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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的春天。我开始写一部没有名字的小说。它是送给童童的。写最开始的三千字的时候,童童很严肃地对我说她有一个建议。我当时正在为寻找小说切入点愁眉不展,就停下来,摆正了姿势。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楼下放着钢琴曲致爱丽丝。从窗口望出去,则是幼儿园,好多孩子在尖顶的红房子围拢的绿色操场上玩耍、嬉戏。幼儿园的阿姨站在中间,不时做出各种各样的手势和动作。
童童说:“先写一个女人吧。”
童童从未那么细致地跟我讲过一个故事。我一反常态地沉了下去,沉在水底,透过潮湿的水面倾听完了这个略显残缺的故事。之后,我的写作突然出现罅隙,现实透过它,涌入我密不透风的虚构之中。我成了一个无能的作家,瞠目结舌地看着故事在我的眼皮底下一点一点地旋转起来。
先说这个女人。她叫夕。
夕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她的眉心里长着一颗痣。很早的时候,一个跑江湖的算命先生见了夕,就对夕的母亲说,这小女孩生了一颗桃花痣。之后,便神秘莫测地微笑。夕的母亲问算命先生生了这样一颗痣,又能怎么样,是水性杨花还是风流成性啊,还是会克了男人。算命先生见夕的母亲咄咄逼人,转身就走开了。
夕常抱怨若是母亲的态度谦恭一点,问清事情的原委,她也许这辈子早就找到一个好男人了。哪里像如今这般,找了一个废物。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泪光点点,一张薄薄的瓜子脸顿现几分怜意。不置可否,夕是漂亮的。在春坊街,也堪称西施了。年轻的时候,明里暗里,不知有多少人打她的主意呢!夕那时才不理会他们呢。夕是文工团的一个小演员,整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到单位里去吊嗓子,和文工团里的每一个女孩子一样,夕在做梦,满脑袋里装着的都是明星梦,想想,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旧事了,正值上个世纪中国的八十年代,国门才刚刚打开,即便是在闭塞的中国北方,也已经透露出一丝鲜活。生活的表层之下,似乎总有一种新的东西在蠢蠢欲动,人们都在经历着蜕变,撕裂以及确认和选择。
夕的一生或许与那个时代有关。可是这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
夕的母亲对夕说:“你年纪也不小了,该考虑结婚的大事了。”
说这些话,夕才二十二岁。正年轻得不可一世。夕的整个人,身体,思想都有一种蓬勃向上的力量与气势。她对母亲的落后与迂腐不屑一顾。
“没有对象,结什么婚?”夕反驳说。
夕的母亲说:“那还不好办?明儿就相去。”
“相对象?我才不干。现在是自由恋爱。”
不管夕同意与否,在她二十二岁生日一过,家里偶尔就会来一个陌生的青年男子,而且这个“偶尔”很是频繁,每每夕一下班,就看见屋子里父亲藤椅对面坐着一个穿中山装的梳分头或者穿工作服留有一小撮胡须的男人。模样各异,不一而足。说实话,这中间也着实有几个模样中看的,可夕就是眼皮都不搭一下。
应付这些前来“相亲”的男人,夕或者是哼哼唧唧地唱歌,忙来忙去,抽空问上一句:“我说你这是第几次相对象了,怎么还羞涩得像个女人呢?”或者就坐在人家对面的老藤椅上,一句话不说,神情肃杀,像是天上要下刀子一样。有一些男人脸皮厚,禁得住这阵势,有一些不行,见对面这女人跟上了法庭似的摆正面孔,就紧张得不知说点什么了,于是,起身也就告辞了。也不都是这样,夕有时也搔首弄姿,她挤眉弄眼地问人家“我漂亮吗?”“我这么漂亮,你想什么?”“没想什么。”“真的没想什么吗?真的就一点什么也没想?”“有一点而已。”“不要脸,流氓,一定是有非分之想。”夕刻毒地说。
夕把所有来相亲的男人就这样一个一个全部撵走。
夕的母亲给气得生了一场大病,卧床不起。夕照样把一双皮鞋擦得锃亮,穿着它像个男人一样吹着口哨走出门去。
有一天,夕傍晚回家,在春坊街她家房子后面的旮旯里,一个男人在那儿正要小解,刚刚解开了裤带。夕见了立刻大声嚷嚷起来。
“你干什么你干什么?没见墙上刷着大字吗?”
