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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你不要走你不要走啊妈妈妈妈”睁开双眼,躺在床上的女子从梦中惊醒过来。她的额上,冒着小小的汗珠,整个人尚未回过神来。
数分钟后,女子坐起身来,她拭去额上的汗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多年后,又梦到她应该称呼一声“妈妈”的那个人。想着想着,隔壁房间突然传来的咳嗽声,打断了她的想法。
她下了床,走进那间房间。
“瀚瀚!”俞岱吟按了房门边的开关,整个房间顿时明亮。
她看着眼前那躺在床上,正试图靠着自己力量起身的弟弟,心微酸。
“你想做什么?”俞岱吟走到弟弟俞岱瀚的床边,动作轻柔地扶起他坐正,并垫高了枕头,好让瀚瀚可以舒服靠着。
“姐姐姐瀚瀚瀚瀚这里这里痒痒痒想想想喝水水水”瀚瀚偏着头,用着痉挛的右手,指指自己的喉咙。发音困难的他,努力用着自己会的简单字句,想对岱吟表达他的需要。
他是个脑性麻痹患者,出生时因为母亲胎盘环不全,导致氧气不足,因而造成了他的脑部受损。除了上肢出现曲肌痉挛外,还有中度的语言障碍及步行障碍,需使用助行器来帮助他活动。
本来家境尚可,但在父亲因出差发生意外身亡,母亲又承担不了这么沉重的经济压力,也缺乏照顾瀚瀚的耐性,所以弃他们姐弟而去后,岱吟和岱瀚成了无依的孤儿。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父亲还留有现在这么一间屋子让他们姐弟俩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不至于流落街头。
“瀚瀚要喝水是吗?你乖乖坐着,姐姐倒给你。”岱吟转身走到摆在房门边的一个圆形小木桌,拿起塑胶杯,从水壶里倒了些开水。
脑性麻痹患者不管是喝水还是食物吞咽,动作上会显得比较笨拙,所以岱吟拿着杯子,就着瀚瀚的嘴巴,一口一口慢慢喂。
“还要吗?”把塑胶杯放在床边桌上,岱吟拿着小手帕,帮自己的弟弟擦去残留在嘴边的水渍。
“不不不要要了”瀚瀚先是吃力地摇摇头,接着又点点头。“谢谢谢谢姐谢谢姐姐姐”
瀚瀚虽然是个脑性麻痹患者,但因为这样的环境,让年仅六岁的他,比同年龄的孩子还要来得懂事、乖巧许多。只除了偶尔病痛会闹情绪外,倒是不曾为自己的姐姐添过什么麻烦事。
“瀚瀚好乖!”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岱吟坐近瀚瀚的身边,抱紧了他。“等一下姐姐要出门送报纸,报纸送完后,姐姐会带你最爱吃的火腿蛋吐司回来,你自己乖乖待在家里睡觉,嗯?”
那年母亲丢弃他们时,瀚瀚不过刚满三岁,她也才刚升上高二。瀚瀚的医疗费用,加上她自己的学杂费,迫使她只好利用早晨上课前的那一段时间,送送报纸赚点家用。
虽然后来社会局得知他们的情况后,为他们申请了低收入户的生活补助,也曾藉由新闻媒体的力量帮助他们,所以他们收到了来自各地善心人士不少的捐助,但是岱吟总是把这些捐款用在瀚瀚的医疗、复健、就学上,剩余的就存入她为瀚瀚在邮局开办的户头内。至于她的生活费用、学杂费等,她全靠自己能力赚来。
从高二到现在大二,她送报纸的工作已整整满三年。即使每天天色仍未亮她就得起床,但为了瀚瀚、为了自己,她没有喊苦的权利。
“吐吐司蛋火火腿吐司火腿蛋蛋好好瀚瀚瀚瀚会乖乖乖乖睡觉觉等等姐姐等姐姐买买回来给瀚瀚给瀚瀚吃”瀚瀚开心,他吃力地拍着扭曲的双手,因笑而咧开的嘴角,还不时溢出他自己都无法控制吞咽下去的口水。
对瀚瀚来说,能吃到自己喜欢的食物,是件很幸福、很满足的事。
因为经济上的困难,岱吟很少买外食,多半是自己下厨。一条吐司三十元,可以维持他们一星期的早餐;而外面早餐店卖的火腿蛋吐司,两片吐司夹个蛋跟一片火腿也是三十元,但只能应付一天的早餐,所以,诸如火腿蛋吐司这么平凡的食物,对他们来说也是相当奢侈的。
“乖!”岱吟摸摸瀚瀚的头,然后将他安顿好,熄了灯。
带上房门前,她回头看了看床上那为了吃到火腿蛋吐司而努力紧闭双眼想睡着,却又从抖动的眼皮泄露出其实还醒着的瀚瀚。
如果她的辛苦,能换得瀚瀚纯真的笑容,那么,要她一辈子都这么生活下去,她也甘之如饴。因为,他是她在这世界上最亲密的家人,也是她唯一的弟弟呀
好痛!这是俞岱吟见到自己双掌因破皮而渗出血丝的第一个感觉。然后,她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跌坐在马路旁。
看看倒在眼前的脚踏车,再努力回想刚刚发生的事情,她好像好像不小心撞了人家的车子了?
