道你的名字?我想记住你。”

    “映宛,我叫梅映宛。”

    “嗯。”梅映宛,他记住了,这个名字,他会刻在心间,永生永世,不忘。

    他应得严肃、庄重,惹她失笑。“怎么记?你又没见过我。”

    “不,我见过。”她生得好美,就像她院前栽种的那株梅树一样,雪肤玉貌,清雅出尘,那声音他已牢记在灵魂深处,只消一开口,他便能认出她来。

    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只能喑地里偷偷瞧她几眼,做为日后思忆的凭据。

    “你打算去哪里?缺不缺盘缠?我这儿有些银两,你先应应急。啊,对了,你有落脚处吗?城外有处小屋,是我家的产业,你先暂住在那里,生活安定了再做盘算。”

    “小姐不必费心,我应付得来。”她帮他的已经够多了,将来,他想靠自己。

    那年,他十五,她十三。

    ******

    那日之后,他们不再有交集。

    小小少年脱离了大娘的恶意凌虐,反而活得更宽广自在。他在一处小村落待了下来,白天,他猎些山禽野味,便足以三餐温饱。

    村子里的人都很和善,有时他猎了整头的山猪,便分食给左邻右舍。隔壁的大娘见他一人孤苦零丁,会替他补补衫、分送些自家种的白菜:他替年纪稍长的阿伯砍柴挑水,阿伯便将老母鸡下的蛋送来给他;村子里有个退休的镖师,年轻时颇富盛名,知他有心,便教他习武。

    晚上,他勤练武艺、研读兵书,有时在兴头上,烛火燃尽、鸡啼破晓,他都浑然未觉。

    就这样过了三年。

    那日,他砍了柴,送到人户人家,收了碎银,再到市集里将大婶托售的白菜给卖完,不经意听人谈起,梅御史家的闺女要嫁人了。

    姓梅的御史有几人?只有一个。

    梅御史有几个女儿?很多。所以,不一定会是她

    然而,最后的自我安慰,教“梅映宛”三字给打碎了。

    名唤梅映宛的官家千金,他左思右想也只有一个。

    那一瞬间,胸口好似遗落了什么,空空荡荡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慌什么落什么

    她要嫁人了,对象也是当官的独生子,门当户对,所以她会过得好,夫婿疼宠,锦衣玉食,富贵终身。

    他喃喃告诉自己,不受控制的双腿来到御史府门前,也不知怎地,就这样傻傻站了好几个时辰。

    于是,他看见她在家丁婢仆的护送下,进了山上的普宁寺。

    据说那是她的意思,成亲之前,她要入寺庙斋戒七日,抄经书,为父母祈福,这是她身为女儿,出嫁前唯一能尽的小小孝道。

    那七日,他总是来到庙前。如果说,他也有什么心愿,那么他希望,菩萨保佑她幸福,她嫁的那个人,一定要很疼她。

    他没有大把的财富可以添香油钱,只有几锭碎银子,但是他有诚意,他有满满的诚意,他拜了又拜,头磕了又磕,只求菩萨听见他的心愿。

    他还是天天来,以往,隔着一道墙,如今,隔着一间间的厢房,守着她。

    这是他最后、最后,能守护她的时日。

    直到第七日,或许是出嫁在即,她睡不着,披了衣,由寺庙后门出来,偶尔抬头赏着月光,偶尔低垂螓首不知在想什么。

    见她走远了,他不放心,悄悄跟随身后。果然没错,她心不在焉,在后山中迷失了方向。

    他思索着该如何将她平安带回,此时贸然出现,必然会令她惊慌,而他最不希望的,就是吓坏她。

    只是,荒山里暗藏的危险太多,并没有给他足够的机会思索,一头恶狼挥眈眈,扑上去就要撕裂她,他无法再深思,本能地上前与它缠斗。

    幸亏平日上山打猎,随身带了把匕首,他受了点伤,恶狼则倒地不起。

    她吓坏了,退得远远,睁大的明眸满是惊慌。

    “别怕,小姐,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一定很吓人,脸上有狼爪抓过的痕迹,缠斗间身上多处沾了狼血,一身的残破血污他忍着痛,尽可能地放轻音量,安抚她。

    她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怔愣地望住他。

    她恐怕真的吓坏了。“我只是要领你回寺庙去而已,不然这样,我走在前头,你可以跟在很后面、很后面。你不必相信我没关系,只要你觉得我有任何坏心眼,你可以转头就跑,这样好不好?”