他不明所以地问:“什么大字?”
“此处不准大小便!”
他的脸上挤出一团笑来:“咳,你一个女人家,管那么多干啥?再说,我也不是来这撒尿的,我这不就是”
“啊,不是随地大小便是什么?”
“我就是想拿它出来看看!”说着,他提好了裤子,吹起了嘹亮的口哨从夕的身边擦肩而过。夕被他的话说得有点窘,她明白他话里的下流意味。这不但没有激怒她,倒使得她方寸大乱。心第一次莫名其妙地跳动起来,不肯停歇。况且,他的哨子吹得那么好,真是叫人羡慕,他的模样还挺好看的。
夕转身望着这个擦身而过的男人,他在黄昏的光线下越来越远的背影让夕的失望忽然涌上心头,她想也许再也见不到他了。一不小心,咬疼了放在嘴里的指头,夕厌恶地说自己都多大了,还咬指头,呸呸呸——这样,她才调整好表情,回了家。
后来,夕又一次见到了这个男人。
他叫光强。
第二次见到光强的时候,他穿了一身煤炭工人的工作服,有探照灯的安全帽扣在脑袋上,远远看去,像个变了颜色的黑乎乎的大青蛙。光强的脸是白皙的,他为了装扮得惟妙惟肖,不得不在脸上抹一些黑东西,这样一来,夕第一眼见到光强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辨认出来。
光强在舞台的镁光灯下英姿勃发,他饰演的铁人王进喜的形象十分成功,台下的许多观众都落下眼泪。这其中就包括夕。夕的心又开始砰砰乱跳,一下一下,极有节奏,沉重有力地击打着夕的神经,她是站在舞台的一侧打量这个男人的,因为演出的最后,还有她参加的一个集体合唱节目。舞台上的他同前几天在春坊街所见到的男子判若两人。前一个是嬉皮的,而眼前的这一个则是优雅的。夕浑身发热,她怀疑有人在她的身上放了一场看不见的熊熊大火。
夕问一起跳舞的女伴:“他是谁?”
女伴说:“是从省城来的演员。很多人都喊他光强。谁知道到底是什么光强呢?”
“光强,光强,光强”夕在心里这样默念了三遍,记下了,她又忍不住问了女伴一句:“你说他好看吗?”
女伴考虑了一会儿说:“一个小白脸而已,我没觉得他好看,反正我不喜欢这样的男人。”
夕咬了咬嘴唇说:“他现在哪还是小白脸啊?!是一个大黑脸!要多丑有多丑!”说完,两个人咯咯地笑起来,笑了一会儿,夕又对女伴咬耳根子:“我觉得他挺好看。”夕说完,又冲舞台上撇撇嘴,他正好谢幕,之后,竟然自己提着道具走下场来,刚好经过夕和女伴的身边。
女伴忽然就拍了一下他,他回头看看站在面前的这两个女孩,有一瞬间,脸上的表情被冻住了,凝固起来,冷峻的。
这个人不笑的时候是冷的。
女伴说:“我朋友说你长得挺好看。”
夕急了,跺了一下脚,吞吐着说:“我们见过一次面的。”
他甚为疑惑地叫了一声,这样“咦——”
夕比划着手解释着:“就几天前,在春坊街,在那个墙根底下”
“别说了,别说了。我想起来了。”他忽然一挥手,大声嚷嚷起来“你跑这里就是为了揭发我这个?多丢人啊。可别说了。”说着,他抹了一把脸。
夕觉得,他肯定是害羞了。
女伴问:“夕,你要揭发他什么?”
夕说:“没有啊。”
女伴说:“夕,你骗我。”
夕只好搔着头皮说:“他随地大小便。”
女伴当时捧着肚子笑起来。她说:“这也太离谱了。”
他哭丧着脸说夕:“你这个人,你这个人,怎么什么都说呢!”