她撞车了?视线越过倒下的脚踏车,她发现有部白色的轿跑车停在那里。眼眸一抬,挡风玻璃上的深色隔热纸却让她看不清车内的情况。
糟糕!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受伤?
“里面有人吗?你要不要紧?有没有受伤?啊?”不管自己身上的伤口,岱吟急忙起身,走近那部白色车子,拍打着驾驶座旁的车窗。
“真是个笨女人!”程雪擎坐在驾驶座,极度不满地看着眼前那女孩走近他的车子。
车里面当然有人,不然她以为车于是怎么动的?还是她当他是霹雳游侠中的李麦克,有部名叫“伙计”的人工智能电脑车会自动驾驶啊?
“里面的人,你是不是昏迷了?”俞岱吟仍是不停地在他车窗上拍打,但他仍不打算出声回应。
他从出生到现在,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笨的女人。有听过脚踏车撞轿车,骑脚踏车的人没事,但是驾驶轿车的人却昏迷的?嗤,愚蠢!
他认识这个女孩,是班上的同学,好像叫什么带银的吧。
哈哈!带银?怎么,她爸和她妈该不会是指望她能为她家带来一堆银子,所以才为她取了个这么俗气又难听的名字?
说实在话,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不喜欢这个女孩,只知道大一开学那天第一眼见到她,就觉得不顺眼。
咦?是不顺眼吗?噢,错!岂止是不顺眼而已,根本就是讨厌!
其实,她长得还不赖,虽称不上亮丽、美艳,但面貌也是清秀、姣好,如果要用花来比喻她,她就像是大丁草,漂亮却不豪华。可无论她长相好坏,他就是讨厌她。
他还记得前两天早上,第二堂课都过了一半她才出现在教室,没多久,又见她趴在桌上睡着。若没记错,印象中她从大一开始,就时常迟到了吧?啧啧,这样的学习精神怎么可能为她家带来银子呀?
程雪擎瞧了瞧仍在拍打车窗的俞岱吟。
一件白衬衫、一条牛仔吊带长裤视线再往下,是一双有些破旧的白球鞋——,这种寒酸的穿著,表示这个女人除了缺少学习精神的内在以外,也缺乏打扮自己的外在,所以,这也就证明她是个懒女人。
喔,他终于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讨厌她的合理解释。
对!带银同学除了愚蠢以外,还很懒,所以,他程雪擎就是讨厌她!
