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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听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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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怀景想送走老管家和小元。

    他敏感地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如果只是他自己,他还能想些办法,但小元毕竟还小,那是姐姐唯一的骨肉,他断不能让小元出了事。

    这两天,他自己是不方便出门的。

    除了有白凤轩的警告,他也深知,自己如今被很多人盯着。

    葬礼上的那场虚假热闹,于眼下的残酷现实来说,毫不相干。

    白凤轩这几天都没有消息,也不知道那尸体的事到底查得怎么样了。

    沈怀景在那破败的院子里有些待不住,一早见老管家要出去买菜,便写了封信让老管家带去给周楚洋。

    周家在江城是做粮食买卖的,就算是老管家去周家的铺子,也不太引人注意,毕竟他们这三张嘴,还要吃饭的。

    等到老管家回来,原本在屋子里陪着小元写字的沈怀景赶紧快步出去。

    小元在身后问了一句,“舅舅,去哪里?”

    “舅舅跟李叔说话,小元好好写字,乖!”

    他随口安抚着,小元倒也没有跟出来,低头写着刚才沈怀景教她的几个字。

    “李叔,可有见到楚洋?”

    老管家摇摇头,“周家少爷去省城了,说是要过些天才能回来。”

    听到这话,沈怀景心下一沉,“那信呢?”

    老管家把信从怀里掏出来,递到他手里。他微微捏了捏未拆的信封,老管家看他的神情有些担心,“少爷,要不,再等几天。周家的伙计说,周少爷运了一批粮去了省城,快的话,十来天就能回来。慢的话,也最多半个月。”

    老管家的话并没有安慰到沈怀景,他‘嗯’了一声,然后把手中的信给撕掉。

    他的这封信是管周楚洋借钱的。

    既然要送老管家和小元走,自然得有钱。

    白凤轩之前倒是给了一些,办完姐姐的葬礼,剩下也就没几个子。这几天的生活还得花费,再加上小元因着葬礼那两日染了风寒,又请了大夫过来看病,又花费了些。

    没有钱,如何能离开江城。

    当然,他也可以去跟白凤轩要。

    但是,他确实还有点张不开嘴。

    虽然木已成舟,他也决定在白凤轩这棵大树底下以待时机,保住姐夫是基本,把人弄出来才是最终目的。

    至于说父亲的死,那是之后的事。如果那时候,他还有那个能力的话......

    沈怀景很是发愁。

    刘治的事好几天了,刘家好像显得很安静。每天老管家出门,都会带些市面上的消息回来,但真真假假,很难判断。

    刘家越是这么安静,他越觉得心里发毛。毕竟是刘家死了人,还是被捅了那么多刀,刘家没道理这么沉得住气的。

    正在他愁苦之际,谢小楼派了伙计送了请帖过来,说是小雪那日永兴社上演新剧,请他前去听戏。

    这谢小楼请他听戏,说起来都新鲜。

    他跟谢小楼往日不认识,近日无交情,如果说都爬了白凤轩的床,算是一种交情的话,那可真是拿不出手的交情。

    想到这个,沈怀景就不由得捏紧了拳头。

    有些屈耻是会跟着他很久很久的,可能直到死。

    但他现在已经没什么回头路了。

    谢小楼既然请他,肯定不会是谢小楼自己的意思,毕竟,谢小楼也犯不着。

    两天之后,便是小雪。

    江城的风有些大,天也阴得狠,出门的时候,风把树枝吹得乱拽,还闪了几个惊雷,听得让人莫名心慌。

    老话说,冬日里惊雷,那是要起刀兵的。

    如今是军阀混战,全国都打成了一锅粥。但凡手里有点枪,有点人的,都敢占上一座城池做个土皇帝。

    刀兵早就起来,可不只今年。

    沈怀景穿了一件深色长衫,这还是八年前出国留洋的时候,姐姐给他新做的。

    到了法兰西,他也没拿出来穿。在国外穿长衫,总归是有些格格不入。更何况,他想把那长衫做个念想,毕竟他这辈子都不打算回国去的。

    看到那长衫,便想到姐姐,所以也没有舍得穿,一直放着。

    这回回来的时候倒是带着,里边加了薄棉,如今穿正合适。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沈怀景这回回来没带多少衣服,想着回家不会没有衣服穿,路途遥远,也就不带那么多东西。

    沈家虽然落魄了,但并不影响沈怀景把自己收拾得很得体。

    在永兴社门口抬眼看那招牌的时候,他的脑子里想起了八年前带着白凤轩来永兴社听戏的情景。

    那时候,还无忧无虑。但那晚之后,世界就变了。

    轻轻叹了一声,抬步往里走时,便有伙计迎了上来,“沈少爷来了。刚刚谢老板还念叨,说是让我出来迎一迎,正好,谢老板还等着沈少爷呢。”

    “有劳了。”

    沈怀景挺客气,让那伙计在前面带路。

    八年了,永兴社也不是当年的永兴社。里边的大致陈设倒是还能看出当年的样子,但却华丽了许多,可见,这八年,永兴社的老板是赚了不少钱的。

    他跟着伙计上了楼,然后被伙计带到了雅间奉了茶和点心,那伙计说立马去请谢老板,他便打量了一下这雅间,倒是比当年更雅致了。

    就连这泡好的茶,也是卢城有名的白茶。早些年,还有皇帝的时候,这卢城白茶可是贡品,那得是皇帝才能喝的,平头老百姓有钱也喝不到。

    淡淡的茶香在房间里晕染,沈怀景微微有些失神。

    八年前,白凤轩从卢城来江城看他,也带了些上等的卢城白茶给他父亲。他父亲很喜欢,说白凤轩带的那些茶,堪比黄金。

    他当时只觉得夸张,茶再好,怎么能跟黄金比呢。

    当然,他是不懂茶的。

    “怎么又想起了白凤轩。”

    他自语一句,像是有些埋怨自己,但话就那般出口。

    而此时,推门进来的人正好听到,“看来,你经常想我。”

    这口气,这声音,他不回头,也知道是白凤轩。

    果然,谢小楼请他听戏就是个幌子。

    白凤轩一身雪色长袍,那长袍上用金线绣边,看着格外贵气不说,还让原本棱角分明,又狠戾的白凤轩多了些柔和的味道。

    到底是人靠衣装。

    “说说,都想我什么?”

    他坐了下来,拿过沈怀景刚才喝过一口的茶,就那么自顾自地饮上一口。

    “今年春雨多,这卢城白茶,到底是差了点意思,跟当年我送沈老板的那些白茶,可是没法比。”

    白凤轩就这么不咸不淡地提及了八年前的事。