夕也觉得自己的嘴巴欠抽,很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啊。”
他说:“对不起有什么用?一会儿全剧团的人都知道我的丑事了。”
夕说:“我请你吃顿饭吧。”
他想了想说:“吃饭也不能弥补我的心灵创伤,不过看在我们见过一次的面上,我就接受你的邀请。”
女伴说:“头次见到这么不要脸的人。”
夕和他一起走在暖色的多灵大街上,太阳在笔直街道的一头垂直落下,灯光渐次地被点亮,夕觉得自己成了童话里的小公主,而身边的他就是英俊善良的小王子。
可是,又有一种陌生的疏离感夹在两人中间,夕觉得口干舌燥。千头万绪无从说起。显然,他是快活的,和一个陌生女子上街吃饭,他并不介意,甚至以此为荣。天光是黑的,一层一层地黑下去,黑到像墨汁一样,四周是灰蒙蒙的白,夕觉得这颜色好看极了。
一起吃饭的时候,夕鼓足了勇气问他:“你觉得好看吗?”
他说:“好看。”
夕笑着说:“你知道我问你什么好看啊?”
他说:“你啊,你好看啊。”
夕突然红了脸,他似乎并没有看见,埋下头继续吃饭,发出很大很大的响声。
夕说:“你什么时候走啊?”
他说:“我都一年没回家了。今年过年肯定是要回家的。”
“家里都有谁啊?”
他顿了一下“我父母,还有我姐姐,她可能今年过年前后结婚,所以我要回家。”
“真希望你能在这里多住一些日子。”
他笑笑说:“我以后还会来的。”
冬天的褐海其实是很漂亮很漂亮的。尽管这里是一个边陲小镇,可是市中心的多灵大街上却一番车水马龙的景象,玻璃窗上凝了厚厚的一层冰凌花,夕用手指按在上面,凉意从指尖向周身蔓延,小冰粒一点一点融化,透过这一个小孔,可以看见多灵大街上的灯火辉煌。
吃完饭,光强送夕回家,一时间,两人都陷入了沉默,只有被他们踩在脚下的雪发出寂寞的脆响,夕不由自主地往他身边靠了靠,伸出手去寻找他,他顺势拉住夕的手,一种落定的感觉,暖暖的,满满的,充盈在她的内心。夕在他抓住自己的一瞬间,突然停下了脚步,转身凝视他的脸,忍不住捧住它,端详着这张脸,它是冷的,像落在皮肤上的雪花一样,有微微的凉意。他把嘴唇凑了过来——她呢喃着说“我害怕。”他问:“你怕什么?”她摇摇头,她也不知道自己怕什么——他继续把嘴唇凑过来,一直到他们紧紧地挨在一起。
他们约好了第二天在市大剧院再次见面。夕因为回家太晚,怕挨父亲骂,打赤脚进的屋。她猫着腰,手上提着两只鞋子,在黑暗里穿过客厅,当她停在一面落地镜面前时,灯豁然亮了。她恍惚了一下,之后看到自己狼狈不堪的模样,做贼一样,嘴巴上的口红被光强咬得一片狼藉,她忍俊不禁,竟然笑出了声。父亲质问她干什么去了。她说单位演出结束开庆功宴来着,所以回来晚了。父亲又问楼下送她回家的那人是谁。她眨巴了几下眼睛说是张建国。父亲从客厅那一侧走过来,俯身对她说:“夕,说实话,你再这样疯下去非把你妈气死不可。”她不说话,垂着两只手,一副委屈的模样。父亲说:“你扯谎,张建国才从这里离开,他等你一个晚上了。”
——张建国是当时夕父亲的朋友给夕介绍的一个对象,张建国是一个平实守己的人,模样也是中规中矩,夕除了抱怨他的中庸之外,倒也挑不出其他毛病。为了避免家里人没完没了地唠叨,她索性同意确定两人之间的恋爱关系。夕心里想着,哼,谅张建国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
夕望着愠怒的父亲,还想顶嘴,她说:“骗你干什么?骗你——”
父亲冲过来,迅速得让夕眼花缭乱,来不及避闪,抽了她两个耳光。她晕乎乎地泪眼婆娑地看着父亲,咬牙切齿地说:“你把我打死吧!打死我你们就舒坦了。”
瘫软的母亲卧在床上突然发出了悲怆的号啕,她诅天咒地,抱怨自己的疾患与女儿的忤逆。夕最讨厌母亲这样了,一副活不起的架势。
她铿锵有力地说:“烦死了!”