“喂,里面到底有没有人?”俞岱吟的声音拉回他的思绪。
眼神往上抬,两人的视线对上,只是岱吟看不见里面的他,但他却能清清楚楚将她的动作、表情,收进眼底。
瞧,她为了看清车里的情况,已经把整张脸紧贴在车窗上,鼻子被压得扁扁的,嘴唇也变得厚厚的唉,亏他刚才还觉得她漂亮。
不不不,他不想再和她在这里耗下去了,多耗一分钟,他就能多找出几个讨厌她的理由,若再这样让他继续找下去,那么剩下来还有两年多的大学生活,他要怎么熬啊?他可不想在未来的每一天,都和一个厌恶至极的人相处。
打定主意,也不管俞岱吟是不是会因他的动作而再度跌倒受伤,他急急忙忙地倒车,然后开着车离开现场。
重心放在车窗上的俞岱吟,未料到车子会突然发动驶离,一个不稳,整个人跌进了马路旁的水沟内。错愕不已的她,急忙从水沟里站起,她望向车子离去的方向,有些茫然和惊吓。
刚才刚才她贴着车窗时,并没有看到人啊!她还以为里面的人大概是受伤昏迷,正打算到附近找电话打一一九求救而已,怎么车子就动了可是,如果对方真的受伤昏迷,那车子根本不可能会动嘛,除非噢,她该不会是遇上鬼了?
不对、不对,现在可是大白天呢,怎么可能会见鬼?所以喽,一定是对方没事,才会驾着车子离开的。对!一定是这样,一定是对方没事,而不是自己撞了鬼。
拍拍额头,她笑自己笨,然后右脚往上一跨,又回到马路,这才发现,她的白球鞋两侧,已被磨擦出一道道黑色的痕迹。她应该觉得幸运吗?因为这水沟里的水已干涸,否则,她大概会沦落到摔得一身湿的狼狈模样。
如果真让她摔得一身湿,那她要怎么穿着一身湿淋淋的衣物进学校?所以,她真的要觉得自己很幸运,虽然撞了车,也摔了地,但至少她没受伤呀。
她──俞岱吟,就是个这么乐观的女生。
正当她庆幸自己是平安的时候,猛然想起一件事,她看了看手腕上的表,九点十分。啊啊啊──完了完了,第一堂课已经开始了,再不赶紧进教室,她就等着重修啦。
真是的,怎么会忘了自己还要上课啊!她一边自责自己的粗心和健忘,一边牵起躺在马路上那已有些变形的脚踏车,然后急急忙忙坐上去,双脚奋力地往下踩。
噢,耶稣基督、圣母玛利亚、阿拉真主、观世音菩萨、十八王公现在不管是什么佛、什么主,只要各路英雄好神,能让她顺利到达学校,要她信教、吃斋念佛,她都没问题。
众神明,拜托拜托,让她顺利到达学校吧
不知道这是开学以来的第几次了,程雪擎的眼神,总是会不由自主地飘到他座位右后方四十五度角的位置。
陈雪晴,那是她的名字,一个这学期才转来班上的漂亮女生。他发现她听课时,会习惯性地用左手撑住下巴,这么一来,原先遮住她半边脸的直长发就会披在背上,好看的五官因而更清楚。
是的,她的名字和他的名字念法几乎是一样的,所以每当老师点名时,她和他总会同时举手。也因此,要他不注意到她,还真是困难。
雪晴、雪晴,他喜欢她的名字更胜于自己的。
她的名就像是晴空下的皓雪,多么耀眼、多么炫目,但却又多么冷冽啊!就如同她给他的感觉一样,虽亮丽,却冷得不易亲近。
他喜欢她的名字、喜欢她冰冷的气质、喜欢她的恬静、喜欢她听课时的认真模样,也喜欢她全身上下那看来过分干净的舒服感。
他每日总是循着思念的心情,侧过头静静凝睇她;他每次总是在她就要发现他的眼神时,又若无其事地将自己的眼神收回。虽然只能偷偷的、小心翼翼的,但却有种唯美感存在,所以,他贪恋这样的感觉。
“喂!你是做贼呀?一而再,再而三地偷瞄人家,不怕人家把你当成**狂?”坐在程雪擎后方的阿东夸张地摇头叹气,他实在不能接受男人在感情上面畏畏缩缩的,何况这个男人还是他最要好的同学兼死党兼球友。
“如果我这样就叫**狂,那你不就是天下第一超级无敌大yin魔了。”程雪擎转头瞪了阿东一眼。
开什么玩笑啊,以阿东那换女朋友比换袜子还快的速度,用大yin魔称呼他,还算是便宜了咧!