    她没点头,也没摇头,他很有耐心地等着她做决定。

    又过了一会儿,她移动脚步,却不是如他所说,拉开长长的间隔,而是一步步走到他面前,以手绢擦拭他脸上的血痕。

    他受宠若惊,慌得手脚不知该往哪儿摆。“我,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她将手绢交给他,还拿出一个小瓷瓶。“这葯抹上,很有效的,不会留疤。”

    “我知道。”他脱口便答。抹了这么多年,谁会比他更清楚这葯多有效?

    “啊!”他怎会知道?梅映宛凝视着他,突然道:“你的声音,还有说话的语气好熟悉,真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他心房不争气地扑通扑通跳着,声音微紧。“谁?”

    她摇头,笑了笑。“不过他已经三年多没消息了。没了他大娘的凌虐,我想他现在应该过得很好吧,虽然有时候想到还是会担心,我嫁了以后,他要是有困难可就真的求助无门了。他这个人啊,挺倔脾气的,小时候不懂事,说他哭声吵了我睡觉,他就当真再也不哭,大娘几乎打掉他半条命,也决计不吭一声,这样的傲骨,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

    “小姐”胸房一热,张口无言。没想到,小姐心里还惦记着他,他何德何能?

    “喂,你!”心思一转,她恍然惊呼:“啊,是你!”

    “我过得很好,蒙小姐赠葯、赠书、送食,这恩情,今生永不忘怀。”

    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你说话老那么一板一眼地认真,又没人要你永不忘怀。你呀,要真记在心上,怎么一去就没了音讯?”

    “一个没名没姓、没没无闻的小子,没脸去见你。”他本是想着,有朝一日,闯出一番成就,再回去告诉她,她没信错人的,怎知还未达成理想,她便要嫁人了,她要嫁人了

    思及此,他黯然垂眸,无言了。

    “谁说你没名没姓,你姓卫!”私生子又怎样?大娘再如何气恼,他还是姓卫。

    十五岁以前,他见不得光,没出过大门一步,任凭他大娘小杂种、小杂种地叫,但既然他离开了,那里的一切就再不值得回顾。

    “没名字不打紧,我替你取。”说完,竟当真拿了根树枝,在泥地上涂涂改改,这个不好、那个不佳的,表情极其专注、谨慎

    最后,他看着月光下,映照出泥地上仅存的三个字。

    卫少央。

    “本来是想取自‘年少英雄,泱泱风范”的意思,后来想一想,还是用这个央。我的名字分你一半,少了半边的映字,就成了央听起来有点没气势呢,还是你要用前头的那个!”

    “不,就用这个。”他心房一阵暖热。私心底,他想成为她的一半。

    “小姐,那大官的儿子,人好吗?你想不想嫁?”

    她讶然,浅浅笑着。“谈什么想不想,这婚事是我爹作的主,我不知他是什么样的人,未嫁前,一切都是未知。”这桩婚姻,是父亲稳固朝堂势力的手段,生在这年代,她有何权利自主呢?

    他凝视着她,那笑容,就像今晚的月华,温润柔浅,对那桩未知的婚姻,抱着最宽容温柔的心。

    她应该嫁个好人的,她应该要幸福的,她是那么温婉善良的人

    “如果!”如果你不想嫁,跟我走好不好?我带你走!

    这是第二次,他浮现那样的念头,想不顾一切带她远走高飞,甚至起了卑劣的念头,只要不送她回去,将她藏起来,婚期一过,她就不必嫁了

    然而,目光触及那血污的衣裳,话又吞了回去。月光下的她,好美,美得清华高洁,不染俗尘,这样卑贱如泥的自己,怎说得出口?

    那一夜,他们之间首度没有那道厚厚的高墙,靠坐在树下,他说一句,她接一句,她问一句,他也答一句,他身上的伤,她为他上葯:她伤了脚,他就背她感觉彼此那样熟悉,却又那样遥远。

    天将亮时,她伏在他背上,回程路上各自静默。

    庙宇已然在望,两人同时开口

    “小姐”

    “卫少央”

    一顿,她笑了。“你先说。”

    “请你一定要幸福”没资格带她走,就只能祈求她幸福。

    她静默了一阵。“你现在,还是想带兵打仗吗?”

    “是。”捍卫国上,让她在这里生活得平安,这是他唯一的信念。

    “我那儿还有几本兵书,你一直没回来,等明日我出阁之后,你记得去找娟儿拿,知道吗?”

    “小姐”她为他做的,已经够多了!

    “听我的!不管我给了你什么,一定要收下,好好珍惜、善用,我希望有一天,咱们再见面时,你不会令我失望。”

    这是她对他说的最后一段话,他答应了她,在她出嫁前夕。

    那一年,他十八,她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