转身欲走,一只鞋子已经蹬在了脚上。
“你干什么?”父亲问。
“这个家是没法呆了。我再也不想回来了。”夕不服气地说。
里屋的母亲发了疯一样将床敲得砰砰乱响。她说:“不许她走!把她捆起来,她敢走出家门半步,就敲断她的腿!”
父亲脸色铁青,大手一挥,摇摇欲坠地说:“让她走!走了以后就再也别回来了!”
一只玻璃杯突然飞出来,砸在墙壁上,粉身碎骨。夕瞧都没瞧一眼,她厌恶死了父母的迂腐,义无反顾地冲了出去。
夕像疯子一样跑出来,风紧紧地吹着,窝在街口,声音含混,旋起地上的轻雪,在路灯下,像恍惚的蛾,夕深一脚浅一脚走过去,积雪淹没了鞋跟。整个褐海在这个有点绝望有点甜蜜有点不知所向的夜晚倾斜,似乎有一种坍塌的迹象。夕的脸迎着雪花,蛮横地往前走,她想遇见一个人,她想他没走远,肯定就在附近,或者才转到多灵大街上去。夕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偶尔的瞬间,脑袋里蹦出两个字,金光闪闪的,仿佛指路的灯——“私奔”她的神经一下就绷紧,私奔私奔私奔,这两个字排列在一起,在眼前挥之不去地飘动,她身体里的血肯定是烧了起来,热火朝天,汗积聚在了额头。夕想到了私奔,就想到了那个人。“光强。”她不由得将他的名字念出了声。
通往多灵大街的巷口有一盏格外挺拔结实的路灯,灯光明亮,在黑夜里,像一盏小太阳。夕知道许多春坊街的女孩都是在那盏灯下和自己的心上人见面的。久而久之,那盏灯成了春坊街年轻人心里见证爱情的标志。它被赋予一个美丽的名字:照亮爱情的灯。以前夕听女伴说起的时候总是一脸的鄙夷,嘴里喊着“切,快别跟我说这些了,麻死人。”现在夕的心一起一伏,只剩下一个信念了,她想不出用更好的词来形容这盏灯了,爱情之灯,她咬住嘴唇,连奔带跑地赶了过去。
——远远看去,路灯下站着一个人。灯光只给夕留下一个剪影,略显颓废地倚靠在墙上,整个身体有一种摇摇欲坠的美感。这个人肯定是光强!夕在心里这样认定。她想,就从今天晚上开始,和这个男人一起私奔算了。
临近那人的时候,夕紧张地站住,听着自己狂乱的心跳,听见一路尾随而来的踩雪的脆响突然消失,她深呼吸,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姿势,声音大不大小地叫了一声“光强——”然后,奋不顾身地扑了过去,就在她伸展出去的双手将要揽住宛若贴在墙上的男子的时候,夕站定了,勉强站定,身体摇摆得像一株风中稻草,她无比委屈地说“怎么是你?”
张建国说:“那你以为是谁?”
恢复了如水的平静,夕的口气又倔强起来:“我管得着吗?”
“夕,你别这样子好不好?”
“不好!”“我这一切都是为了你,你不稀罕你直说!”
夕这才看见张建国额上的血,沿着腮流下来,有几滴砸向雪地,泅红一片。夕忙从口袋里扯出一张纸巾,凑过去给张建国揩干脸上的血迹,她边擦边说:“你这是怎么搞的?和谁动了刀子了?”
张建国一把推开夕,蛮横地说:“你别碰我!”
夕说:“你真是一根筋!”
张建国说:“他把我打成这样,你高兴了。”
夕说:“光强?”