“错错错,我这叫天生风流种。”阿东甩甩前额那过长的刘海,一脸欠扁模样。“就交给我吧!以我的猎艳经验,我敢跟你挂保证,三天之内我就能帮你把她追到手。”
“感恩,这就免了。”让阿东去帮他追他心中的天使?啧,他怎么可以让阿东这种禽兽不如的人去做这种事,这种感觉就像是要他去追那位带银同学一样,太污辱人了嘛!
像陈雪晴这样的大家闺秀,才是他程雪擎心仪的对象。哪像那位带银同学,论名字,俗气得要命;论气质,没什么气质;论认真,同班了这么久,还不曾见她准时到校上课过;论干净,那就更别说了。
若真要说起谁追求谁的问题,阿东和带银同学倒是挺速配的。哈哈!
其实,他追求这等事并不怎么感兴趣,要是追到了,那倒还无所谓;要是她拒绝了,大家往后还要见面,那岂不是太尴尬?何况她看起来是那般神圣高不可攀,还不如留着默默欣赏就好。
这就像看到第一名模林志玲一样,有哪个男人不爱她啊?他程雪擎也爱啊,问题是,追得到吗?所以,大部分的男人都只会默默欣赏,而不会有所行动。这么简单的道理,随随便便抓一个国中生来问也都知道。
“对不起,我来晚了。”此时,俞岱吟抱着背包,踏入教室内。
唉,他千百个万百个亿百个无数个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听见这道声音。
眼神绕了教室一周,还是只剩下他右手边的位于是空着的。他知道,带银同学又要坐在他右手边了。
十二秒后,果然,她真的坐在那个位子上了。
然后,她开始拉开背包的拉链,接着找出英文用书,又拿出笔袋和笔记本。虽然看得出来她已经尽量放轻她的动作,但是声音还是吵到连前方讲课的老师都停顿下来。
垮脸,帅帅脸顿时皱得比沙皮狗还丑。他程雪擎究竟是倒什么楣啊?为什么连着好几日教室都只剩他右手边这个空位?为什么每日她都是最晚进教室?又为什么刚刚他和她还在马路上撞过车啊?
“那位同学,我已经注意你好几次了,你怎么每次都这么晚才进教室听课?不是我爱念你,你知不知道赚钱很辛苦,你这样拿着父母亲用劳力换取的金钱来念书,还不知道要好好用功,真的很不应该。”台上英听课的老师推推眼镜,一脸不悦地瞪视着俞岱吟。
“对不起,我以后一定改进。”俞岱吟满心歉疚,为自己的迟到。即便她被误会,即便大家都不知道她早已无父无母,她还是认为自己迟到就是不对。
“以后?你以为我的课那么好混啊?我现在考你一题,要是不会答或是答错,那你以后就不用再来上我的课了。”老师又把眼镜推高了一些。“undernocircumstancestherearepassengersallowedtos摸keintheair-conditionedbus。你把这错误的句子用正确的文法说一次。”
“undernocircumstancesarepassengersallowedtos摸keintheair-conditionedbus。”俞岱吟无误地把正确的句子念了出来。
“你很好,这次就放过你。现在给我坐下,好好安静听课。”老师讶异她的反应,而原先带着怒意的眼神,也悄悄地多了份赞赏。
本来打算看好戏,期待带银同学出糗的程雪擎,在看到她的表现后,也不得不认同她的英听能力还真的是很不错。
偏过头盯着她抄写笔记的认真模样,程雪擎猜想,也许带银同学是个认真的学生,只是他没发现罢了。
而这时,像是感受到来自左边的目光的俞岱吟,突然抬起了眼,接着把头转向那道目光的主人。她的眼神,在今天第二度与他的交会。
岱吟困惑地看着他几秒,然后又若无其事地把眼神调回自己的笔记本上。
咳那个这带银同学该不会是不认得他吧?因为从她刚才的眼神里,他确实是读到了这样的讯息。
她不认得他?带银同学真的不认得他程雪擎哇──天啊,亏他们已经同班一年,她今天早上还把脸贴在他的车窗上,她竟然还用一副“你看什么看,我又不认识你”的疑惑表情回望他!
他还是得说,这位带银同学,真的很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