张建国的身体突然沿着墙壁滑下来,他大约头一次听到打他的那个人的名字,牙齿咬得咯吱响,双手抱住受伤的头,蜷在那儿,乱七八糟,偶尔蠕动一下,像是一堆垃圾。
夕说:“你们怎么会打起来?”
张建国不说话,他头脑混乱,抱着头,纹丝不动。夕忍不住走过去,把手放在他蓬松的头顶,轻轻拍动:“他现在哪里去了?”
“他比我好,什么都比我好,你以后就去找他吧,别来找我了!”
夕脸色惨白,说不出话。事实也确实如此,她不知道怎么面对眼前的张建国。
张建国知道夕绝不肯成为一株葵花,像追逐太阳一样追逐自己,死心塌地,他现在内心朗然,这个女子她死也不会。
本来说好了这一天张建国去接夕回家,可当张建国骑着车到剧院的时候,看门人耸着肩膀用一种近乎嘲笑的口吻说:“早就散场了!”他又马不停蹄地赶回来,在夕的家一直坐到将近晚上十点左右的光景,才起身告辞,这中间,夕的父亲一直坐在他对面抽烟,并不提及夕的事,他偶尔探手够过烟缸,将烟灰弹落其中,若有所思地看着窗外的城,并不叹气,近乎水一样平静地对他说:“建国,以后要待夕好。”
张建国也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恭敬地说:“时间不早了,伯父,要不——”
夕的父亲冲他挥挥手说:“你先回家吧。”
张建国犹豫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可终究没吐出一个字,站起身来抻平衣角,向夕的父亲告辞。在楼下开车锁那会儿,张建国看见了夕,她跟着一个陌生人走过来,听上去似乎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再近些的时候,声音忽地消失,湮没在暗无天日的大雪之中。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张建国的身体小心翼翼地沉了下去,将脸藏在密密麻麻的车辐条的后面,紧张地盯看着摇晃在眼前的四条腿,交叉站立在雪地上,夕红色的皮鞋宛如一团炭火陷落在这个雪夜。鞋跟已经完全为积雪所淹没,只有鞋帮还颤巍巍地呈现在地平线之上,张建国心惊肉跳地藏匿在暗影里,他看见那个陌生人终于把手搭过来,俯下脸来,吻住夕,绵延不绝地爱抚、亲吻。
张建国一动不动地藏在那儿,仿佛自己才是陌生人,正在偷窥一场放给别人看的电影。为此,他有点尴尬,有点激动。
我打断了童童的叙述。她的声音戛然而止。显然,她还没有完全从叙述中抽身,眼神看上去有点游离,唇上凝结着一个僵硬苍老的微笑。我又点上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皱着眉问童童:“这故事你哪儿听来的?”
童童说:“不是听来的。”
我去抓她的手,她却仓皇般闪开,起身,走到窗前:春天,万物花开,春天的阳光总是格外透明、干净。幼儿园的孩子们都已经被教师带到教室里去了,只有一个空荡荡的秋千在风中晃来晃去
经历了一些事情,曲曲折折之后,我们的爱情似乎更加牢靠了,我站在童童的身后,抱定她,在她的耳边喃喃地说:“童童,以后不要再有跳楼那样的傻想法了。”
她的身体冰冷异常,抱在怀里,像抱住一块冰,而我的身体已经微热,甚至有了欲念,我总是不能明白,为何我的欲念总是如此这般来去匆匆。
“岛屿,你一直不会放弃我,对吗?”
我笃定地说:“对,我们一直都不放弃彼此。”
“无论发生什么事?”
那天,我带童童去了我和曼娜合租在火车站附近的大房子,有哥特式建筑尖尖的屋顶,从外面看上去特别漂亮。童童那天异常温柔、勇敢。眼神流转。有时候,我觉得她像一个叽叽嘎嘎没完没了的女中学生,可另外一些时候,她躺在那儿,沉静如水,优雅得不可一世,像个成熟的女人。
她把衬衣的纽扣解开了一粒,坚定地说:“岛屿,来吧。”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童童,手中盛装着红酒的高脚杯迅疾坠落,砰的一声,砸断我骤然绷紧的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